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武大之死,武松可不可以走当时正常的司法程序来惩治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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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出差回到阳谷县之后,先找到郓哥了解情况,之后又找了何九找到了证据,第一个反应就是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来解决问题,也就是向县衙起诉。作为一个公职人员,武松的这个选择是非常理性而且冷静的,因为他没有首先去直接起诉,而是先找相关的人去了解情况,获取证据,然后再拿着证据去起诉,要求知县传唤并审查主要的嫌疑人西门庆和潘金莲。这些操作都是很专业的,并没有什么可指责的余地,说明他之前可能参与过办案,是了解相关程序的。

不过,因为知县收了西门庆的银子,也就是贿赂,所以枉法裁判,认为这个案子证据不足以给西门庆和潘金莲定罪。其实从现在的角度看,当时武松拿到的证据只有何九保留下来的武大郎的一点遗骨能够证明是被毒死的,但并没有其它证据能够证明毒药是西门庆和潘金莲买来的,并且直接毒死了潘金莲。而要获得更多的证据,在当时的条件下来说,其实也不太现实,因为药铺是西门庆家开的,毒药是西门庆买的,所以要获得更多证据,都必须得到西门庆和潘金莲两个人的配合,没有知县的命令,武松是没有这个权限直接搜查西门庆家的药铺的。

那么,在知县拒绝受理之后,武松是否能够以其它方式来继续申诉呢?那就只有向知县的上级主管单位去申诉,并且再要起诉,就要把知县也列为被告了。因为知县拒绝受理的理由是证据不足,但却并没有重视已经出现的武大郎是被毒死的这个证据,这说明知县至少是存在渎职的情况,严重一点当然就有可能是受贿。而武松如果选择向上申诉,只有先证明武大郎是被害死的,才能启动后面的调查程序,这需要更多的条件,也就是证据。而武松同样没有能力获得更充分的证据。

但武松在告诉无门之后,就没有选择继续搜集证据去向知县的上级单位去申诉了,而是选择了直接复仇。但他复仇的操作,同样非常转业,很冷静,也很理性,整个过程可以说都是经过精心设计和盘算的。首先是派人将潘金莲关在家里,无法向西门庆通报消息,然后以请吃饭何九的名义请来何九、王婆等人,在他家里直接获取口供。在他的威逼之下,王婆和潘金莲就开始相互咬,基本上就形成了比较可靠的口供,而且武松让人记录下来,并由王婆和潘金莲按手印画押。这都是符合程序的操作。

武松最后先杀了王婆,接着又杀了潘金莲,为武大郎报仇。然后又到狮子楼去找到西门庆,斗杀西门庆,将害死武大郎的三个主要责任人都杀死了,算是为武大郎完全报了仇,但他却并没有逃走,而是拿着他获得的证据和口供,再次到了阳谷县衙,向知县投案自首去了。这意味着什么呢?这就是说,他这一系列操作都是经过精心考虑和设计的,并且很理性的考虑了后果,他为兄报仇杀人是犯法了,但他这是报仇。虽然宋朝已经不主张直接的血亲复仇,但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上,还是属于可以从轻的理由。所以,武松就是去争取一个相对较轻的处理结果。

知县这次的处理相对来说就比较正常一些了,并没有重判武松,而是选择了从轻发落,刺配孟州。这就意味着,知县实际上承认了武松为兄报仇杀人的正当性,也就等于间接承认了武大郎确实是被西门庆、潘金莲和王婆合谋害死的。所以,武松在这个过程中的行事风格是非常冷静、理性的,也敢作敢当。相比之下,宋江杀死阎婆惜虽然也是失手杀人,但其实并没有多少可以从轻的理由,只能是靠他家里行贿,才能得到刺配江州的判决,否则抵罪处死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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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郎被毒死,武松回来后弄清事实真相,一开始走的就是当时正常的司法程序,然而这一条路走得并不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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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武松出差回来,与哥哥武大阴阳两隔。武松走访街邻,弄清事实真相,首先想到的就是上告衙门(正常司法程序),并带了何九叔、郓哥两个重要证人一起来到官府,然而迎面就“碰了壁”。且看原文——

知县见了问道:“都头告甚么?”武松告说:“小人亲兄武大,被西门庆与嫂 通奸,下毒药谋杀性命。这两个便是证见,要相公做主则个。”知县先问了何九叔 并郓哥口词,当日与县吏商议。原来县吏都是与西门庆有首尾的,官人自不必说, 因此官吏通同计较道:“这件事难以理问。”

