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福建:關於全面實施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發證及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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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全面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及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北極星大氣網訊:日前,福建發佈關於全面實施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發證及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福建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全面實施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發證及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相關企業:

根據國務院《控制汙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生態環境部《排汙許可證管理辦法(試行)》《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以下簡稱《名錄》)《關於做好固定汙染源清理整頓和2020年排汙許可發證登記工作的通知》,今年1月以來,我省已通過視頻會、新聞媒體、微信平臺、福建省生態環境“親清服務平臺”等途徑向企業通告,為進一步加快推動福建省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發證及登記管理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再通知如下:

一、實施範圍

納入《名錄》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均應依法申領排汙許可證或辦理排汙登記。

二、實施時限

(一)2017-2019年已完成排汙許可核發管理的33個行業中,仍未申領排汙許可證或辦理排汙登記的現有排汙單位,應於2020年4月20日之前依法申領排汙許可證或辦理排汙登記。

(二)列入《名錄)》的其他現有排汙單位,應於2020年9月20日前依法申領排汙許可證或辦理排汙登記。新建項目應在發生實際排汙行為之前,申領排汙許可證或辦理排汙登記。

三、核發機關

根據生態環境部《排汙許可證管理辦法(試行)》,排汙單位生產經營場所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部門負責排汙許可證的核發。

四、申請程序

排汙單位可登錄福建省生態環境廳官網首頁“親清服務”平臺,鏈接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系統,也可直接登錄該系統(網址http://permit.mee.gov.cn/),完成排汙許可證申請或辦理排汙登記。屬於重點管理的排汙單位,應進行申請前公開;屬於簡化管理的,不需進行申請前公開;屬於登記管理類的,填報後系統自動生成登記編號和回執。

五、其他事項

我廳已彙總梳理了納入《名錄》排汙單位清單,並實施管理類別(重點管理類、簡化管理類或登記類)劃分,如排汙單位尚未明確自己所屬管理類別,請諮詢屬地生態環境部門。請排汙單位按上述要求及時申領、登記,確保依法健康發展。

福建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2月28日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702,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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