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條“硬核”措施!日照六部門聯合出臺重要文件!

為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疫情防控決策部署,進一步支持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實現平穩健康發展,做好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和擴大就業工作,近日,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日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日照市財政局、日照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日照市稅務局等六部門聯合下發《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業發展穩定和擴大就業的實施意見》。

一、千方百計保障復產復工企業用工

保障復產企業用工

加強企業用工監測,主動對接企業用工缺口及需求,蒐集缺工崗位信息,並通過人社部門網站、微信群、公眾號、招聘QQ群持續發佈。保障疫情防控和城鄉生產生活的國計民生企業所缺的用工信息優先發布。會同防疫防控相關單位加大對村居(社區)防控指導,對無症狀人員允許出入上下班,確保復工順暢。暢通用工企業與高校畢業生“不見面”洽談渠道,引導更多高校畢業生留在日照就業,滿足本地企業用工需求。加大跨省勞務協作,通過“互聯網+勞務協作”推送崗位信息,吸引外省勞動力到日照就業。

發放職業介紹補貼

政策實施期間,對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介紹技能型人才和職業院校、技工院校、高校畢業生到本市企業就業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經審核確認,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可申領職業介紹補貼。

補貼標準。職業介紹補貼按每成功介紹1人120元的標準執行。政策實施期內,每名勞動者只能享受一次職業介紹補貼。

申領程序。各類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和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可以從事職業中介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提出補貼申請,提供發佈的招聘信息、中介機構與企業簽訂的服務協議或中介機構收取企業、個人中介費用憑證等證明材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受理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符合條件審核通過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補貼資金撥入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二、實施援企穩崗政策

享受政策主體範圍

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其所在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環保政策,以獨立繳費單位在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戶、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5.5%的企業(對參保職工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的20%)。

返還標準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參保企業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高能耗行業中不裁員或少裁員企業,按照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70%進行返還;對符合條件的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企業,返還標準按上年末6個月的本市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

企業所需申報材料

《一般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申請表》或《經營困難企業失業保險穩崗返還申請表》(可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rizhao.gov.cn-表格下載欄下載)。

申領程序

網上申請。

企業通過登錄“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點擊“社會保險單位網上服務系統”,使用企業賬戶登錄後,點擊穩崗返還功能模塊,提交相關材料(容缺受理生產緊缺防護物資或提供服務的企業申請)。

材料審核。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審核認定工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稅務部門建立會審機制並組織實施);符合條件審核通過的,進入撥付程序,審核未通過的,告知具體原因。

資金撥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及時將補貼資金撥入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三、實施社會保險費緩繳政策

享受政策主體範圍

以獨立繳費單位在本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戶、按規定參保繳費且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中小企業(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印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緩繳期限

先統一暫定為3個月。對緩繳期滿仍無法正常經營的中小企業,可再次予以延期,累計緩繳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各項社會保險待遇不受影響。

企業所需申報材料

《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表》(可通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rizhao.gov.cn-表格下載欄下載)和提出緩繳申請時1年內的會計報表、銀行存款日記賬及銀行對賬單、工資統計報表等。

申領程序

提交申請。

用人單位在區縣參保的,應向所在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區縣確認符合緩繳條件的,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連同相關材料一併報送。用人單位在市本級(含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參保的,直接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連同相關材料一併報送。

材料審核。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符合條件審核通過的,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核未通過的,告知具體原因。

組織實施。各社保經辦機構對經省審核符合緩繳社會保險的單位,在社保系統做標識,在規定的緩繳期內免收滯納金,職工可按規定依法享受社保待遇。緩繳到期前1個月,各社保經辦機構及時進行社保繳納提醒。

四、階段性延長社會保險補貼期限

政策內容

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小微企業吸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對受疫情影響堅持不裁員且正常繳納社保、發放工資的企業,其正在享受的社會保險補貼,2020年2月4日後到期的,可階段性延長至2020年6月30日。

享受政策主體範圍

正在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且按規定參保繳費、受疫情影響堅持不裁員、正常發放工資的企業。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大數據比對,主動篩選、聯繫符合條件的企業。

申領程序

企業向參保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提交補貼申請表、銀行代發工資明細電子版(紙質材料可容缺後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實社保繳納情況,受理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符合條件審核通過的,將補貼資金撥入企業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五、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

以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陸橋人力等網絡平臺搭建高校畢業生求職招聘網絡平臺,積極開展用人單位高校畢業生需求線上徵集工作,紮實開展高校畢業生線上就業服務活動。

全力推行高校畢業生就業手續不見面辦理,實現簽約、調整改派、檔案轉寄等就業報到手續全程網上辦理,確保疫情期間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不打烊。

鼓勵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利用互聯網進行供需對接,實行網上面試、網上籤約、網上報到,引導用人單位適當延長招聘時間、推遲體檢時間、推遲簽約錄取。

視情調整事業單位招聘、國有企業招聘、基層服務項目招募筆試面試時間,調整後的時間及時告知考生並向社會公開。

六、加強農民工就業服務

廣泛開展應對疫情政策措施宣傳,引導農民工科學防控,降低傳播風險。

對暫不外出的農民工,引導參加線上學習培訓,提升就業技能。

對受疫情影響,現難以出市務工的農民工,由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時推送本市企業崗位信息,引導其在本市就業。

