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所有村莊、小區、單位實行封閉式管控

2月5日,宜春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管理的通告。該通告稱,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進入關鍵時期。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項要求,保障全市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在前期各項防控要求基礎上,現就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管理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村莊、小區、單位,按屬地管理實行封閉式管控,減少進出通道,人員進出必須檢測體溫,佩戴口罩,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

二、嚴格落實報告制度,近14天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人員和市外來宜人員,須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單位報告;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三、市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要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單位報告,並及時到指定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嚴禁瞞報、漏報、遲報;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對小區、村組、住宅樓單元實行封閉式硬隔離,市民要嚴格落實居家隔離醫學觀察相關要求。

四、所有市民要做到不串門、不集聚,儘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導每戶家庭(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

五、嚴格控制人員聚集,“紅事”一律停辦,“白事”必須從簡,並提前報村、社區、單位備案。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嚴肅處理。

六、加強房屋出租管理,嚴格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七、加強公共場所管控,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辦公區域、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要合理安排營業(辦公)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所有電梯及其他小型封閉場所每日實施預防性消毒。零售藥店出售退燒、咳嗽類藥品,實行實名制登記,並第一時間向屬地衛健部門報告。

八、2月9日24時前,除經批准同意的企業外,一律不得開(復)工。各級各類學校春季學期2月17日前不得開學。

九、提高全民防控意識,要通過宣傳欄、標語、廣播、微信公眾號、微信群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普及疾病防控信息,營造群防群控、科學防控和“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的良好氛圍。廣大市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十、黨員幹部、公職人員、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示範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傳播正能量,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本通告自發布日起實施,待疫情結束後自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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