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員工遲到、扣部門主管的工資,合理嗎,有何依據?求專業人士告知,謝謝?

Dream Lau


每個單位的人事考核制度不同,假如單位有這樣的規定也是合理的,作為單位部門主管就必須負責本部門的人員日常管理,每個人都是這個部門的一分子,只有大家都遵守了單位的紀律,這個部門才能有更好的績效。

再者,部門員工遲到扣主管的工資也能體現出主管的管理責任,讓部門人員更好的服從你了管理


笑傲人間


扣部門主管的錢,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我們單位過去也這樣,單位規定早上8點上班,每天都有好多輔助單位員工8點以後稀稀拉拉走進大門,影響很壞。單位勞動制度是,遲到一次罰款20元,貌似作用不大,經常遲到的“慣犯”們並不在乎!部門主管們也不當回事!

為有效管理勞動紀律,徹底杜絕員工遲到問題,單位也推出了處罰部門主管的類似規定,員工遲到一次,扣20元,部門主管負有管理責任,扣10元,並在次日單位早會上由人力資源部公開通報。這招的確管用,第三天遲到現象就得到有效遏制!員工怕的不是罰款,真正讓他們顧忌的是因為自己的遲到,部門主管要連帶被罰款,而且主管還要被全單位通報批評。主管被通報批評,肯定會對遲到員工進行批評教育,員工的遲到問題也得到了根治。


蘆葦


HR先統計這位員工1-2月遲到次數有多少次,然後微信找部門領導瞭解一下這位員工情況,領導作答不出,那就扣領導工資,跟領導解釋為啥扣工資!最後讓領導與部門員工交談,談完領導解決不了或決策不了的事,由領導上報HR介入



跳高的兔子666


員工遲到的話沒有權利扣,不門主管的工資,不能主管只是管這個員工的他的工作問題,如果他的工作出了問題的話是可以的因為有主管需要對這個員工的負責任,但是員工遲到退,長他自己身上,而且人家在家,所以說這一點,都是完全沒有必要的。

這樣也可以觸犯法律所以說我們應該考慮一下,因為員工遲到是他自己的事情,但是如果還在崗位上工作沒有做好的話,這個是可以主管有連帶責任。

其實這些公司制度是個常理的人,大家心裡都非常清楚,都知道,很多事情我們是我們的責任,而,有很多事情不是我們的責任,因為主管和員工,或者說領導與普通員工直接他們的區別就是一心一為公司服務,就是說職員工,把這些事情做好,至於員工違反一些相關的制度,要根據情況而定如果是工作當中的失誤的話,不管可以連帶責任,但是如果只是,工作以外的事情的話,公司負責人,主管就不應該負責任。

因此,我們作為一個部門的領導首先需要了解公司的條條框框。如果連最基本的玩都無法瞭解的話都不瞭解清楚,到時候我們這個各個方面還不如一個老員工讓老員工說裡話,這樣的肯定是多麼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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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帶責任,領導應該督促員工,有急事可以事先找領導報備,


劉二美ly


合理。二八定律,員工出問題,幹部負主要責任。員工遲到,違反勞動紀律,部門主管平時考勤管理欠缺,應該受罰。但罰款不是目的,也解決不了問題,事情無大小,要想杜絕,還需認真對待,找到問題根源,針對性解決。


點滴瞬間


那就是可能主管沒有跟員工說,如果遲到要扣你們工資的,這就叫做主管沒有提醒員工,導致老闆就要扣他工資,你們覺得我說的對的,請給我點個贊



在上海灘


我感覺不合理,不能用這種拉仇恨的方式去約束員工,公司決策者要細緻的瞭解該員工遲到的具體原因,看看是否有困難,及時給予幫助



明明和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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