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龍華首例涉疫情案件從接警到宣判僅用10天,如何做到?

從公安接警、破案、法院審批嫌疑人,僅用10天,這是深圳龍華公檢法實施簡案快辦,全力推進涉疫案件辦理的成果。筆者獲悉,自2019年12月5日正式啟動簡案快辦試點工作以來,龍華公安分局在區委政法委的統籌指導下,與檢察院、法院、司法局和發改局的通力協作、穩步實施,共辦理28宗適用簡案快辦機制的案件。

公安快偵、檢察院快訴、法院快判,讓人民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火熱溫度,更有信心、更有力量去戰勝詐騙,戰勝疫情!

深圳龙华首例涉疫情案件从接警到宣判仅用10天,如何做到?

公安快偵快結:1天破案,5天結案

2月10日20時許,龍華公安分局牛湖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購買口罩的11.7萬元被詐騙。分局迅速集合優勢警力開展偵查,並在東莞警方的大力協助下,於11日下午在東莞虎門將兩名涉案嫌疑人抓獲,現場繳獲現金贓款3萬元、手機5臺、銀行卡4張。2月11日當晚,龍華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嫌疑人。

檢察院快捕快訴:1天審查批捕,1天審查起訴

在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後,檢察院當天就派員介入。在辦理過程中,檢察院堅持從嚴從快的方針,在受理審查逮捕當日依法批准逮捕,在受理審查起訴當日依法提起公訴,從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至檢察院提起公訴,歷時不足6天。

法院快審快判:從受理案件到審判用時2日

2月19日上午,龍華法院經過前期準備,公開視頻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分別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某亮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被告人鍾某勝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該案是龍華法院利用5G技術,遠程視頻公開審理的龍華區首宗涉疫情刑事案件。

從公安接警偵辦,到檢察院審查起訴,再到法院審理判決,龍華區首例審結的涉疫情“口罩”詐騙案僅僅用了不足10天時間。整個過程中,功法口訣“簡案快辦”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深圳龙华首例涉疫情案件从接警到宣判仅用10天,如何做到?

龍華公安分局將繼續加強與檢察院、法院的溝通協調,依法嚴懲涉疫情犯罪;繼續推進簡案快辦試點工作,在貫徹落實先行示範區實施意見過程中,積極開展刑事司法領域方面的探索,樹立法治城市先行示範模式。

【撰文】豐雷 鄧子良

【通訊員】彭陽

【作者】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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