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清明期間禁止野外祭祀用火 倡導文明祭祀

忻州:清明期間禁止野外祭祀用火 倡導文明祭祀

  黃河新聞網忻州訊 (記者 劉春曉)3月31日,忻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新聞發佈會,就2020年3月30日忻州市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8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忻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清明節期間全面禁止野外祭祀用火、增強安全意識、切實保障國家、集體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決定》的相關內容進行發佈。

  忻州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張蘭軍、忻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律工作委員會主任賈建軍、忻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律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孫樹明出席發佈會。忻州市新聞中心主任尹新鳳主持新聞發佈會。忻州日報、忻州電視臺、山西日報、山西電視臺、山西經濟日報、黃河新聞網忻州頻道、山西新聞網忻州頻道等省、市媒體參加了新聞發佈會。

  記者在發佈會上了解到,該《決定》旨在通過倡導文明綠色殯葬、祭祀,轉變傳統祭掃觀念,摒棄陳規陋習,積極推進分散祭祀、家庭悼念、異地追思、敬獻鮮花、網絡祭掃等綠色低碳祭拜形式,引導市民增強綠色祭祀、綠色殯葬意識,養成安全、文明的殯葬、祭祀習慣,營造文明祭掃的社會氛圍。

  據悉,為了有效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切實保障全市林草資源和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忻州市清明節期間全面禁止野外祭祀用火,禁止攜帶火種及易燃品進入墳區、墓地,禁止在墳區、墓地焚燒紙錢、冥幣、香燭等祭祀用品,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對造成火災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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