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4人被處分

專項整治開展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聚焦整治重點,從嚴監督執紀,集中力量查處了一批漠視侵害群眾利益突出問題,現將其中4起典型問題公開曝光如下:

1. 定襄縣待陽幼兒園園長李效偉違規收費的問題。

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李效偉在擔任定襄縣待陽幼兒園園長期間,擅自提高幼兒管理費收費標準,超標準收費33490元用於該園發放工資等支出。2019年11月,李效偉受到政務警告處分,並退還多收費用。

2. 代縣新高鄉沿村原村委主任趙虎青剋扣群眾佔地補償款的問題。

2017年11月,趙虎青在擔任沿村村委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擅自降低補償標準,剋扣村民佔地補償款24750元據為己有。2019年6月,趙虎青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追繳違紀所得。

3. 寧武縣西馬坊鄉營房溝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主任宋二俊截留、套取危房改造補助款等問題。

2011年至2013年,宋二俊在代領代發危房改造補助款過程中,截留三戶村民補助款共計8400元;以其母親名義虛報冒領危房改造補助款16000元。此外,宋二俊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7月,宋二俊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追繳違紀所得。

4.保德縣公安局東關派出所所長鬍志林執法不嚴的問題。

2017年5月,胡志林在主持保德縣橋頭派出所工作期間,違規將王某某等人涉嫌尋釁滋事阻擾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的案件以口頭警告、協調進行處理,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2019年11月,胡志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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