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落實落細督導整改要求

正義網訊(記者歐陽晶 通訊員鄭燕飛)24小時內上報問題、48小時內上級檢察機關下沉基層幫助解決問題、5天內深入學習討論中央指示要求、1周左右檢察官對移送公安機關案件線索全面跟蹤落實、原則上1個月內訴出案件……記者近日從江西省檢察機關落實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第一輪通報問題整改工作部署會獲悉,江西省檢察院就落實中央掃黑除惡第15督導組第一輪通報問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確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

根據江西省檢察院要求,該省三級檢察院要在5天內組織深入學習討論,開展工作責任剖析,研究制定本地區、本單位問題清單和責任清單。充分運用問責機制,對工作不力、落實不到位的,該約談的約談,該調整的調整。

對每一起涉黑案件,檢察院必須提前介入,引導偵查機關查清事實、收集證據,提出詳細、理由充分的取證意見和要求。對於涉黑涉惡案件,原則上1個月內要將案件訴出。對於涉黑涉惡案件定性有爭議、難以解決時,辦案人員當天要報告本院檢察長,檢察長要在24小時內進行協調溝通,並報告當地掃黑辦和上級檢察機關。

該院還進一步明確了辦案檢察官責任清單,要求辦案檢察官通過仔細全面閱卷、提訊當事人,深挖背後的“關係網”和“保護傘”;把摧毀黑惡勢力經濟基礎作為檢察監督重要內容,深挖涉黑涉惡犯罪的利益鏈,並將“打財斷血”審查情況寫入涉黑涉惡案件審查報告。(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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