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5 江西:農村教師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

新華社南昌9月16日電(記者高皓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出臺文件,提出中小學校教師申報高級教師職稱和特級教師必須有到鄉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經歷,並要求研究制定農村教師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辦法,鼓勵農村教師紮根基層。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中提出,推進中小學教師職稱和考核評價制度改革。其中,對在艱苦邊遠地區農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且仍在農村學校任教的教師,在本地本校沒有相應空缺崗位的情況下,可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申報評聘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層級的起點等級。

《意見》還要求,妥善處理已評未聘教師和新申報評聘教師比例劃分關係,堅持崗位使用應向已評未聘教師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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