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罪!福建省永安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張新興(正處級)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涉嫌受賄罪!福建省永安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張新興(正處級)被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日前,福建省永安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張新興(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泉州市人民檢察院向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新興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泉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5年至2019年,被告人張新興先後利用擔任永安市尼葛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市政府黨組副書記、副市長,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的職務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錢款併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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