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縣紀委監委——堅決打好防疫戰 出臺“十二條”禁令

  本報訊 正值抗擊新冠肺炎疫情關鍵時期,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決策部署,定襄縣紀委監委出臺“十二條”禁令,紮實推動全縣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開展。

  定襄縣各級黨員幹部尤其是主要領導幹部率先垂範,帶頭遵守“十二條”禁令。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壓緊壓實工作責任,嚴禁黨員幹部不擔當、不履職、擅離職守、失職瀆職;嚴禁搞形式、走過場、敷衍塞責、消極應付;嚴禁弄虛作假,瞞報、遲報、漏報、謊報疫情;嚴禁違抗命令、推諉扯皮、臨陣脫逃、貽誤工作;嚴禁擅自發布、洩露疫情防控及應急處置信息;嚴禁不作為、不盡責,製造、傳播、轉發不實消息;嚴禁貪汙、截留、挪用、擠佔疫情防控款物;嚴禁哄抬物價、參與搶購疫情防控物資行騙牟利;嚴禁串門拜年、組織參與親友聚會、聚餐、宴請;嚴禁大規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要求紅事停辦,白事從簡;嚴禁組織和參與打麻將、廣場舞等聚眾娛樂活動;嚴禁工作期間組織大型聚集活動。

  該縣紀檢監察機關立足職責定位,對“十二條”禁令執行情況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對違反相關規定和紀律要求的人員,將依法依規依紀從嚴從重從快處理,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本報通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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