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先孕很被動,男友要求房子加他的名字,我該怎麼辦?

碎碎念專用


未婚先孕很被動,男友要求房子加他的名字,我該怎麼辦?這個問題,我來說說個人想法。

看了一下你所描述的。

第一:我認為你們真的沒有真心愛過對方。女方因為年齡大了,父母的催促,在將就。

第二,談了幾年的所謂的戀愛都是斷斷續續的,證明男方也不上心。結婚是因為孩子才急促打算。

第三。建立在利益基礎上的婚姻又能走多遠,你自己想一下吧。

如果說你有把握以後的事,如果說你真的愛這個男人,他幫你還清債務,加上他名字又何防。前提應該區分清楚:婚姻費用,跟加名字是二碼事,不要混在一起。

第四,對於很多男人來說,女方懷孕了,基本上是定了,你嫁也得 嫁,不嫁也得嫁,好像沒有太多的選擇,倉促處理了 ,苦果自己種自己咽。

第五,做為女方來說,30了還沒結婚,現如今這社會,30多沒結婚的很多,你何必這麼急,婚姻的前提是:有感情基礎,是因為愛才想在一起生活。而不是因為年齡大了,家人催促才想去結婚。你看有幾對因為湊合的婚姻是幸福的。

說到最後,你本人很喜歡孩子,人有時候還真的沒有二全其美的辦法。總是要捨棄一些東西的。

可以跟男方商量:女方這邊因結婚需要的彩禮等費用,男方要按照當地風俗進行。

男方幫你岀了債務費用,房子可以加上他的名(前提是也要共同分擔銀行貸款)

好好協商,如果不行,這婚姻也沒必要結下去。痛一時總比痛一世的好。

我是牛仔媽,以上是我個人看法。謝謝大家。




牛仔媽


你們屬於斷斷續續的交往了幾年,那也是不熱乎,只能算是備胎,你男朋友一直是在徬徨和選擇之中,對你是食之無味,丟之可惜的狀態,這次你懷孕了,你想三十三歲了,懷孕就想將就嫁給他,你媽也是這種看法。

作為女人,我很同情你,這個年齡,打掉孩子又怕人受罪,以後又難懷上,有一個最好的辦法,你不同意加你男朋友的名字,說孩子打掉了,其實你自己生下來,這沒有什麼,現在人都挺開明,大家瞭解你的處境,只會同情心疼你,不會有人笑話你,現在女性都有工作能力,在經濟上養孩子是會很吃力,但是,看穿一個渣男也是好事,他不愛你,他是用孩子拿捏你,15萬現在到哪裡去買房子❓一個90平方米的房子都是145萬,這不是以孩子在要挾你嗎❓這不是愛情,如果沒有真感情,一輩子在虛情假意中過日子,多難過哦❗

如果實在過不下去,你們婚後要是離婚,而他15萬,卻要分得一半房子,你甘心嗎❓所以,這種事不如不做,自己一人過吧,以後就是有孩子,一樣會找到愛你的男人,仔細衡量一下,再作決定吧❗相信你一定會做得很好❗對嗎❓


秋實66227939560


題主狀告太簡單,

格式書寫不合格。

看來性格過輕佻,

婚前同居自作孽。

材料敘述不清楚,

比如家暴不是男。

既然無愛卻留宿,

甚至有孕在婚前。

據我分柝遇人渣,

自釀苦酒自飲幹。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