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取消“結構封頂”“現房”預售?你們的眼睛是自帶過濾器麼?

疫情期間,因為蘇州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一則發文,房地產自媒體又莫名高潮了一波,紛紛都是“重磅”、“震驚”,差不多都是以下這種標題了。

蘇州取消“結構封頂”“現房”預售?你們的眼睛是自帶過濾器麼?

某自媒體文章標題

看到這樣的文章,你會想到什麼?難道是政府放寬了樓市調控政策,房地產的春天要來了嗎?

停停停,先不要過於發散思維。凡事先問是不是這麼回事,再去討論影響。我們先看看政府的原文是怎麼說的。

一、加快工業用地供應,保障產業項目落地。主動靠前做好產業項目落地服務工作,提高項目用地供地效率,充分利用疫情期間做好項目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技術審查、不動產登記提前服務和技術指導等各項工作。

二、調整交地、開竣工等履約要求。蘇州市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間可不開展實地履約巡查,對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期開竣工的,用地單位可申請延期並簽訂補充協議,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持續期間不計入違約期。工業用地已簽訂開發建設協議並約定投入產出要求的,各區政府(管委會)可根據企業復工情況調整開發建設協議,2020年度可不計入考核年份,考核期相應順延。

三、延長土地出讓金繳納時限。在蘇州市疫情防控一級響應期間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公告掛牌出讓的經營性用地,第二期出讓金繳納時間可在原規定繳納時間基礎上順延,交地時間相應順延,順延天數為地塊成交之日(不含成交當日)到蘇州市疫情防控一級響應解除之日(含解除當日)的天數。

四、調整超過市場指導價報價規則。住宅(商住)地塊不統一要求設置竣工預售許可調整價,超過市場指導價的,不統一要求項目工程結構封頂後申請預售許可;進入一次報價的,不統一要求工程竣工驗收後申請預售許可。

已成交須工程結構封頂或竣工驗收後預售、銷售的住宅(商住)用地,開發企業預售、銷售的時間節點可適當提前,以按照正常工期測算的預售、銷售時點為基準,提前時間按疫情防控一級響應天數計算,具體由住建部門核定。

五、各縣級市、吳江區以及工業園區可參照執行。

前三點其實沒什麼,無非就是告訴開發商,今年我也知道你們不容易,這樣吧,你欠我的土地款,不急著交,工程進度考核(為了防止開發商囤地,政府要求拿地多少時間內必須開發)也可以放鬆點。這是為了應對疫情帶來的負面影響,幫助房地產在內的各行各業共度疫情難關。

最重要的是第四點:住宅(商住)地塊不統一要求設置竣工預售許可調整價,超過市場指導價的,不統一要求項目工程結構封頂後申請預售許可;進入一次報價的,不統一要求工程竣工驗收後申請預售許可。

先給大家普及一下預售許可條件,相信大家都知道,當前房地產市場是期房銷售,也就是今天你買的房,其實還沒建好,你得等兩年才能住進去。這樣做的好處就給開發商減輕了資金壓力,舉個簡單的例子,本來以前要有50個億,才能開發一個樓盤,但現在因為是期房銷售,開發商只要20個億,買塊地,建一部分,然後就能開始銷買房賺錢了,賺來的錢一部分繼續開發這個項目,另一部分可以去拿更多的項目。隨著房地產市場越來越火爆,地價也越來越貴,後來政府眼瞅著這麼下去不行啊,不能這麼瘋漲啊,就想了個招,階梯式設置預售條件。地價達到了一定高度,那這個項目就得結構封頂才能銷售。什麼意思?以前開發商拿塊地,7個月就能開始銷售,現在需要結構封頂銷售,那就得12個月才能賣,這就直接影響了開發商回款速度和利潤,倒逼開發商理性拿地,從而達到控制地價的目的。所以,簡單來講,“結構封頂”、“現房”都是政府為了控制地價,防止地價太高而設置的土地出讓規則。

那現在政府取消了這一規定?是不是就意味著政府放棄調控,開始給房地產鬆綁了,重走房地產刺激經濟的老路了呢?

絕對不是。

第一,部分自媒體過度解讀,政府沒有完全取消該規則。注意政府發文使用的表達,“不統一要求”,並不是部分自媒體所謂的“取消”,這兩個表述相差十萬八千里。

第二,限價政策不動,土地市場翻不出浪來。房地產發展到今天,早已經不是十幾年前的草莽時代,開發商們越來越專業,一塊地能不能掙錢,算盤打得嘩嘩響,備案價備不上去,沒有人會冒頭拿高價地。

所以,如果單就今天這則通知來看,其實沒有什麼高潮的必要。由於疫情時期的特殊性,政府出臺相關措施,幫助各行各業共度難關,本就是應有之意,房地產行業也應該在其中。

自媒體們之所以高潮,我覺得無非就是兩個意思:

第一個可能部分自媒體確實在家太閒了,總想著搞個大新聞,斷章取義,騙騙流量。第二點,瞎揣測,醉翁之意不在酒,政府發什麼不重要,重要的是政府發文背後傳達的對接下來房地產市場調控是緊是松,以為政府這麼晃了一槍,是要放鬆調控了。

太天真了。

蘇州取消“結構封頂”“現房”預售?你們的眼睛是自帶過濾器麼?

央行態度

近期,央行在多個場合表態,再三強調不將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緊經濟的手段。房主不炒,才是市場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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