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光电:2020年三季报净利-966.70万港元,同比减少145.17%

一、基本财务数据情况

<table><tbody>2020三季报2019三季报本年比上年增减(%)2018三季报基本每股收益(港元)--0.000-0.00每股股息(元)--0-净利润(万港元)-966.70-394.30-145.17-9.10
营业额(万港元)7914.909185.20-13.835516.00每股现金流(港元)--0-每股净资产(港元)--0-/<tbody>/<table>

二、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不分配不转赠

三、业务回顾与展望

主营业务: 销售太阳能相关产品;新能源电力系统集成业务;销售自助服务自动柜员机系统及印刷系统;及提供硬件及软件技术支援服务。 报告期业绩: 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10,400,000元(二零一八年: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人民币5,900,000元(经重列))。 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集团之收入约为人民币79,100,000元,较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所录得之收入约人民币91,900,000元(经重列)减少约13.8%。 报告期业务回顾: 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集团主要经营之业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或‘国内’)(i)销售太阳能相关产品;(ii)开展新能源电力系统集成业务;(iii)销售自助自动柜员机(‘ATM’)系统及印刷系统;及(iv)提供硬件及软件技术支援服务。 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内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10,400,000元(二零一八年: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5,900,000元(经重列))。 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之收入约为人民币79,100,000元,较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所录得之收入约人民币91,900,000元(经重列)减少约13.8%。该减少主要由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太阳能相关产品销售减少约人民币39,500,000元至约人民币25,800,000元(二零一八年:约人民币65,200,000元(经重列)),其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提供新能源电力系统集成服务收入增加约人民币26,800,000元至约人民币53,400,000元(二零一八年:约人民币26,600,000元(经重列))所部分抵销。 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之毛利率约为11.7%,而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约为27.5%。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的毛利率低于去年同期乃由于(1)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集团销售的太阳能相关产品为毛利率较低的预制产品,毛利率约为13.8%,而于去年同期,集团销售的定制产品,毛利率约为19.7%;及(2)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由于施工现场降雪及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可预见的新能源电力系统集成业务的分包业务成本增加,导致与去年同期的新能源系统集成业务的工程咨询业务毛利率相比,于回顾期间的毛利率大幅减少。 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之销售开支约为人民币2,200,000元(二零一八年:约人民币2,000,000元(经重列)),增加约7.6%;增加乃由于与去年同期相比,集团于回顾期间分配更多资源至开发新业务机会。 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之行政开支约为人民币9,000,000元(二零一八年:约人民币8,600,000元(经重列)),增加约4.2%;增加乃由于与去年同期相比,集团于回顾期间分配更多资源至开发新业务机会。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每股基本亏损约为人民币0.56分,而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之每股基本亏损约为人民币0.37分(经重列)。 销售太阳能相关产品: 太阳能相关产品之销售业务包括光伏支架、太阳能追踪器、太阳能发电站护栏及其他太阳能相关产品之研发、销售及提供其他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销售太阳能相关产品所产生的收入约人民币25,800,000元(二零一八年: 约人民币65,200,000元(经重列)),占集团收入约32.5%(二零一八年:71.0%)。 新能源电力系统集成业务: 中国政府继续支持太阳能行业的发展。尽管中国政府削减了对太阳能发电的补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不同再生能源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太阳能光伏发电及太阳能热能发电相关技术)的发展设定了明确目标。 考虑到中国政府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集团继续寻求其他太阳能发电项目及新能源电力系统集成服务。 于二零一八年十月,陕西百科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陕西百科’)(为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中国四川省一家工程公司(‘四川公司’)以联合方式与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订立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以就中国张北县二泉井乡光伏发电站的建设(‘张北项目’)按合同价格人民币380,000,000元(含增值税)提供承包商服务。张北项目设计电容量500MWp。分包合同乃供张北项目一期240MWp的其中100MWp的建设。陕西百科与四川公司亦订立工程咨询合同(‘工程咨询合同’),据此,陕西百科同意就张北项目一期按合同价格人民币30,000,000元(含增值税)提供工程咨询服务。 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新能源电力系统集成业务产生的收入约人民币53,400,000元(二零一八年:约人民币26,600,000元(经重列)),占集团收入约67.5%(二零一八年:约29.0%)。有关增加乃由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分包合同产生约人民币26,800,000元的收入。 电力系统集成指优化土木工程系统、电气系统及其他配套系统、数据库技术、监察及软件管理之技术。集团按照相关新能源电站之规模及容量向不同之卖方采购设备和产品,然后将个别设备、功能和资料整合至已连结之统一协调系统。电力系统集成使资源得以充分利用,从而优化整个系统之表现,达致集中、高功效而均衡之表现、维修快捷方便以及低成本管理。集团亦为新能源电站提供后期系统管理服务。 销售自助ATM系统及印刷系统: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销售自助ATM系统及印刷系统并无产生收入(二零一八年:无)。 提供硬件及软件技术支援服务: 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个月内,提供硬件及软件技术支援服务并无产生收入(二零一八年:无)。 业务展望: 考虑到中国政府长期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集团将继续寻求其他太阳能发电项目及提供新能源电力系统集成服务之机会。集团于回顾期间一直为新能源电力系统集成业务磋商及订立新合约。 集团一直物色及发掘其他商机,以分散集团业务至具增长潜力的太阳能业务下游,并扩大其收入来源,为集团及其股东带来回报。 于上一个财务年度,中国政府颁布了有关削减太阳能发电补贴的新政策且有关政策一直存在。有鉴于此,集团可依赖其新能源电力系统集成分部的实力,将继续为新能源电力系统集成业务磋商及订立新合约,同时把握太阳能产业的其他市场机遇。 集团将透过内部产生的现金流量及借款为其未来业务计划拨资。 凭藉集团作风审慎且经验丰富之管理层,以及坚韧不拔之强大员工团队,集团将致力维持及进一步开拓业务,从而为其股东带来更丰厚之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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