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區2600戶業主,廣大業主決定物業管理由全體業主成立物業管理企業自管可行嗎?

業餘法學愛好者


好辦法,退休老人閒著可以噹噹門衛,無事大娘可掃掃地,工資大家可平攤給他們。給那些困難群體多少可以找個工作,兩全齊美。我看就這麼決定算了,明天馬上去和廣大業主相討一下。舉手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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