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亲人瘫痪不能自理或是绝症晚期且疼痛不已,你会愿意安乐死吗?

然则然则


安乐死这个问题是个经典的医学伦理学,但是我会支持有尊严的离开,在终末期疾病治疗和安乐死之间,还有一种解决办法叫舒缓治疗,对于已经无法治愈的终末期疾病患者,常规的治疗只能延长生命但无法改善情况,只能让患者承受更多痛苦,使患者以更安宁和有尊严的方式离开人世。

临床上见过太多很多癌症晚期病人,生命进入最后的倒计时,并发症非常严重,不能正常饮食,意识不清,经常昏迷,大小便失禁,甚至不能自主呼吸,能做的就是积极干预,可以让病人活得更有尊严。


肿瘤医生张国玲教授


如果能治好,花再多的钱都是应该的,钱没了人还在就行。如果病情太严重了,到了晚期是真的没有必要去救了,不仅自己负担重而且病人也不好受,病人饱受折磨人财两空。安乐死是对患者和家属是来说最明智的选择。



七八岁的时候,爷爷就因为癌症去世了,那年他才45岁。爷爷对每个人都好,查出癌症后大家心里都很难过。癌症是治不好的,爸爸也是知道的,所以也去询问了爷爷的意见:让爷爷在家里开开心心的度过剩下的时光,不去医院遭罪开刀,化疗。


不是不想去治疗也不是没钱,而是过度的治疗对病人的病情毫无作用,反而加快死亡速度。也是想让爷爷少遭罪,被送上手术台还要担惊受怕能不能安全下来的日子比病痛更难熬,浑身上下插满了管子让人看着就揪心。

患者在晚期饱受病痛的折磨,每天都要借助医疗设备来续命,在暗无天日的医院里凄苦的想着自己屈指可数的剩余日子,更是让人心疼不已。过度的治疗只会加重病人的负担,倒不如把家人接回家里,每天都能看着明媚的阳光来迎接重生。“生老病死”是每一个人都必须要面对的,用再强制的保命手段也只是暂时的,倒不如保持完成的肉身,精神富足的驾鹤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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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外


如果是自己或者是亲人遇上这种情况,尤其是疼痛不己的太痛苦了。个人认为,生命不在长度、而在于一定要有质量的活着,那才是有意义的活着……

人总是要有死的一天,就比如晚期的绝症患者,当拖到病情最后时,真的无需过多治疗了,因为,此时病人所有的器官都己衰竭,任何的抢救都于事无补……

若硬是抢救就像“剖胸开堂”切开喉管,这是常人无法忍受的痛苦,真的是尝尽各种“酷刑”,生不如死啊!

我记得有一次去医院看望一个朋友,在医院里,看见一个像是植物人,己被切开喉管,毫无尊严任人“宰割”似的像死人般的活着,其实,这种活着早就“过世”没有任何意义了。

毎每看到这种病人,我就想,若是自己或者亲人遇到这种情况,假如有安乐死,我一定会选择有自尊的安乐死,

不知是谁说的一句话:学会了怎么面对死亡的人,就学会了怎样不做生的“奴隶”,我非常认同这句话。

好好的活在当下的每天每时每秒,就是幸福和快乐的!✌️✌️


tq天琴


其实主要是国外安乐死费用太高,大约要20万左右。其实如果价格比较合理,我觉得中国没必要通过“安乐死”。既然求死,决心那么大,出去求死也一样的,临走前还可以看看不同的世界。

主要就是费用问题,大多数病人已经衣襟见肘,再出这个钱很困难;还有就是安乐死后的运送问题,火化的话倒是问题会小很多,但是如果遗体要完整的回国,也是个很大的问题,这个得看家属的个人经济能力了。

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和安乐死法通过的国家合作,临近的国家最好,这样可以考虑到一些垂危病人的身体情况,免得太过奔波。而患有其他绝症的患者,如渐冻症、全身瘫痪、癌症晚期等等,但还有时间或还可以活动的,可以自己选择较远或较近的国家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我觉得如果说安乐死这个提议像个看不清楚里面会放出来什么东西的“魔盒”,比如【自愿】问题,比如【是否坚定】的问题,比如【谋杀】的问题等等等等,那我们倒不如用其他国家已经打开的盒子。而且当“去特定的国家指定地点安乐死”已经成了一种在中国安乐死亡的象征的话,我相信对将死之人或者生者来说都有一定的震慑力,就类似于大家都喜欢拉萨,觉得那是圣地朝圣一般。

