鑲黃旗人民檢察院疫情防控期間工作開展情況

生命重於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我院把疫情防控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工作來抓,最大的政治任務來落實。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實上級檢察院、旗黨委、政府的部署,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康玉柱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於1月30日返回旗內,第一時間組織召開黨組會議,成立了院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對機關防控工作進行了部署,對包聯小區及院內值班進行了安排,組織檢察干警積極參加疫情防控包聯小區工作,並深入到包聯的杭蓋小區,指導疫情防控工作。除滯留外地暫時無法返崗及外地返旗需要居家隔離觀察的幹警外,在家全體幹警在包聯小區堅持24小時值守,嚴格落實值班備勤制度,嚴防死守、不留死角,積極投身疫情防控阻擊戰,構築保護居民健康的牢固防線。與聯繫社區溝通,協調解決寶拉格社區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鑲黃旗人民檢察院疫情防控期間工作開展情況

2月11日,按照《關於深入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全面排查以及相關工作的緊急通知》(鑲防指發〔2020〕26 號)文件安排,院黨組安排了入戶排查統計具體分工,嚴格了工作要求。烏雲巴特爾副檢察長作為駐村工作隊隊長、第一書記,帶領駐村工作隊成員進駐寶蘇木白音察干嘎查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崔樹林副檢察長作為單位排查統計工作負責人,帶領幹警到包聯杭蓋小區按規定逐戶進行全面排查,並將摸底排查情況及時向社區進行了反饋。


鑲黃旗人民檢察院疫情防控期間工作開展情況


鑲黃旗人民檢察院疫情防控期間工作開展情況

一邊抓疫情防控,一邊落實疫情期間工作安排。根據最高檢《關於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堅決做好檢察機關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到防疫與業務工作兩不誤,及時張貼了《關於疫情防控期間群眾來訪接待場所暫時關閉的通知》,以來信、網絡和電話方式接收群眾來訪。嚴格遵守《刑事訴訟法》關於辦案期限的規定,杜絕超期羈押、超期辦案。立足檢察職能,積極開展源頭防控,對防控疫情期間我旗重要防護物資(口罩、消毒用品等)的銷售情況,向旗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重要防護物資市場供應是否充足、商品資質是否合格、是否有哄抬物價等問題進行具體瞭解。截至目前,未發現售賣假冒不合格防護用品現象。強化刑事執行監督,與看守所溝通,建議監管場所要提高警惕,落實防疫措施,確保防疫工作不留死角,不出問題。落實機關值班和工作期間防護措施,加強疫情信息發佈和宣傳引導工作,及時傳達上級院和旗委、政府有關疫情工作的部署安排,教育引導幹警自覺落實各項防護措施,帶頭認真學習防疫防控知識,不斷提高自我防範意識,以最佳的精神狀態投入到疫情防控阻擊戰。


鑲黃旗人民檢察院疫情防控期間工作開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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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院檢察干警在疫情防控期間,始終堅持“衝在前、做表率”,用實際行動彰顯了檢察干警的忠誠與擔當。下一步,鑲黃旗人民檢察院將進一步嚴格落實中央、自治區、最高檢以及盟委、旗委疫情防控決策部署,以身作則做好檢察機關自身疫情防控,充分發揮各項檢察職能,積極配合各部門單位,加強聯防聯控,全力以赴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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