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價值一百五十萬的房,女朋友拿出16萬,公證想要百分之五十的房產,我該怎麼辦?

nice70287176


夫妻都會因為房產份額或房產加名等問題而爭吵不休,更何況只是男女朋友關係。夫妻關係還可以根據《婚姻法》等規定確定財產權屬情況,而作為男女朋友關係還並非法律意義上的關係,若是雙方沒有明確的協議約定,出現財產爭議,對另一方更是不利。

問題並未說明清楚,雖然房產價值150萬元,女方出資16萬元。但是屬於全額購房,還是雙方貸款購房。若是貸款購房,是雙方共同還貸,還是單方還貸等等。

從公平原則出發,房產既然是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就屬於共有的房產,按照各自出資所佔的比例確定各自的份額,這是相對公平合理。如果男方全款購房,女方僅出資16萬元,而要求一半的份額,這個確實不合理。但畢竟這都屬於家務事,完全按照法律來認定也不太現實,雙方還是需要根據感情基礎進行衡量。


葉律師


都要結婚了,就是兩個人要成為一家人了,對方的人品為人你不瞭解不清楚?我婚前我老公買了婚房,婚前買的,座標上海,房價不便宜,直接就寫得我一個人名字,他家人親戚朋友都反對有質疑,我老公就一句話,信得過我為人,房產證下來幾個月才開的結婚證書。同樣的,我老公問我拿幾十上百萬,我也百分百信任,直接就會給。婚後,我們異地,也發生了很多事,用我老公的話說就是一直在折騰,可不管什麼事,不管涉及到什麼,錢啊雙方父母啊孩子啊買車啊買保險啊借錢給朋友啊被人騙錢啊等等等等,我們都是信任對方,不爭不吵,發生了能解決就解決,不能解決想辦法去解決。我就一箇中心思想,我老公不管做什麼,就算做錯了,就算不成功,出發點也是為了我和孩子,所以必須支持,而且男人就要有男人樣子。所以,都要結婚了,其實更多的要想想對方的為人,再去看事情,如果真的不信任,說明感情還是不到位。


emily_QQ


為什麼每次看到類似的情況,我的第一反應就是 質疑結婚的目的那?你們到底怕的是什麼?

一、似乎所有的保障都取決於對房子的佔有。佔有的份額越大,心裡越踏實。這還是婚姻嗎?

--- 你愛我嗎?如果愛。房本上加上我的名字,如果不加,那就是愛我不夠深。

--- 我是弱者,需要保障,你要給我足夠的保障,否則我沒有安全感。

一切的一切,出發點都是房子。好像房子能綁定一生的幸福。也能鎖住彼此的忠誠。現代社會的愛情裡似乎缺失了太多的浪漫和創造感,只有實實在在此時此刻的物質。房子,房子!有了房子,省去我二十年的奮鬥,換來的是我的安全感。

想過沒有,這套房子可能是男方全家幾十年努力的全部。

二、擁有足夠的房產份額,成就不敗的經濟保障。

房產份額成了彼此的羈絆。你如果提出離婚,你要損失50%的房產。我如果想離婚,我還擁有房產的50%,反正裡外裡你的一半在我手裡。這看似是將男人死死栓牢的辦法,也將男方及其全家推向了豪賭這場婚姻的境地。抓住了房子,就等於抓住了你家的軟肋。

真心希望這是打算過一輩子的節奏,而不是牛刀小試預備彩排。

三、建立在一方沒有安全感之上的安全感。

當一方有了所謂的安全感之時,另一方的安全感又在哪裡?難道安全感不是基於對彼此的信賴嗎?當一方傾其所有,彼此的責任又該如何?

物慾替代了所有,信任就流於空虛。沒有了信任做基礎,只有物質化的經濟紐帶,這樣組成的家庭,希望雙方的耐力也能恆久。

金錢至上的時代,說太多都沒有用。潮流如此,趨向如此,然日子還得自己過。再多的份額也抵不過日常的蹉跎。


缺席的審判長


房子太貴了,是幾代人的積蓄,經常成為婚姻博弈的焦點,有多少紅塵男女因為房子而不能成為令人豔羨的鴛鴦。

現在的人很會偽裝,包括婚姻,騙婚騙錢時常也是有所耳聞,卿卿我我花前月下,忽然之間就是反目成仇,為了一點經濟利益一點房產鬧上法庭,成為陌路。

房子總價150萬,女友拿出16萬,要求50%產權,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誰也不知道兩人感情有多深,怎麼判斷兩人該怎麼辦?

