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認真貫徹落實疫情防控稅費減免政策

安康市認真梳理中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出臺的稅費優惠政策,加大各項減稅降費政策宣傳,深入開展督導調研,督促政策落地落實,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推動企業復工復產。

具體包括:

一是在支持防護救治方面,對參與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個人取得的醫藥防護用品等免徵個人所得稅。

二是在支持物資供應方面,對衛生健康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的物資免徵關稅;對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稅前扣除,可按月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運輸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運輸、生活服務、郵政快遞收入免徵增值稅;醫療衛生機構和物流企業參與疫情防控和運輸防控重點物資的車輛,憑各級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及應急指揮部有關證明資料,免徵2020年度車船稅;對相關防疫藥品和醫療器械免收註冊費;對各類應急物資、生活物資、重點生產物資、醫護及防控人員運輸的車輛免徵車輛通行費,落實防疫應急運輸車輛綠色通道政策。

三是在鼓勵公益捐贈方面,捐贈的貨物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業和個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捐贈用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現金和物品,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

四是在支持復工復產方面,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中小企業,可依法辦理延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且免徵滯納金;受疫情影響的小規模納稅人,可申請“六稅兩費”減半繳納;對因疫情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受到重大影響的企業,可申請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對旅遊、住宿、餐飲、會展、商貿流通、交通運輸、教育培訓、文藝演出、影視劇院等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免徵水利建設基金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延長至8年。(記者 陳洪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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