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關係不好,母親立遺囑把財產給親戚了,親戚不來照料,子女還必須盡贍養義務嗎?

Echo行者


就像是“你養我小,我養你老”這句話所說的,老人只要對你盡了撫養義務,你就需要盡你的贍養義務,這和遺產如何分配沒有任何關係。就是算老人將這個財產捐贈給慈善機構你也需要贍養老人。

老人立的不算是遺囑應該是“遺贈協議”(給繼承人所立的才叫做遺囑,給非繼承人的叫做遺贈協議),但是遺贈需要注意一點,如果被遺贈人(親戚)在老人過世後的2個月內沒有表示接受遺贈,那麼就視為放棄遺贈。

再有就是親戚是否需要照顧老人,如果老人所立的是遺贈撫養協議並且親戚也簽了字,那麼就有義務贍養,親戚不來照料,就有可能導致遺贈撫養協議無效,老人過世後房產按照法定繼承來繼承。如果僅僅是一份遺贈協議並沒有要求對方有贍養義務,那麼是不需要來照料老人的。

不過老人得是對自己的兒子多失望才會選擇用這樣的方法來處理遺產?我覺得兒子需要好好想一想。


東友律師團


我們老家有一個生了個女兒,叫她招上門女婿,她女兒不停,老兩口以死相逼都無濟於事,後來老兩口就和女兒斷絕關係了,她的母親去世她父親也不告訴她,還是她的堂兄給她母親養老送終的,過了幾年她的父親也去世了,她的父親去世前把所有財產房產等都交給了侄子。她不服氣還要回去爭,不過爭也沒用,法律上已經全部交給 她的堂兄了,她的堂兄和家族長輩們理都不理她,旁人也對她指指點點。


花開花落現曙光


這位母親可真是個狠人,不一般呀!我說下我姥姥家附近的一件事吧!以前姥姥他們村有個人也是,特別不孝順他爸爸但是和他媽媽特別好,他媽媽後來去世了,他就更加不對他爸爸好了,到後來他爸爸快不行的時候把他喊到跟前來,然後給他個存摺,說這裡面有10萬塊錢,我不管你孝不孝順我,但你是我兒子,我給你存的,然後都給他了,他拿到手之後玩命的哭呀!哭的那個傷心!旁邊的人也都勸他你現在哭有什麼用?人也沒了!這就是子欲養而親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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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位母親有問題。子繼父業,是中國的傳統,無論是兒子,還是女兒,都可以繼承父母的財產,也是一種習俗。無論母子關係怎麼不好,只要母子關係存在,就應由兒子繼承財產。當然,極端情況是母子之間脫離了關係,母親登報聲明或者公證母子關係脫離,這種情況下,母親可以不由兒子繼承財產,可以自主決定繼承人。當然,母子關係既然脫離,養老義務也就不存在了。

其次,這位母親的為人處世存在嚴重問題。內外交困,對內,母子關係緊張,財產也不給兒子;對外,將自己的財產雙手送上,卻引不來親戚照顧,別人不領情啊!說得不客氣一點,這位母親有點“吃裡扒外”,裡外不是人,弄成如此狼狽境地,可見這位母親做人已做到頭了。

母子關係不好,到底是兒子的問題還是母親的問題,不得而知。但從已有的材料推測,問題應主要出在母親身上。母子連心,那不是一般的感情,母親為什麼將事情做得這麼絕呢?!完全不顧忌或者斷了自己的後路呢?這完全是那位母親極其要強的個性使然,過於衝動,過於要強,完全不考慮他人的感受,也是極度自私,將棋一步走死!一個合格的母親,兒子即便不爭氣,也應寬容大度,曉之以理,教育至上,即便失敗,也應家醜不外揚,包容寬容。自己一生短,兒子一生長,要為兒子留好後路。切不可因為自己不良個性將兒子的後路完全阻斷:家財已送人了,老孃現在一無所有了,我生了你養了你,你必須養我照顧我,否則,你將會落個不孝子孫的罵名,永遠也抬不起頭來!!

