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公安警情通报:特殊时期 及时亮剑 绝不手软

警情通报(36)

2020年1月29日,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岗分局在工作中发现,卧龙区中州西路某大药房内存在涉嫌出售假冒伪劣口罩的行为,分局迅速组织警力协同工商部门当场查扣生产日期为2020年2月6日的假冒某品牌口罩80只,根据市质监局的鉴定报告,于1月30日对该案立案侦查。

经查,在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爆发后,犯罪嫌疑人钱某芳联系张某照购买假冒品牌口罩共10000片放在该药房销售。同时,张某照通过微信群购买七箱假口罩共计70000片,并通过微信将剩余六箱假口罩进行售卖。

卧龙岗分局于1月31日对钱某芳、钱某阁、张某照三人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目前,卧龙岗分局正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和外地公安机关的协作下,全力查明其余犯罪嫌疑人身份,组织力量进行抓捕。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在全国上下勠力同心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南阳公安将全力维护好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网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对谣言滋事、扰乱市场、妨碍公务和其它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及时亮剑、绝不手软。

南阳市公安局

2020年2月7日

警情通报(37)

2020年2月5日凌晨1时许,方城县康达路某小区住户连某醉酒返回小区时,拒不配合小区工作人员对其测量体温的要求,并追逐殴打工作人员。方城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指令辖区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连某拒不接受民警传唤调查,对民警进行威胁辱骂并发生肢体冲突。目前,连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方城县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南阳公安警情通报:特殊时期 及时亮剑 绝不手软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在全国上下勠力同心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南阳公安将全力维护好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网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对谣言滋事、扰乱市场、妨碍公务和其它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及时亮剑、绝不手软。

南阳市公安局

2020年2月7日

警情通报(38)

新华分局

2020年 2月5日,南阳市宛城区工农路某小区居民刘某不带口罩出门,故意毁坏政府设置围栏强行通过,被社区工作人员发现后,态度恶劣,拒不听从劝阻并在公共场所当众小便。

针对刘某实施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南阳市公安局新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南阳公安警情通报:特殊时期 及时亮剑 绝不手软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在全国上下勠力同心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南阳公安将全力维护好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网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对谣言滋事、扰乱市场、妨碍公务和其它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及时亮剑、绝不手软。

南阳市公安局

2020年2月7日

内乡县局

2020年2月5日上午十时许,内乡县某小区居民邬某某(男,30岁,户籍地广东省惠州市)私自翻越小区围墙到街上购买方便面等零食,在返回时被防控执勤点的工作人员发现,邬某某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劝说,拍打执勤桌、辱骂工作人员并强行通过。

内乡县公安局湍东派出所民警依法将邬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批评教育,针对其实施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桐柏县局

2020年2月3日,桐柏县公安局接报警称:大河镇尖山村村民徐某聚对政府疫情管控措施不满,在微信群内通过发送语音信息的方式,公然多次对村干部进行辱骂。接到报警后,桐柏县公安局大河派出所依法对徐某聚进行传唤调查并进行批评教育。徐某聚向村干部实施赔礼道歉,取得了当事人的谅解。

南阳公安警情通报:特殊时期 及时亮剑 绝不手软


桐柏县公安局对其实施辱骂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西峡县局

2020年1月31日,西峡县公安局阳城派出所民警配合党委政府在茧场村卡点执勤中接群众反映,阳城镇一个村道被堵住,有人收费10元才让走。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对在疫情期间阻断道路实施拦路收费的违法行为人薛某香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对其依法处以罚款150元的治安处罚,并将案件信息在全镇进行通报。

南阳公安警情通报:特殊时期 及时亮剑 绝不手软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在全国上下勠力同心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南阳公安将全力维护好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网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对谣言滋事、扰乱市场、妨碍公务和其它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将及时亮剑、绝不手软。

南阳市公安局

2020年2月7日


初审:周若愚

终审:柏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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