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零售药店禁止开架售药 购买“退烧药”实名登记

龙头新闻讯 记者从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省药监局联合省市场局下发《关于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设隔离、不接触、防聚集”的原则,扎实做好零售药店的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药店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做到五个“一律”。

一律禁止开架销售药品。禁止零售药店采取开架销售、购药人员自行选取药品的经营方式,避免人员聚集,密切接触。

一律采取隔离方式销售药品。以减少人员接触为目的,创新药品销售方式,可采取在店内设置隔离区、隔离带、隔离台等多种方式销售药品,提倡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方式进行交易。

一律对营业场所严格消毒。严格执行营业场所消毒制度,重点落实营业柜台、药品展示柜、医疗保障卡读写器等设施设备的消毒。

一律对进店人员严格管控。严格要求销售人员配带口罩、手套销售药品,严格对进店购药人员测量体温、要求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人员,药店有权拒绝其进店,购药人员较多时,药店要设置专人引导,做好人员分流,防止人员聚集,维护好购药秩序。

一律落实“退烧药”销售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省卫健委、省市场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全省药品零售企业“退烧药”销售情况上报制度的紧急通知》(黑卫疾控发〔2020〕3号)要求,对购买“退烧药”的人员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并及时报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