02

武松想,他自己在衙门当差,好歹也是个都头,相当于公安局长,官府应该会给受理的。然而官府早已被西门庆用钱买通,以没有证据为由并不受理。武松不得已,拿出何九叔留下的证据——

知县道:“武松,你也是个本县都头, 不省得法度。自古道:‘捉奸见双,捉贼见赃,杀人见伤。’你那哥哥的尸首又没 了,你又不曾捉得他奸;如今只凭这两个言语,便问他杀人公事,莫非忒偏向么? 你不可造次,须要自己寻思,当行即行。”武松怀里去取出两块酥黑骨头、十两银 子、一张纸,告道:“复告相公:这个须不是小人捏合出来的。”知县看了道:“你 且起来,待我从长商议。可行时,便与你拿问。”何九叔、郓哥,都被武松留在房 里。


03

当日西门庆得知武松告状,又派心腹来县里给官吏上下打点,给银子。结果武松走正规司法这一条路彻底被堵上了。第二天一早,武松上公堂催知县,谁知知县收了西门庆的银两,竟然退回武松提交的证据,拒不受理——


“武松,你休听外人挑拨你和西门庆做对头。这件事不明白,难 以对理。圣人云:‘经目之事,犹恐未真;背后之言,岂能全信?’不可一时造次。” 狱吏便道:“都头,但凡人命之事,须要尸、伤、病、物、踪五件事全,方可推问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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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没有办法,只得寻思自己寻找证据。于是买了祭祀用品,办理一桌酒席,请了四方高邻作见证,特别把潘金莲、王婆叫来,叫了几个可靠的土兵,堵住去路。然后,私设公堂,审问潘金莲、王婆,并请高邻中通笔墨的胡正卿作记录,叫他潘金莲、王婆两个都点指画了字,四家邻舍 也书了名,画了字。

在这个过程当中,武松情难自禁杀了潘金莲,随后赶到狮子楼,杀死西门庆,提了人头来给哥哥祭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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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提着潘金莲、西门庆的人头,押着王婆,带着其他一等证人来到公堂。武松取出胡正卿写的口词,从头至尾,告诉一遍。知县叫那令史,先问了王婆口词,一般供说。四家邻舍,指证明白,又唤过何九叔、郓哥,都取了明白供状。然后这一行人押到紫石街,检验了妇人身尸,狮子桥下酒楼前,检验了西门庆身尸。

官府在没有其他理由推脱的情况之下,才受理此案,最终得以为武大郎昭雪,然而武松也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从前后经过来看,武松一开始就是走的正常司法程序的,只是在当时这种黑暗的社会现实当中,要做个好人,做个良民,真是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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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当时已经走过程序了,但并没有用。

负责验尸的何九叔,以及卖梨的小哥都可以作证,无论是西门庆贿赂的银子,还是武大郎的尸骨,还有武大郎抓奸时的目击证人,这些证据足以定西门庆的罪,只是没有用。

西门庆的势力不仅仅在当地,更高一级的官府都有他的人,武松只是一个小小的都头,其实都头这个词不太准确,一般是军队中有都头,武松充其量,只是类似于捕头的官职,也就是类似于现在的治安队长,官职很小,可说无足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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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武松的官职很小,所以西门庆才不在乎他,尽管忌惮武松的武功,也只不过当他是个莽夫而已。如果当真害怕武松,也不可能色胆包天敢害武大郎。

只能说武松运气好,县令只判他发配,遇上个黑心的,早就判他极刑了。当然武松的运气得益于他一身的本事,县令的意思无非是刑期满了之后,让武松回来,继续为他效力,毕竟能打虎的英雄,古往今来也就只有一个武松。

其他很多所谓能够打虎的,要么是猎户,有各种针对老虎的手段,曾经新闻上有一位老人,专业猎户,一生中抓过很多猛兽。再有的打虎人物是靠了兵器,比如水浒中的李逵为母报仇,用的是刀。赤手空拳挂掉老虎的,只有武松。

说到这里必须要点评几个武松的扮演者,祝延平那个版本太老了,尽管演员很出色,但那版的武打设计一般。武打设计最干净利落的是丁海峰版,个人的英武形象也是最符合的,特别打蒋门神一节,一套醉拳打得酣畅淋漓。

