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财政局: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运营成本

廊坊市财政局: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运营成本

记者从河北廊坊市财政局获悉,疫情防控期间,该局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手抓”的决策部署,在持续推动疫情防控工作升级加力的同时,强化落实各项财税应对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努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连日来,市财政局及时开通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绿色通道”,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全力保障全市疫情防控、患者救治资金需求。截至2月14日,全市共投入防控资金24282万元,用于医疗防护、应急物资购置、战略物资储备等工作。同时,全面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落实对参加防治工作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的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政策,及时调整政府采购政策,确保了疫情防控物资及时快速采购到位。

在全力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尽可能降低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是摆在当前的一项重大任务。对此,市财政局严格落实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石家庄海关《关于落实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十条税收措施的通知》精神,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为扩大产能新购的相关设备,享受所得税相应优惠;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今年一季度境外无偿捐赠用于防控疫情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健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防疫物资免征关税;对受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此外,对企业和个人用于防疫的有效捐赠、企业因疫情防控取得的政府补助、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企业、防疫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特定卫生机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对防疫医院的有效无偿捐赠、企业用于疫情防控的研发费用等分别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通过积极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力缓解因疫情造成的企业停工停产、纳税困难等问题,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运营成本,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实体企业的冲击,全力推动今年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记者刘杰 通讯员石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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