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為公司創造17萬,純利潤11萬,我的工資8000塊,老闆嫌給高了,我該辭職嗎?

彌陀57


不能簡單認同你這樣的計算方式:一,單方自述,數據含糊不清,未必準確;二,即使創造17萬,淨利潤11萬,並不是你‘’空手變戲法‘’一樣掙來的,你是依託公司提供的經營基礎條件取得的,不能完全屬於個人創造價值;三,像你這樣心裡老懷著‘小九九’計算‘創造’‘分配’比例的職工,不論到全民、集體、個體企業,如果我是老闆,瞭解你的情況,絕對不會使用你。


風帆ch


我做建材的,年中請了一個司機,剛上班三個月,帶領工人罷工,跟我重新談待遇,他認為我不應該給他固定工資,因為公司沒有他拉貨出去,就無法運轉,我就笑著問他想怎麼妥善解決問題,我心想著加點福利也無所謂,只要努力工作。但他提出了讓我意想不到的方案,他做領頭,司機增加一半,另外工資提升三分一,增加雙休福利,一天工作五小時,不加班,不開夜!!!!!三天後,他順利地領到了全部工資,離職。回到文中,你認為11萬利潤就應該給你大部分嗎???我站在中立角度,我贊成付出與收入成正比!因為11萬利潤中,你還沒計算其他支出!!!我一噸鋼筋利潤300塊左右,一個月大概三百噸銷售,利潤九萬,但我要給工人工資三萬五,房租一萬,司機五千,還要除機器磨損,油錢!!!一個月下來九萬我只剩一兩萬而已!!!!別忘了我還要承擔所有風險,包括工傷,貨款拖欠等等!!!


a夕陽i


分享一個我身邊的故事吧:

某個35歲的國企小領導厭倦了在體制內的生活,決定自己去創業,他以前在體制內,也認識了一些私企的供應商朋友,他平時的工作就是喝喝茶、看看報,督促這些朋友給他們公司完成工作。後來她覺得在國企的收入太少,也太清閒,想要出去下海創業。


後來呢?當然是創業失敗了。他過去在國企大平臺,這些私企朋友都對他特別尊重。離開了國企,他的領導身份沒了,這些朋友也逐漸不把他放眼裡。他去找這些朋友求助,他們都愛答不理的。


講這個故事,我是想說明一個道理:別把平臺當做自己的本事。 沒有能力的人,離開了大平臺,啥都不是,養活自己都成問題。


你說你為公司創造17萬利潤,純利潤11萬,工資只拿8000。你確定這11萬純利潤是你一個人創造的,不需要公司財務、運營、策劃、推廣的努力?還有公司付你工資就是希望你能給他創造利潤。老闆覺得他給的工資給高了,可能是你的創造價值太少了,沒達到他的預期。也許老闆希望你創造50萬的利潤,而你卻讓他很失望。


我給你的建議是:放低自己的位置,創造更大的價值。在現代公司裡,團隊第一,個人英雄主義沒啥用。不要說你創造了多少價值,而是要看你所在的團隊為老闆創造了多少價值。更不要混淆了團隊價值和個人價值,把別人的貢獻也算到自己頭上。


最後,如果你認為你不只應該拿8000元,可以問問自己,離開了公司,領導能找個人替代你嗎?如果能,那就不要輕易離職,好好練好本事在走。如果你覺得自己的價值被低估了,可以找到更好的離開。


我是江少,青年作家,職場問答達人,互聯網資深運營,自媒體人,歡迎關注。

江少


每月為公司創造17萬,純利潤11萬元,按照這個比率核算,所有成本加起來只有6萬元。粗略計算的話,就是投入1元錢,可以創造出差不多2元的利潤。

我想了半天,也沒有想出來這是一個什麼行業,能有這麼高的利潤率。我認為是你的計算方法有問題的可能性比較大,你很有可能把一個團隊創造的價值都計算成自己的功勞了。

我以前出差時,遇見過這樣的情況。我曾去一個縣城做調研,當時那裡只有一個業務員,他把那個縣城的所有銷售額都算作自己的功績。

可實際上這些工作並不是他一個人完成的,背後有經銷商人員的支持,有公司物流配送的支持,有整個區域團隊人員的配合。這個業務員屬於先鋒,功績不可以被泯滅,但把所有功勞都算自己的,看不到團隊和平臺的作用,絕對是錯誤的。

