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審!重判!山東首例涉疫情網絡詐騙案在德州宣判

2月14日,德城區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公開宣判全省首例涉疫情電信詐騙案,被告人朱某海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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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底,被告人朱某海見口罩需求量大,有利可圖,通過手機在網上下載一次性醫用口罩圖片及口罩生產視頻,上傳至自己的網店,聲稱自己有口罩現貨,可以迅速發貨。1 月31日,被害人張某軍通過網店鏈接聯繫朱某海購買口罩,朱某海聲稱現在網店平臺嚴查口罩買賣,需要線下交易。張某軍信以為真,添加朱某海微信,並聯系幾名同學一同購買 ,通過張某軍微信轉給朱某海3000元錢。2月1日,張某軍詢問口罩發貨情況,卻發現自己已被朱某海拉黑。收到報案後,公安機關將朱某海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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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下午,公訴機關以被告人朱某海涉嫌犯詐騙罪向德城區法院提起公訴,德城區法院快審快辦,於2月13日上午送達起訴書,2月14日上午9點半啟用刑事遠程法庭,與檢察院 、看守所三方聯動,運用速裁程序在線審理並當庭宣判此案,並全程同步網絡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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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查明的事實,德城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某海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期間,利用電信網絡技術假借銷售用於預防突發傳染病疫情用品的名義, 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構成詐騙罪,從重處罰。歸案後被告人朱某海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願認罪認罰,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判處被告人朱某海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從德城區法院接到該案,到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全程僅用時48小時,被告人朱某海服判表示不上訴,該案順利結案。

法官表示,疫情當前,有不法分子利用群眾迫切需要口罩的心理,藉機在網絡上、微信上謊稱有口罩售賣,騙取錢款後就迅速將對方拉黑。請廣大群眾在網上購買醫用口罩、消毒 水等防疫用品時,務必選擇正規購物網站,儘量避免與陌生人線下交易,並對匯款、轉賬、提供驗證碼等提高警惕。一旦發現遭遇詐騙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防止受騙資金被轉移,造成更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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