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纪委监委——坚决打好防疫战 出台“十二条”禁令

  本报讯 正值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定襄县纪委监委出台“十二条”禁令,扎实推动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定襄县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十二条”禁令。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禁党员干部不担当、不履职、擅离职守、失职渎职;严禁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消极应付;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迟报、漏报、谎报疫情;严禁违抗命令、推诿扯皮、临阵脱逃、贻误工作;严禁擅自发布、泄露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信息;严禁不作为、不尽责,制造、传播、转发不实消息;严禁贪污、截留、挪用、挤占疫情防控款物;严禁哄抬物价、参与抢购疫情防控物资行骗牟利;严禁串门拜年、组织参与亲友聚会、聚餐、宴请;严禁大规模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求红事停办,白事从简;严禁组织和参与打麻将、广场舞等聚众娱乐活动;严禁工作期间组织大型聚集活动。

  该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对“十二条”禁令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依纪从严从重从快处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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