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严禁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的非法广告

4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广告监管工作发布通告。《通告》要求,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严禁发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通告》要求,严禁发布含有不正确导向、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内容的广告。严禁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严禁发布含有涉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违法广告。严禁未经审查或者擅自篡改审查批准内容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

《通告》表示,鼓励广告协会、各类媒体、广告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发布疫情防控公益广告。广大人民群众通过12315热线等渠道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投诉、举报涉嫌违法广告线索。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广告监测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广告。

(记者 张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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