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政策,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2月5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庆祖法庭积极创新网络办案新模式,通过微信成功审理一起买卖合同案件。
2015年,许某从宋某处购买药品54盒,并于当日为宋某出具欠条一份,后经宋某催要,许某一直未支付货款,故宋某诉至法院,要求许某偿还货款18360元及利息。
该院庆祖法庭法官在受理案件后,通过微信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定于2020年2月5日开庭。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为降低人员聚集带来的风险,承办法官在电话征询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以微信方式线上开庭审理本案,双方当事人对各自的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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