陈龙的一版也不错,尽管武打设计有拖沓之嫌,但为了凸显武打场面而特别加戏,可以理解。有人会说陈龙版武松和西门庆的打斗太跌份,打半天还受伤,但事实上对方手中一旦有刀,是很难搞定的。从这一点看,还是挺写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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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当然可以走当时正常的司法程序,而且他也是这么做的,毕竟身为一名“公务人员”还是懂的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正义啊。但是贪官古来则有,“维权”向来艰难。《水浒传》描写的本就是在民不聊生环境下群起造反的人们,所以潘金莲等人定是不可能得到公平审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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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有描写

书中是有描写的,当武松得知潘金莲伙同西门庆毒杀武大郎后,武松第一念头则是将他们“绳之以法”。由原文得知,这条路并没有走通,甚至是处处碰壁。想来也是,西门庆可是有钱人,他稍加疏通,官府的人拿了银子,自然要替其消灾。

为什么“法律”途径走不通?

这个就要说到《水浒传》写的人物都是怎样的了,水浒传中的人物多数都是出自草莽,108将中大部分的人都是“被逼”入梁山,这个“被逼”自然是当时为官贪腐,民不聊生造成的。所以基于这个背景,武松如果成功的走了司法程序,不就应该歌颂当时的官清正廉洁了吗?这显然不符合书中情节需要。


既然司法程序走不通,武松也不能放过这对潘金莲和西门庆啊。所以孔武有力的他,就起了杀人的念头,最后手刃仇人,自己也上了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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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松,施耐庵所作古典名著《水浒传》中的重要人物,位列三十六天罡中的天伤星,因在孟州城中连杀15人而被迫出走二龙山,落草为寇,最后又上了梁山。但此前,武松毕竟是众人敬仰的打虎英雄、一县的都头,为何他会放弃自己的锦绣前程,铤而走险呢?武松在《水浒传》第二十二回出场时,虽然是逃犯的身份,但其本身还是一个淳正善良的人。武松在景阳冈打死老虎之后,阳谷县知县“将出上户凑的赏赐钱一千贯”给武松,武松却认为众猎户因为老虎受了责罚,把这一千贯赏钱“在厅上散与众人猎户”,可见其是个仗义疏财之人。

对于自己的哥哥,武松更是一片深情,逃离清河县1年后就因为思念哥哥而回去探望。去东京公干前又对哥哥做一番嘱咐,待到回来“只觉得神思不安,身心恍惚,赶回要见哥哥。”看到武大的灵牌时,只觉“呆了,睁开双眼道:‘莫不是我眼花了’”,“把酒浇奠了,烧化冥用纸钱便放声大哭。哭的那两边邻舍,无不凄惶”。

武大郎死后,武松也曾想过报官伸冤

武松要为兄长报仇,对何九叔说:“小子粗疏,还晓得冤有头,债有主。你休惊怕,只要实说,对我一一说知武大死的缘故,便不干涉你!我若伤了你,不是好汉!”武松获取了人证物证以后到县里告状,想通过法律来惩罚西门庆与潘金莲。但是“县吏都是与西门庆有首尾的,官人自不必说”。

不料,知县收了西门庆的贿赂不但不秉公执法,反而责备武松“不省得法度”。在西门庆与知县的勾结之下,连潘金莲、王婆都来欺压武松。潘金莲“已知告状不准,放下心,不怕他,大着胆看他怎的。”王婆“已知西门庆回话了,放着心吃酒,两个都心里道:‘看他怎地!’”她们仗势欺人,道遥法外是多么的嚣张与可恨。在告状无门、又被恶人嘲弄的情况下,武松才铤而走险,在武大郎的灵前审问并杀死潘金莲。所以,本性真淳善良的武松,是被不讲法理的社会和人们一步一步通上杀人道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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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不可能是因为当时的朝廷已经腐败透顶,预示着北宋将亡……

从武松血溅鸳鸯楼大书“杀人者,武松也!”即可知道武松是个识文断字之人,在那个社会识字的人也是文化人了,所以他做事有勇有谋。武松出差回来,未听潘金莲一面之词,察出其中必有端倪,不动声色找到证人,上堂为哥哥伸冤……那成想人命关天的大案竟也可以被西门庆拿钱摆平了!奸夫淫妇,不杀何以为哥哥伸冤!无奈之下武松找来四邻及证人,事情的来龙去脉审理清楚一一记录在案,后斩杀奸夫西门庆,淫妇潘金莲,压着王婆及一干证人投案自首!

如果没有此事,武松是一个尽职敬业的国家干部,开始也是循规守纪,希望依法处理,那成想朝廷从上到下腐败透顶,草奸人命;让武松无比的悲愤与失望!

