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零售餐飲企業恢復營業期間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張掖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領導小組

辦公室關於零售、餐飲企業恢復營業

期間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為認真貫徹執行商務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制訂印發的《關於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20〕 43號)精神,切實做好零售、餐飲企業恢復營業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1.落實疫情防控責任。各零售單位、餐飲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法人負責和“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對本企業、本單位的疫情防控負主體責任,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強化疫情防控應對。各零售單位、餐飲單位必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組,制定應急方案,建立報備制度。要指定專人全面採集瞭解上崗員工假期動態(員工去過哪裡、是否有發熱、呼吸等症狀),並登記分析積極應對。外省來張務工人員應暫緩返程返崗。

3.做好防護物資儲備。各零售單位、餐飲單位要在開業營業前,要充足準備防護物資,主要包括:醫用外科口罩、醫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線空氣消毒燈、空調系統專用消毒劑、洗手液等防護用品,配備紅外線測溫儀等。

4.加強員工健康監測。各單位要建立員工疫情防控知識定期培訓制度、每天體溫檢測制度,指定專人每日採集員工健康動態信息並認真登記記錄。員工每天進入經營場所前,要進行體溫檢測,若員工體溫超過37. 3攝氏度,要立即對員工進行自我隔離觀察,及時送醫院就診。

5.加強員工行為管理。員工上班期間要時刻佩戴口罩,堅持在工作前、操作後、進食前、如廁後按照六步法要求嚴格洗手。各單位不得組織聚集性會議、不得開展大規模促銷、展覽展示等活動。

6.加強顧客引導管理。各單位要配備測溫儀,對所有進入本單位的消費者、餐飲顧客要實施體溫檢測,顧客體溫正常、佩戴口罩後方可進入;發現超過37.3攝氏度的顧客,要做好必要的登記,並迅速建議顧客進行自我隔離觀察,及時到醫院就醫檢查。

7.加強重點場所管理。各單位要加強營業場所的通風、消毒和清潔衛生,營業場所每日至少開窗自然通風2次,每次30分鐘以上;不能開窗通風或通風不良的,可使用電風扇、排風扇等機械通風方式。要加強廁所的清潔、衛生和消毒工作。

8.加強重點部位消毒。各單位要在開業前和結業後,進行全面的衛生清潔和消毒,要嚴格防範接觸性感染,定時對各個門口、停車場入口處、櫃檯、休息區、服務檯、收銀臺、座椅進行清潔消毒。特別要做好電梯扶手、電梯按鍵、門把手、自動售賣機、購物車等部位的消毒工作,適當增加消毒頻次,同時做好消毒登記記錄。

9.加強疫情防控宣傳。各營業單位要在公共區域、電梯內部、衛生間等張貼疫情防控宣傳畫;要在洗手間張貼洗手步驟示意圖,廁所內要配置消毒劑、洗手液等物品,並提示顧客及時洗手、及時消毒。

10.加強空調使用管理。疫情期間建議各單位暫停使用空調系統,必須使用空調通風系統的要加強對集中空調系統的消毒和清洗處理,有效切斷病毒通過空調系統進行傳播。

11.加強場所衛生管理。各餐飲單位要保持就餐場所內部環境衛生整潔,要嚴格規範執行餐具、飲具、炊具和食品容器清洗消毒制度。各單位要配備有殺菌作用的洗手液,提供消毒紙巾,免費為顧客提供使用。

12.保持安全距離就餐。餐飲單位要加強顧客管理,顧客進店除就餐時,全程必須佩戴口罩;餐飲空間要減少桌椅擺放,保持安全距離,餐桌擺放間距至少1.5米以上,實行單人單桌就餐,禁止多人同桌或在同一包廂就餐,要實施分時段錯峰就餐,合理分流引導就餐人員,避免人員密集、聚集。

13.建立就餐登記制度。餐飲單位要制定用餐人員可追溯制度,形成檔案管理,顧客就餐應登記就餐人員的姓名和有效聯繫方式。

14.加強食材保存管理。餐飲單位要加強保鮮、冷凍、冷藏環節的處理和使用,所有原材料應保持新鮮,經營現場不得宰殺活禽畜動物,嚴禁經營、儲存野生動物或野生動物製品。

15.加強外賣服務管理。餐飲單位要對外賣配送人員進行個人體溫檢測,健康管理按員工對待。外賣配送員要執行無接觸配送服務標準,保持安全距離,避免配送過程中面對面與顧客接觸。外賣配送員盛放食物的容器、配送交通工具要定時定點進行消毒。

本通告自2020年2月17日8:00起執行,上述防控要求和禁止性措施解除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發展另行通知。


張掖市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16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