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退烧药”时,请别忘带身份证

配合药品零售企业实名登记——

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由于近期我市聚集性病例逐渐增加,为坚决防止疫情扩散传播,保证广大市民安全,我市开始实行买“退烧药”实名登记制度。

据介绍,全市市民在购买“退烧药”时要携带身份证和电话,配合药品零售企业实名登记,如购药人拒不提供相关信息,药品经营企业可以拒绝销售。

药品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凡在零售药店购买“退热药”人员,一律按要求实名登记,认真填写购药人员身份证号、电话及购药信息,如为代买需备注信息,并于每日16:00前如实上报所属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如遇发热患者,同时又有外地史、接触史、聚集史,要提示并督促其尽快到市、县两级定点发热门诊就诊,或可直接到牡丹江市康安医院、第一医院、第二医院、中医院、红旗医院共5家定点医院就医,努力缩短疫情患者诊疗时间和流程。

各企业工作人员要加强药店的消毒和通风,在做好登记的同时,也做好个人的自身防护。

吴畏 晨报融媒体记者 谌忆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