自始自终武松都做的有理,有节,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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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虽说当时社会黑暗,官场腐败。但“杀人偿命”的法律制度还是明确的。再者,物证人证确凿,再昏再贪的官,也是有他自己的考量与底线!极端的胡乱作为在任何社会都不可能被允许。现实中有些人由于性格或者教养原因控制不住情绪,把有理的事做成对自己不利的事,确实令人叹息!当然武松这个《水浒传》里的人物,作者刻画的就是他的嫉恶如仇的性格,毕竟是一个腐朽的朝廷,整体已经倾斜,不在一时一事,需要摧枯拉朽把它干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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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庆和潘金莲偷情的事情在当时的情况下已经几乎是公开的秘密,两人在王婆的策划下下毒杀了武大。当时的武松是个都头,跟县衙的一帮人众也都是同事,诉诸法律可能是当时情况下武松能想到的最直接的办法,也是可行的,但最后的结果却是,武松打死西门庆,逼上梁山。这其中的缘由,可能有以下几方面

人证物证都在,知县却说证据不足

其实在当时的历史情况下,西门庆作为一方恶霸,有权有势,毒死武大之后,自然早就想到要把这一县之长收买,所以才有了电视剧中所说的桥段,知县对武松的托词是:“武松,你也是个本县都头,不省得法度。自古道:‘捉奸见双,捉贼见赃,杀人见伤。’你那哥哥的尸首又没了,你又不曾捉得他奸。如今只凭这两个言语,便问他杀人公事,莫非忒偏向么?你不可造次……”也就是说这个案子缺少人证。

武松接着掏出了何九叔提供的物证,两块黑骨头以及十两银子等,此时师爷说道,“都头,但凡人命之事,须要尸、伤、病、物、踪五件俱全,方可推问得。”而在当时,武大的尸体早就不见了,这个问题又陷入了死循环。

绝对公权不是想挑战就能挑战的

就算当时武松是体制内的人,但是手下也就管着几个人,以一己之力挑战当时的县官,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拿鸡蛋碰石头,得不到任何好处。最后也就只剩一条路可走,那就千古不变的道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拓土开疆


武大冤死,武松如果想走司法程序惩治凶手,估计得到猴年马月。

武松因打虎之功,端了铁饭碗,吃了皇粮,成为武都头,大概相当于现在的治安大队长,无疑,作为公务人员,他应该十分了解当时官场情况。

但是因为他以为是体制内一分子,所以他一开始还有侥幸心理,带着何九叔和郓哥前往县衙,但知县见了问道:“都头告甚么?”武松告说:“小人亲兄武大,被西门庆与嫂 通奸,下毒药谋杀性命。这两个便是证见,要相公做主则个。”知县先问了何九叔 并郓哥口词,当日与县吏商议。原来县吏都是与西门庆有首尾的,官人自不必说, 因此官吏通同计较道:“这件事难以理问。”

一句“难以理问”,让武松明白了一句话: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

当时情况,武松作为屌丝逆袭的公职人员,又刚刚履职,应该积蓄不多,哥哥武大,卖个炊饼,小本经营,收入应该也十分微薄,即便有点积蓄,怕也在潘金莲手里。

如此,想打一场拼钱的官司,他完全不是西门庆的对手。

还有个情况,那就是武松初来乍到,在阳谷县,他根底太薄,没有人脉,而武大尽管早来几年,其实根本就没有结交任何朋友,一个郓哥还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这说明在地利人和上,武松也完全不是西门庆的对手,西门庆在阳谷县是世家,关系盘根错节,可以说是手眼通天,一个外来户,跟他打官司,可以说毫无胜算。

在那个黑暗的时代,一个外来户,没有人脉,天时地利人和一样不占,再加上没钱,你只要不是傻子,都不会通过打官司去伸冤。

所谓饿死迎风站,冤死不告状。

武松肯定不傻,对诉讼的事只浅尝辄止,便知此路不通,于是,自己动手,快意恩仇。


七斗


个人认为是不可以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是:在武松回来之前,西门庆已经买通了仵作,做了假证。

二是:邻居们也都俱怕西门大官人,(有钱有势)官府查问下来,祥做不知。所以也没有好的证言证词。

三是:有个很重要的一点,文章的需要,武松的章节在《水浒传》里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其实如果你认真读这本书的话,你会发现作者是很喜欢武松同志的:1.苦命 从小没了爹娘跟着哥哥长大。2.勇谋兼备 武松打虎 醉打蒋门神 3.重感情 为哥哥报血海深仇。

以上几点,如果梁山没有武松是不是很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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