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縣」利津縣人社局採取“三推行一保障”措施 服務疫情阻擊戰

自疫情發生以來,利津縣人社局積極貫徹落實各級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把初心寫在行動上,把使命落在崗位上,在疫情防控上彰顯力度,在服務保障上落實舉措,全面履行人社職能,助力疫情防控工作。

推行線上招聘,防止人員聚集性疫情發生

暫停舉辦大型招聘活動和跨地區勞務協作活動,暫停開辦舉辦各種培訓班和各類人事考試活動,堅決減少人員聚集,能在線上開展的活動儘量在線上開展。將原定於春節後舉辦的2020年“春風行動暨就業援助月”招聘會暫時取消,引導用人單位和求職者開展網上招聘、求職等活動,打造“就業服務不打烊、網上招聘不停歇”的全天候線上服務模式,確保農民工等重點群體“求職有門、就業有路、困難有助”。目前已有20家企業提供就業崗位700餘個。

推行網上辦理,有效防控人社窗口疫情出現

充分發揮“一網通辦” 平臺作用,科學安排業務辦理流程,宣傳推廣不見面服務,推行電話諮詢、網上諮詢和預約服務,最大限度減少非必須的現場辦理,避免出現人員密集辦理業務情況。開闢社保卡辦理綠色通道,保證群眾有卡可用、補換及時。切實做好公共就業服務、社保經辦、職業培訓和技能鑑定、人才人事服務、勞動人事爭議處理和信訪等窗口服務單位的疫情防控,加大服務場所預防性消毒。

推行第一時間落實工傷政策,全力保障參防人員合法權益

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有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認定為工傷,同時開設“綠色通道”,及時做好工傷認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構建疫情防控期間和諧勞動關係

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資報酬,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指導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利津縣人社局 王強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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