業餘法學愛好者 好辦法,退休老人閒著可以噹噹門衛,無事大娘可掃掃地,工資大家可平攤給他們。給那些困難群體多少可以找個工作,兩全齊美。我看就這麼決定算了,明天馬上去和廣大業主相討一下。舉手表決? 分享到: 關鍵字: 房產 業主 物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