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房屋租賃去哪兒備案

從《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14條的規定中瞭解到,辦理房屋租賃合同的登記備案,一般是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但是要求出租的房屋不屬於《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六條和《成都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中不得出租的情形。

2020房屋租賃去哪兒備案

上海資深律師呂楨棟作出解釋

一、房屋租賃去哪兒備案

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五規定的文件到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需要的材料

(1)租賃雙方的身份證明或法律資格證明

(2)房地產交易合同登記申請表

(3)房屋所有權證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

(4)房屋租賃合同

(5)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七十二號)第五十四條“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並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二)《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 第6號)第十四條“房屋租賃合同訂立後三十日內,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到租賃房屋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租賃當事人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租賃登記備案。”。

(三)《成都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40號)第七條“房屋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自簽訂或變更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當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房屋租賃雙方解除、終止租賃合同的,應當自房屋租賃合同解除、終止之日起五日內,書面告知當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註銷登記備案手續。”。

因為現在對公積金的使用不僅僅限於購房,如果是提取出來繳納房租的話,也是允許的。而要用到住房公積金繳納房租,就需要在租房之後將房屋租賃合同辦理登記備案。當然,辦理房屋租賃的備案手續,還可以方便外來人員的子女在本地入學就讀。雖然,從租賃合同生效角度來講,不需要租房登記備案。但是按照治安管理法的規定,應當備案。

2020房屋租賃去哪兒備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