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與贈予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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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講,房產繼承是房產所有權人死亡後發生的事,房產贈與則是房屋所有權人生前發生的事。具體講:


房產繼承是指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房產所有權人死亡後,依照法定程序將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房產繼承可能會交稅:(一)直系親屬繼承:(不納入限購)1.營業稅=證過5年可免徵(未滿可在檔案館調前證是否過5年);未過5年=估價×5.6% 2.個稅:證過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徵(未滿可在檔案館調前證是否過5年);未過5年估價×1%。(二)非直系親屬遺贈:(納入限購)1.營業稅:證過5年可免徵;未過5年=估價×5.6% 2.個稅:證過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徵;未過5年-估價×1%。


房屋贈與是指房產所有權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產贈與一般需要雙方當事人訂立書面合同,並且可以做房產贈與公證。辦理房屋贈與手續需要提交房屋贈與申請表、房屋產權證書、贈與公證書等資料。而且以下三種情況還不用交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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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繼承: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係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後,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係不會發生。

贈與:健在的父母願意將房產贈與子女,這種行為不叫繼承,叫生前贈與。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他的合法財產權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以及合夥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一切非法所得的財產不屬於遺產,不得繼承。

最近兩部門發佈公告:房產繼承、贈與直系親屬不徵收個人所得稅】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關於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公告》提出,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符合以下情形的,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①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②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③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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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與贈予有什麼區別?

繼承和贈與是除了買賣之外房產過戶的不同方式,在辦理的條件上有本質的區別。



先說繼承:

繼承需要產權人過世之後才能辦理,從法律上來講繼承是有優先級的,遺贈撫養協議優於遺囑優於法定繼承

如果產權人在世的時候沒有做過特殊交待,則由法定繼承人辦理過戶手續。

法定繼承人也是有順位的,

第一順位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第二順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當第一順位所以繼承人都沒有時才會輪到第二順位,同順位繼承人平分繼承份額。

舉個例子:

爺爺去世了,那這50%的份額就由奶奶和奶奶的兒女們平均繼承。如果兩位兩人都去世了,那所有的兒女就可以繼承兩位老人100%的份額。

繼承不用繳稅,如需公證的話需要繳納公證費。



再說說贈與:

贈與分為直系親屬贈與和非直系贈與

直系親屬關係包括: 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稅費:

將房產無償贈與給直系親屬,按照3%的稅率徵收契稅

若房產贈與非直系親屬,稅費徵收同買賣,會徵收契稅、個稅及增值稅。

贈與同樣需要辦理贈與公證,需要所有產權人出面辦理。若有產權人已故,則要先辦理繼承之後方可辦理贈與過戶手續。



綜上,贈與和繼承是兩種不同的方式,兩者相互不可替代,適用於不同的前提條件。贈與和繼承還有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不會改變原始購房日期,仍以之前的房產取得日期為準,這樣也更有利於後續房產的出售,如果是家庭名下唯一房產,也很容易達成滿五唯一的條件,再出售時也可以省下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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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發生在房主死亡之後,更準確的說,是原房主(房產證上寫名字的)醫學死亡或法律上宣告死亡的時刻開始,死者名下的財產變成遺產,才能被繼承。 房產繼承,現在不用交各種稅費了,辦理過戶時最大頭是交公證費,一般為房產市值的1%,即500w的房產辦理繼承公證,需要繳納5萬元公證費。


贈與是在房主生前發生的,由房主主觀意圖決定的,說白了就是房主自己的房子想給誰就給誰。房產贈與一般需要有書面的贈與合同,並且贈與方和受贈方一起去辦理房產過戶,需要交幾種稅費,一般來說交的錢比繼承要多。


繼承和受贈的房產,在賣出時,都要交不菲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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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贈與和繼承的區別:

1、房屋贈與和房屋買賣都屬於房屋的處置的發生,房屋買賣可能是發生在一手房交易,有可能發生在二手房交易中,但房產贈與一般發生在二手房交易中。因此,這裡的比較主要是針對二手房交易來說的。

2、贈與,通常受贈與的一方是不需要支付對價的,也就是不用支付金錢作為交換。而買賣,通常就是我們所說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雙方是需要支付對價的,這是二者最主要的區別。在二手房過戶環節有各種稅,但主要的只有三種,分別是稅、個稅和契稅。

3、房屋買賣的稅收計算,個稅是等於(本次價格-原值價格-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稅收-其他費用)*20%(也即是:差額的20%。);稅也要按照“滿五唯一”分為三種,不滿2年的房子,稅為全額的5%;2年以上非普通住宅,稅為差額的5%;2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徵稅。

4、契稅方面,首套房90平米以下為1%,90平米以上為1.5%。二套房90平米以下為1%,90平米以上為2%。房屋贈與的方式所需繳納稅款根據交易人之間的關係不同而有所區別。具體來說就是,直系親屬成本只有契稅;而非直系親屬贈與的贈與成本有三個,其中契稅和稅的計算方式與買賣完全一致,個稅則是全額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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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繼承是指按照《繼承法》的相關規定,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繼承人遺留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給繼承人的法律行為。

法律規定的繼承權,只是繼承人享有的一種期待權,如果被繼承人沒有死亡,繼承關係就不會發生,只有在被繼承人死亡以後,繼承權才會成為既得權。遺囑繼承權的實現,必須存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遺囑和被繼承人已死亡,否則遺囑繼承關係不會發生。

健在的父母願意將房產贈與子女,這種行為不叫繼承,叫生前贈與。繼承人依法取得的遺產,必須是被繼承人生前個人所有的合法財產或者是依法可以繼承的其他的合法財產權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財產、夫妻共有財產以及合夥財產不加分割作為遺產來繼承。一切非法所得的財產不屬於遺產,不得繼承。

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的,需繳納全額契稅(目前稅率3%),房屋贈與在多數情況下要繳納個人所得稅20%,但贈與給直系親屬、撫養人或贍養人、房屋遺產依法繼承人這三種情況免交個人所得稅。

個人通過遺囑、法定繼承不動產的,繳納契稅有兩種情況:

①對於《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的,不用繳納契稅;

②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此外還需收取產權登記費按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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