舉辦2020年春風行動網絡招聘等線上招聘活動,及時向農民工推送適合的就業崗位信息,幫助儘快實現就業。

對有創業意願的,指導幫助其自主創業,符合條件的按規定享受創業扶持政策。做好農民工關心關愛工作,及時向農民工發放返工疫情預防手冊,指導企業改善職工生活條件,提供必要的保護措施,做好衛生防疫工作。

七、實施創業孵化基地(園區)運營補貼

補貼標準

對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園區),鼓勵主辦方(運營方)為入駐中小企業減免場地租金等費用,具體減免額度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對減免租金的創業孵化基地(園區),給予最長3個月的運營補貼,補貼標準為減免租金總額的30%,每個創業孵化基地(園區)最高補貼20萬元,一次性核撥。

申領程序

2020年6月30日前,符合條件的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向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運營補貼申請,並提供申請表、在孵企業名單(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複印件)、租金減免花名冊、與中小企業簽訂的入駐協議(合同)等材料,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後,統一彙總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領運營補貼。

資金來源

市級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其運營補貼從市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中列支。被認定為省級創業孵化示範基地(園區)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彙總後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申領運營補貼,省級最高補貼50萬元。已享受省級運營補貼的不再重複享受市級運營補貼。

八、加大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

加大對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群眾生活保障物資生產小微企業和創業者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力度

創辦企業及各類合夥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且合夥人、組織成員均符合借款人條件的,按照每個創業企業借款人最多不超過(含)3名合夥人,每人最高不超過15萬元,可申請不超過45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小微企業可申請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以上貸款按現行創業擔保貸款程序辦理。

加大對受疫影響個人和小微企業的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力度

對已發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可向貸款銀行申請展期還款,展期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經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衛生健康部門確認後,繼續給予貼息支持。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小微企業提出的創業擔保貸款申請,符合條件的,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採取特事特辦、加快審批的原則,及時推薦至經辦銀行,優先給予創業擔保貸款支持。

九、推行職業技能線上培訓

對我市選擇的線上職業培訓平臺,在疫情防控期間提供免費線上培訓服務的,根據通過本平臺培訓且線上考核合格的農民工、離校2年內未就業大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及貧困家庭子女(以下簡稱“重點群體”)人數,由重點群體戶籍所在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給予線上平臺培訓補貼;對疫情防控期間,經線上培訓平臺進行考核合格的重點群體,給予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

補貼標準

線上平臺培訓補貼按照 《日照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日財社〔2019〕26 號)明確的該項目職業培訓補貼標準的20%執行,所需資金優先通過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安排。重點群體生活費補貼根據實際在線培訓學時,按照每學時5元的標準執行,所需資金通過就業補助資金安排。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 3 次補貼,同一職業 (工種)同一等級不得重複享受補貼。

申領流程

平臺培訓補貼和重點群體生活費補貼,實行同步審核和撥付,每月5日前申報。線上職業培訓平臺向參訓人員戶籍所在區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補貼人員花名冊、培訓合格人員相關信息及在線培訓學時記錄、在線培訓合格證書,提出補貼申請。區縣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核對無異議的,經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規定程序審批並公示後,將平臺培訓補貼發放至平臺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參訓人員生活費補貼發放至參訓人員社保卡或個人銀行賬戶。

十、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

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

提高失業金標準。

自2020年2月起,將我市失業保險金標準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即1557元/月。疫情防控期間,將原規定自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60日內申領失業保險金,延長至自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150日內申領失業保險金。

申領程序。

申領個人登錄“日照人社”APP,點擊“失業支付申請”填寫提交信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通並公示無異議後,按月足額向申請人社保卡賬戶發放失業保險金。

落實價格臨時補貼

根據我市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SCPI)和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中食品價格指數變動情況,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

十一、穩定企業勞動關係

穩定企業用工

對因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與職工集體協商,採取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措施,保留勞動關係。對因受疫情影響職工不能按期到崗的,指導企業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

規範用工行為

在疫情防控期間,企業要全面瞭解職工被實施隔離措施或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情況,不得在此期間解除受相關措施影響不能提供正常勞動職工的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對承擔政府疫情防控保障任務需要緊急加班的企業,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和勞動安全的前提下,企業與工會和職工協商,可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應對緊急生產任務,依法不受延長工作時間的限制。

十二、優化公共就業服務

舉辦“戰疫情、保復工”日照市2020年春風行動網絡招聘服務月活動,加大與退役軍人事務局、工會、婦聯、工商聯、企業聯合會等部門團體合作,組織各類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加強招聘崗位歸集,通過窗口經辦、自助服務、電話溝通、網絡登記等多種渠道,動態瞭解企業用工情況和招聘計劃,及時採集、發佈、更新招聘崗位信息。同等條件下,優先受理、審核受疫情影響企業就業創業補貼。

本實施意見自2020年2月4日起實施,暫定執行至2020年6月30日。政策實施期間,如國家、省出臺或調整相關政策的,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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