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哺乳期的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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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哺乳期的規定如下:

《勞動法》第61條,用人單位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止從事的活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勞動法》第62條,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女職工哺乳期的規定有哪些

《勞動法》第63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週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女職工哺乳期的規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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