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光電:2020年三季報淨利-966.70萬港元,同比減少145.17%

一、基本財務數據情況

<table><tbody>2020三季報2019三季報本年比上年增減(%)2018三季報基本每股收益(港元)--0.000-0.00每股股息(元)--0-淨利潤(萬港元)-966.70-394.30-145.17-9.10
營業額(萬港元)7914.909185.20-13.835516.00每股現金流(港元)--0-每股淨資產(港元)--0-/<tbody>/<table>

二、分紅送配方案情況

不分配不轉贈

三、業務回顧與展望

主營業務: 銷售太陽能相關產品;新能源電力系統集成業務;銷售自助服務自動櫃員機系統及印刷系統;及提供硬件及軟件技術支援服務。 報告期業績: 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公司擁有人應占虧損約人民幣10,400,000元(二零一八年:公司擁有人應占虧損約為人民幣5,900,000元(經重列))。 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集團之收入約為人民幣79,100,000元,較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所錄得之收入約人民幣91,900,000元(經重列)減少約13.8%。 報告期業務回顧: 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集團主要經營之業務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或‘國內’)(i)銷售太陽能相關產品;(ii)開展新能源電力系統集成業務;(iii)銷售自助自動櫃員機(‘ATM’)系統及印刷系統;及(iv)提供硬件及軟件技術支援服務。 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內錄得公司擁有人應占虧損約人民幣10,400,000元(二零一八年:公司擁有人應占虧損約人民幣5,900,000元(經重列))。 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之收入約為人民幣79,100,000元,較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所錄得之收入約人民幣91,900,000元(經重列)減少約13.8%。該減少主要由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太陽能相關產品銷售減少約人民幣39,500,000元至約人民幣25,800,000元(二零一八年:約人民幣65,200,000元(經重列)),其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提供新能源電力系統集成服務收入增加約人民幣26,800,000元至約人民幣53,400,000元(二零一八年:約人民幣26,600,000元(經重列))所部分抵銷。 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之毛利率約為11.7%,而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約為27.5%。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的毛利率低於去年同期乃由於(1)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集團銷售的太陽能相關產品為毛利率較低的預製產品,毛利率約為13.8%,而於去年同期,集團銷售的定製產品,毛利率約為19.7%;及(2)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由於施工現場降雪及惡劣的氣候條件,不可預見的新能源電力系統集成業務的分包業務成本增加,導致與去年同期的新能源系統集成業務的工程諮詢業務毛利率相比,於回顧期間的毛利率大幅減少。 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之銷售開支約為人民幣2,200,000元(二零一八年:約人民幣2,000,000元(經重列)),增加約7.6%;增加乃由於與去年同期相比,集團於回顧期間分配更多資源至開發新業務機會。 集團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之行政開支約為人民幣9,000,000元(二零一八年:約人民幣8,600,000元(經重列)),增加約4.2%;增加乃由於與去年同期相比,集團於回顧期間分配更多資源至開發新業務機會。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每股基本虧損約為人民幣0.56分,而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之每股基本虧損約為人民幣0.37分(經重列)。 銷售太陽能相關產品: 太陽能相關產品之銷售業務包括光伏支架、太陽能追蹤器、太陽能發電站護欄及其他太陽能相關產品之研發、銷售及提供其他相關技術諮詢服務。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銷售太陽能相關產品所產生的收入約人民幣25,800,000元(二零一八年: 約人民幣65,200,000元(經重列)),佔集團收入約32.5%(二零一八年:71.0%)。 新能源電力系統集成業務: 中國政府繼續支持太陽能行業的發展。儘管中國政府削減了對太陽能發電的補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為不同再生能源技術(包括但不限於太陽能光伏發電及太陽能熱能發電相關技術)的發展設定了明確目標。 考慮到中國政府鼓勵分佈式光伏發電,集團繼續尋求其他太陽能發電項目及新能源電力系統集成服務。 於二零一八年十月,陝西百科新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陝西百科’)(為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與中國四川省一家工程公司(‘四川公司’)以聯合方式與中國電建集團河北工程有限公司(‘中國電建’)訂立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以就中國張北縣二泉井鄉光伏發電站的建設(‘張北項目’)按合同價格人民幣380,000,000元(含增值稅)提供承包商服務。張北項目設計電容量500MWp。分包合同乃供張北項目一期240MWp的其中100MWp的建設。陝西百科與四川公司亦訂立工程諮詢合同(‘工程諮詢合同’),據此,陝西百科同意就張北項目一期按合同價格人民幣30,000,000元(含增值稅)提供工程諮詢服務。 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新能源電力系統集成業務產生的收入約人民幣53,400,000元(二零一八年:約人民幣26,600,000元(經重列)),佔集團收入約67.5%(二零一八年:約29.0%)。有關增加乃由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分包合同產生約人民幣26,800,000元的收入。 電力系統集成指優化土木工程系統、電氣系統及其他配套系統、數據庫技術、監察及軟件管理之技術。集團按照相關新能源電站之規模及容量向不同之賣方採購設備和產品,然後將個別設備、功能和資料整合至已連結之統一協調系統。電力系統集成使資源得以充分利用,從而優化整個系統之表現,達致集中、高功效而均衡之表現、維修快捷方便以及低成本管理。集團亦為新能源電站提供後期系統管理服務。 銷售自助ATM系統及印刷系統: 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銷售自助ATM系統及印刷系統並無產生收入(二零一八年:無)。 提供硬件及軟件技術支援服務: 於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九個月內,提供硬件及軟件技術支援服務並無產生收入(二零一八年:無)。 業務展望: 考慮到中國政府長期鼓勵分佈式光伏發電,集團將繼續尋求其他太陽能發電項目及提供新能源電力系統集成服務之機會。集團於回顧期間一直為新能源電力系統集成業務磋商及訂立新合約。 集團一直物色及發掘其他商機,以分散集團業務至具增長潛力的太陽能業務下游,並擴大其收入來源,為集團及其股東帶來回報。 於上一個財務年度,中國政府頒佈了有關削減太陽能發電補貼的新政策且有關政策一直存在。有鑑於此,集團可依賴其新能源電力系統集成分部的實力,將繼續為新能源電力系統集成業務磋商及訂立新合約,同時把握太陽能產業的其他市場機遇。 集團將透過內部產生的現金流量及借款為其未來業務計劃撥資。 憑藉集團作風審慎且經驗豐富之管理層,以及堅韌不拔之強大員工團隊,集團將致力維持及進一步開拓業務,從而為其股東帶來更豐厚之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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