再者,安乐死为什么费用会那么高?那就是因为:通过安乐死的国家可以通过这项服务来赚取没有通过安乐死国家的高额费用呀;再者国外的“安乐死”机构鱼龙混杂,收费高的另一面可能它更规范和服务更好,所以价格,你懂的……

为什么我们不能在政策上开一个小口,与这些通过安乐死法的国家进行合作,找到里面有资质的几家授予服务资格,谈好价钱,一条龙售后服务,建立渠道,而合作方要定年的审核,口碑不佳的取消合作资格,这样既安全又有服务保障,而且病人们还可以承受得起。

生,有生的产业,让人舒适的来到来到这个世界上;

活,有活的产业,衣食住行撑起了整个人类世界;

死,同样有死的产业,比起死后风光大葬给活人看,不如听当事人的意见,如何舒服的离开这个世界,如何有尊严少痛苦的死去,更重要。

如果在中国通过“安乐死”,虽然想象不出它会被运用于“恶”的一方面会有多大,但是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医院,无论大大小小的医院绝对不能成为“安乐死”的场所,绝对绝对不能跟安乐死挂钩,也就是说医院绝对不能有安乐死病人的资质,否则真的无法想象后果。


达拉崩吧皮卡丘


在我看来,这个问题涉及了两个主体:病人和可以帮病人做决定的亲属。

题主的问题应该是:病人被病痛折磨得不成人样的时候,可以决定病人生死的我们是否应该送他们升天?

在座各位没有说到根本!

不是我愿不愿意安乐死,是病人主体愿不愿意接受安乐死。

举个例子,你爹躺在病床上,他自己不愿意死,然而他说不出话,你没问过他意见就强行给他安乐死的话,你和医院都会被告上刑事法庭。

还有一个例子,你爹签下了自愿安乐死的协议,静脉注射药物之后,你爹后悔不想死了,你默默看着你爹死去,法院又能告你无视他人的求生意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再举一个例子,你爹变成了植物人,你照顾他十八年,累了就想让老爹早点升天,于是你无视你爹的意图直接和医院欠了安乐死协议,你爹怎么想?

中国人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高估中国人的道德素质,以为类似的例子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殊不知,现在杀妻骗保,杀父骗保,把父母尸体丢到医院敲诈勒索的例子那么多,谁知道自己老了之后会不会成为子女骗财的工具?

这也是中国目前禁止安乐死的原因之一。


广西巴马寿乡旅游


首先,国家要允许在中国实行"安乐死"。有了这个前提,再来征求百姓的看法。这样,才是"顺理成章"的事。

我已经多次在“头条"上呼吁:国家应该允许"安乐死"在中国实行!

到时,我会第一时间报名签约。决不会发抖而手软的……

[强][鼓掌][ok]


快乐的渔翁3


我相信绝大部病人在这种状态下愿意安乐死!死亡并不可怕,不论王侯将相达官贵人抑或乞丐流浪者还是僧道儒,任何人都无法逃避死亡!正如曽经有殡仪馆的对联云:早来迟来迟早要来,先到后到终归要到。带着尊严死去比毫无尊严活着是最好的选择!国家应该立法让病人有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的权利!这才是一个真正的文明社会。


人生如戏53577461


国家是不允许安乐死的,而且自杀也是犯法的哦,任何人都没有夺取任何人生命的权利


用户1369066165481


现在很多老人面对死亡都很恐惧,因为我们从小被灌输的对死亡恐惧根深蒂固。很多人抱定好死不如赖活着的观念,把一个家一群子女搞得狼狈不堪。面对死亡最舍不得的是家人,但是如若舍不得,就更要坦然一些,让家人知道自己的想法,接受安乐死比酷刑一样的抢救更人性,比常年瘫在床上更有尊严。一辈子为自己做个了断,不然等死亡到来时,只会留下狰狞的面孔,骨瘦如柴的躯体,和让人厌恶的恶臭,何必呢!


谷香情感


你的这个问题,语焉不详。我只好从三个方面予以回答:第一亲人或者自己有无安乐死的意愿,要征求亲人或者患者本人的意见,他同意才可以;

第二也要征求亲人或者患者家属的意见,家属同意方可实施安乐死,但是以患者本人的意见为主,一半这种情况患者本人都会有口头或书面的遗嘱;

第三上述两点的实施是建立在我国允许实施安乐死的法律基础之上的,如果目前国家还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我们说的都是一种理论上的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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