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有否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 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0年2月10日
(二) 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北京市海淀區西北旺東路10號院東區23號樓北京華勝天成科研大樓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和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情況:
■
(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表決方式為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現場會議由公司董事長王維航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公司董事李偉、王斌、崔勇、王粵鷗、獨立董事劉笑天、蘆廣林、趙進延因日程衝突未參加本次會議;
2、 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監事符全因日程衝突未參加本次會議;
3、 董事會秘書郝鍇出席了本次會議。
二、 議案審議情況
(一) 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於選舉董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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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項,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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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於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上述議案以普通決議審議通過。
三、 律師見證情況
1、 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師事務所
律師:李剛、劉雷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和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 備查文件目錄
1、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確認並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 經見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字並加蓋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華勝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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