天下父母,何苦出此下下之策,逼著兒子上牆?!這已不是兒子願不願意盡孝行孝的問題,別人將問題擺出來,就已說明兒子並不拒絕養老,只是有些困惑。這應屬於怎麼做父母的問題了,生孩子,大家都會,但做父母,做一個合格的父母,就不是人人能行的事了。


跑出人生第二春


“可憐天下父母心”。母子關係到了寧可立下遺囑,將財產留給親戚也不給兒子,此事在世俗社會極為罕見。

人世間最善良的母親如此絕情,必然有其前因後果。無論母親如何,親戚管不管,子女都有贍養老人的責任和義務。

如果兒子沒有做出極為出格的事情,母親斷然不會出此下策。再不爭氣的兒子,在母親眼裡都是寶貝。我的姑媽就是寧可斷絕姐弟關係,也要獨吞我爺爺奶奶的遺產留給她的子女。

至於親戚拿到母親遺囑之後沒有盡孝,可見其人品不好,母親看走眼了。看來這一位母親亦比較任性,做事沒有瞻前顧後,導致如今的被動局面。

然而,作為親生兒子,倒是一次自己“改邪歸正”的機會。不如先放下遺產的歸屬問題,盡心照料母親大人。如果連這一點親情都沒有,根本就配不上兒子的稱號;還將留給自己的兒女一個惡劣的榜樣。

兒子在照料母親的時候,怎麼會受到親戚的擠兌?誰給兒子白眼?是母親和親戚住在一起,還是什麼情況?“橋歸橋,路歸路”,照顧母親是天經地義之事,名正言順,難道還有人能夠干預?希望兒子別為自己的錯誤找什麼藉口。

兒子希望得到母親的遺產亦無可非議,關鍵在於做好母親的贍養工作,其它方面都是次要的問題。只有兒子的付出達到母親的期望,又鑑於親戚的不良表現,母親才可能會改變想法,重寫遺囑將財產留給兒子,母子重歸於好。

插圖選自網絡,侵權必刪。恭祝天下所有家庭幸福美滿!


陸燕青


這種情況我們村裡也有一個,他母親和兒子關係不好,把財產農田都送給小女兒,無論怎麼調解,他死不同意跟兒子,他兒子還是拿國家工資的人,沒辦法,兒子只好通過扣合同,母親跟妹妹,雙方簽字,這樣法律保護了他的母親,同時已保護了他的兒子。你的母親,立遺囑跟了別人,你必須申請有關部門,表示同意並扣合同簽字,你母親的瞻仰責任就歸那個親戚(遇著這樣的母親,辦脫離書,支持)


小雨96658


這位母親真是太狠,也夠歷害,自己的親生孩子血濃於水,打斷骨頭連著筋。

孩子不成器,不孝順父母啃老,那還不是做父母的從小溺愛嬌慣的不成樣子,才會形成和父母水火不溶的偏激性格,這位母親不從自己身上要原因,改善自己和孩子關係,反而和自己親生孩子置氣較量。

把財產轉給親戚,他認為親戚是好的,可親戚卻不來照顧,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自己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做子女的和自父母摳氣,更體現父母教育失敗,上樑不正下樑歪,帶偏孩子們,孩子們心胸狹隘,竟連自己的父母也容不下。

這種情況是人人不認同的,社會不公認的,孩子們也要儘快感悟自己錯誤,贍養父母,走向正常生活。

親戚白眼擠兌,就是害怕親生子女,去掙財產。

金錢與利益中,顯現人自私貪婪本性,可惡的親戚們,算哪根蔥,去攪和別人母子關係,去趟別人家的渾水,肯定平常也沒少挑撥。

孩子們一定要強硬起來,自己父母自己贍養,不指望親戚,讓壞親戚覺得無利可圖,讓他自覺遠離,並且離得越遠越好。


大山深處有人家


這位母親夠率性、夠有性格,殊不知,這也是一種作死的行為。就算母子關係不好,也沒有必要如此絕情,先立遺囑把財產給了親戚。

當然,如果親戚足夠的好,能夠照顧自己,倒也未嘗不可。可是,親戚又只拿遺囑(記住:是遺囑,不是遺產),不盡照顧之能。顯然,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誰也無法保證,只要兒子能夠盡孝心,總有一天,這位母親還會修改遺囑。所以立遺囑把財產給親戚,更有可能的是想教訓一下兒子。

可是,這樣的教訓,也未免太絕情了點,太狠了點。搞不好,就會雞飛蛋打。所以,奉勸這位母親,收回遺囑,改善與兒子的關係,別像仇人一樣。真的把遺產給了親戚,兒子就算不將其拋棄,在照顧過程中不盡心,也是會的,何必去惡化母子關係呢?