如果對婚姻始終堅貞不渝,財產只不過是過眼雲煙,就不計較那麼多了,女人天生需要穩定,追求安全,就像我,雖然沒有幾多家財,但家裡的一切財產與我無緣,過得也是相安無事。

如果樓主相信愛情,相信女友,就給女友一個足夠的安全感,那麼公正50%房產給女友又有何妨,如果不相信女友,僅僅認為女友結婚就是為了房子,那麼就乾脆一刀兩斷,避免未來反目成仇。

實際上,婚姻還是需要雙方的諒解,雖然現在都很現實,追求一種物質享受,結婚不想奮鬥,而是希望享受現成,過門就希望房子車子都有,沒有購房購車的負擔,但也要明白一個道理,婚姻不是單純的物質紐帶,還是需要一定的感情基礎。

作為女人,何必要強求房子的一半,畢竟那不是自己的付出,婚前就要求佔有一半的產權,難免引人懷疑結婚的動機,是不是那麼的純潔,看中的是房子還是我這個人,


杜坤維


計算夠精明。以小博大。知道你很為難。娶個老婆不容易。到年齡了。也有生理需要。不寫吧,肯定會分手。到時。連女人的手都沒得摸。寫吧,又怕入了套。{寫的有點直,都是年輕人過來的,實話實說而已。}

不妨,你堵一吧,也不要公證了。直接寫上你和女友二人的名字。注意保留好所有單據。如果公正了。假的也變成真的了。

如果女友一定要公證,她出了百分之50的錢。就說明,她動機不純。企圖以錢生錢。這種情況,果斷分手。

緊供參考。祝你收穫愛情。


愛我42214242008


一個個的都沒說到點子上,如果只是首付50萬,一百萬要共同還貸,那女方出16萬要一半的產權有什麼不可以??如果男方全款,那可以給女方15%的份額,一半就過了。


一念之間22807


題目總是說的沒頭沒腦。

你既然能這麼問,估計不會是國民老公小目標那麼富,肯定拿不出全款現金買房,是小家小戶的商量兩人一起湊錢買婚房。

房價150萬,首付三成就是45萬。你未來的老婆出16萬,你要出29萬,剩下要兩人一起還房貸,這剩下的自然是夫妻共同財產。

你老婆出錢佔比16÷45≈36%,現在要佔比50%,多一點點,應該問題不大吧。


醉太平II


憑心而論我覺著女方的要求有點過分。兩個人在一起,要談錢就徹底一點,不要摻雜太多感情。

150萬對於大家大業的可能是九牛一毛,但對於一個一般的家庭來說不是小數目,很可能是掏空了爸媽的錢包才拼出來的房款,而女方只出16萬,大概十分之一就想佔一半的產權,確實有些不地道。如果有50萬左右的陪嫁,在提出這樣的要求,個人幹覺著還說得過去,畢竟是女人麼,畢竟是嫁人麼,誰也不能要求絕對的公平。當然男方如果不願意加名字,你也可以不用出16萬這麼多,意思意思量力而為就行了,這樣不是兩全其美麼。

我相信兩個人能結婚,都是奔著白頭偕老去的。女人如果有理由擔心結婚/離婚之後沒有保障,想給自己留條後路。那麼男人是不是也有理由擔心你不是真心實意來過日子,就想著分房產哪?如果兩個人感情好,一段時間以後什麼都是順其自然的,那個時候誰的名字已經不重要了。





鄧不止


你不能答應,跟她講清楚,這是你父母的錢不是你的錢。所以不能平分。她那份錢你也說清楚,最好她別拿,一定要拿就拿,付款刷卡有證據。以後萬一婚姻出現問題財產按比例分配。其實這個女友你該考慮考慮是否跟她結婚,她奔錢來的。這種女孩最討厭。一文不值,家教差,沒修養。


用戶3650452710620


是全款還是首付貸款? 要是150萬全款,女方只出16萬,就想擁有一半的房產,心也太黑了吧? 要是首付款,按照首付三成來算,那就是45萬首付,你多出一些錢,也還算說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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