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检察院运用远程提讯平台将法官请到检察院开庭


文安县检察院运用远程提讯平台将法官请到检察院开庭

在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审判人员、公诉人员和案件当事人的人身安全,按照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与办案“两不误”的要求, 2月14日上午,将法官请到了文安县检察院,运用廊坊市检察系统远程提讯平台,对李某某、王某某盗窃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文安县检察院运用远程提讯平台将法官请到检察院开庭


为确保此次庭审顺利进行,该院技术部门李颖、刘宇翔在庭审前一天就分别对本院和看守所的远程设备进行了仔细调试,确保了网络畅通,画面清晰。

2020年2月14日上午10点整,在文安县人民检察院的远程多媒体室,法官、检察官就座完毕,由看守所干警将被告人李某某、王某某带入“庭审现场”,随着法官的法槌敲响,一次特殊的庭审开始了,整个庭审过程仅用了20分钟。法官采纳了公诉人的精准量刑建议,当庭宣判,二被告人均认罪服判,表示不上诉。庭审结束后,法院的书记员将庭审笔录通过网络向被告人进行了宣读确认无误,将视频资料封存附卷。

文安县检察院运用远程提讯平台将法官请到检察院开庭


由于该案属轻刑案件,为防止羁押期限过长,造成罪刑罚不相适应,尽管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检察官仍然建议法院对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得到了审判机关的支持。此次庭审,既解决了疫情防控期间开庭难的实际问题,也保障了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了检察官、法官的人身安全,实现了疫情防控与办案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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