對兒子來說,不管母親怎麼過分,還是以孝待之,讓任性的母親去後悔吧。


譚浩俊


母子關係不好,母親立遺囑把財產給親戚,圖的就是讓親戚來照料自己,現在遺囑立了,親戚卻不來照料,可想而知,母親是多麼的失望、悔不當初和痛恨不已。

立遺囑把財產給親戚,就是指望親戚來照料,並以此來“懲罰”關係不好的兒子,這種做法本身就極欠考慮,是衝動和糊塗的結果。

什麼這麼說呢?

因為這種做法既不能保證親戚長期來照料自己,而且會使本來就不好的母子關係變得更加緊張,甚至使母子關係形同斷絕。事實上,母親用立遺囑的方式把財產留給親戚而不是留給兒子,這幾乎就如同從法律上主動宣告自己和兒子脫離母子關係,就如同宣告自己不需要兒子的照料,是逼迫兒子放棄照料和贍養的義務。

當然,我不知道母親為什麼做出如此絕情的決定。但按通常的情況來看,母子關係不好,從母親的角度來說,應該儘量緩和和兒子的關係,看開一點,放下心裡的不滿和怨恨,多一些理解和包容,而不要緊緊抱著過去的恩恩怨怨不放。做事不過分,要求不過度。多少給兒子一些關心,如果兒子經濟條件不好,而你條件允許的話,那就多少給兒子經濟方面一些幫助。只要兒子不是一個不通情達理的人,母親為人為母說得過去,我想,母子關係也不至於那麼緊張,兒子也會照料和贍養你的。怕就怕母親老來糊塗,做事偏執,只顧自己而不考慮兒子的難處,那樣的話,母子關係怎麼好得了呢?

但從另一方面來看,母親把財產給親戚,讓親戚來照料自己,這也反映了母親對兒子的失望和怨恨,也反映了兒子平時在照料和贍養母親方面可能做得不好或不夠好。否則,母親還有什麼理由做出這種讓常人難以理解的事來?

自古道,清官難斷家務事。作為局外人,我們不知道這對母子間究竟有怎樣的是是非非和恩恩怨怨,所以對誰都不能妄加批評和指責。

但現在既然題主提出了問題,母親立下遺囑把財產給了親戚,親戚又不照料母親,做兒子的怎麼辦?那麼我的建議是:

1、首先,你馬上去照料母親,擔負起你做兒子贍養母親的義務。子女贍養父母,這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也是你義不容辭的責任,責無旁貸。無論從親情、道德還是法律上講,你都應該去照料母親,這沒什麼可講的。同時,你也要做自我反省,反省自己在對待母親的問題上有沒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反省母親為什麼立遺囑把財產給親戚而不是給你。而且你要放下過去那些是是非非和恩恩怨怨,主動修復與母親的關係,多和她溝通,讓她晚年的生活過得愉快幸福。

2、至於遺囑的問題,你可以和母親好好溝通和商量,最後看她是什麼意見。如果她後悔立那個遺囑,那她可以撤銷或變更原來的遺囑。要是她願意,還可以立一份新遺囑。我想,只要你能主動修復和母親的關係,承擔起照料和贍養她的責任和義務,最後她還是會把財產留給你的。

血濃於水。

人在做,天在看,你的子女也在看著你,看你怎麼對待老人……

【各位網友:你認為題主應該照料和贍養他的母親嗎?】


聖山翁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這不是第一個,也絕不會是最後一個,兩個家庭的人湊在一起,矛盾多多,孩子處理事務欠妥,老太太性格剛烈,就掰了。以前有位同事,在單位也是一領導,吆五喝六的,可是唯獨處理不好家務事,八十年代初,老母親在家裡用剪刀刺穿了自己的咽喉,自殺了。家務和親情間許多事,當時看不透,當你走過了一生,到老年的時候,才恍然明白,可是已經晚了。勸一句,從小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吧,多些厚道,少些自私,少些挑剔,珍惜父母親情,別總在老人面前提意見,拿自己的標準要求他們,這不公平,他們已經為你們做的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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