如果你說你每月為公司創造了17萬的收入,11萬的純利潤,那如果你離職了,公司這部分收入是不是就消失了?如果消失了,那說這17萬的收入,11萬的利潤是你創造的,還說得過去。如果你離職了,公司的這部分收入依然存在,那你就是沒有價值的。

看你為公司做的貢獻,不是看你每月為公司賺多少,而是看你能給公司帶來多少增量,或者說公司失去你會損失多少。

你現在為公司每月創造17萬,純利潤11萬元,拿著8000元的工資;如果老闆能找到一個月工資4000元,同樣能創造這樣價值的人,那老闆自然認為你拿的工資高了。

好好看看你身邊,也許還有很多拿著更低薪水,但為公司創造更大價值的人。不要緊盯著自己創造的那一點小成績。


紅楓財俠


每月為公司創造17萬,純利潤11萬,我的工資8000塊,老闆嫌給高了,我該辭職嗎?

看到這個問題,就有一種公司就你和老闆兩個人一樣,我創造利潤11萬,應當分我一半,而不是8000元。如果有這樣的想法,就真的不能在別人的公司幹,而應當自己開公司,那樣,就不存在被別人多拿的問題了。

要知道,一家公司,並不是只有銷售部門、經營部門,還有技術部門、質量部門、財務部門、後勤服務等。如果把銷售部門賺的錢全部給了銷售部門,那其他部門拿什麼?老闆一分錢不拿,再貼錢給其他部門的員工嗎?

一個月利潤11萬,給8000元工資,確實不低了,老闆嫌高,也是可以理解的。切不要以為,這個公司的利潤都是自己創造的,沒有別人的功勞。沒有技術部門,哪來產品。沒有財務部門,哪來資金搞研發、購買原材料、生產產品,沒有質量部門,如何保證產品質量,等等。也就是說,銷售部門實現的利潤,是大家共同的勞動成果,而不是銷售部門和銷售人員單方的本事。

所以,不要天真,能夠給8000元月薪,確實不錯了,是比較高的收入了,不要貪心,而要安心。


譚浩俊


我經常跟我們公司的銷售說,雖然訂單是你們跟客戶喝酒喝來的,但是客戶給你們訂單,不是買你們的面子,是買公司的產品。你們之所以能喝酒喝來訂單,是因為有公司這個平臺。換一批銷售,客戶也不見得就不買產品了。

所以,每個人給公司創造的利潤,都是公司全體成員一起努力的結果。沒有公司這個平臺,哪來的利潤?


初代吸血鬼茉莉


我們同事說,隨便賣一件商品3~4千,你才給我發4千,我一個月能賣好幾件呢,有時候能賣十幾件,嫌工資給低了,老闆說,我可以給你本店淨利潤的一半,但是前提是,你要負責店裡一半的支出,水電,房租,工人工資,裝修折舊,貸款及庫存利息,如果賠錢你就拿一半出來,剩下的小頭就不算了。。。。,其實很划算,但是員工之所以是員工,就是害怕失敗,老闆可以把身家性命放到企業,獨自承擔後果,員工承擔不起


晚上去哪吃


你每月為公司創造17萬,純利潤11萬,作為一個公司主管會計的我,不明白你的這筆賬是咋算出來的,你就職的公司就老闆和你兩個人?還是你做銷售為公司創造17萬啊?不論是那種情況,你用公司的利潤來對比自己拿的薪酬是不對的,因為你不是股東,公司的利潤和你沒關係。一個公司賺多少利潤,是大家創造的,是由多個部門來完成的,不能用某個人創造多少來計算。你要認為自己為公司創造的價值和自己拿的工資不對等,差距比較大,那你就辭職,選擇能高薪聘請你的公司就職或者自己創業。


吉祥快樂鼠


公司老闆就是資本家,你是為他打工賺錢的工人,你們之間的利益平衡點是工資,本著價值決定價格的原則,你覺得他開的工資不足以體現你的價值,辭職是擺在卓面上的選項。


亮劍3549


很明顯賬不對!你怎麼創造的,賣了17萬元的產品?產品的成本是6萬。所以,你創造了11萬利潤?

那生產這些產品的人,要不要拿工資?要賣多少萬產品才可以讓公司運營。如果11萬不夠運營開支是不是你補上。

是不是不用發工資了?公司不會就你一個人吧,一年下來,公司不論是虧還是賺,沒不給你工資吧。

你的賬是錯的,因為公司不只有你。要相互支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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