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擅自非法亂漲價,但沒有得到正式備案審批,業主是否需要履行違法義務?

希望的田野15244671


為什麼要交物業費?物業費的繳納有什麼法律依據呢?

在我國關於物業問題的法規只有《物業管理條例》,根據其中規定,物業公司按照物業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業主根據合同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言下之意就是,物業按照簽署的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為業主提供服務,業主按照合同約定繳納物業費,相當於業主花錢買物業的服務,這沒有什麼問題,也符合法律的規定。

物業費上漲需要什麼程序?面對物業亂漲費業主可以怎麼維權呢?

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小區物業費的漲價,必須由物業公司先準備好材料,向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提出申請,由業委會決定是否召開業主大會,並且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這樣物業費的漲價申請才能通過。


面對物業公司的亂漲價,業主可以拒交上漲的部分;此外還可以由業委會與物業公司協商解決,業主委員會沒有成立可以推舉出業主代表;協商無果,可以撥打12345政務服務平臺熱線,對物業企業擅自上調物業管理費等問題進行實名投訴;可向住建、物價等主管部門申請行政調查;還可以通過司法程序解決(仲裁或訴訟)。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諮詢喬也,擅長領域物業糾紛,交通肇事,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諮詢。


法律諮詢喬也


物業公司擅自非法漲價,沒有得到正式備案審批,也沒有業主大會決定和業委會決議,那麼業主是不需要履行非法漲價的部分的。但是,不履行非法漲價部分並不是業主就可以以此不交費。

物業在什麼情況下漲物業費才是合法的:

1.沒有業委會的小區,物業在履行了自身的服務後,收取了應收的物業費和公共收益的成本部分,並將營收進行了公示,物業虧損獲得全小區業主的認可。然後,物業做出物業費上漲的調查表上門請求業主簽字同意,但是,必須保證真實性,如果弄虛作假一經查出,這個調查結果是不被認可的。經過大部分業主簽署同意後,憑藉業主簽名同意書到物價部門進行調價備案審批,審批後再到住建部門物管科備案,漲價方案方可執行。

2.有業委會的小區,在公示相關材料後,由業委會支持召開業主大會,物業可以列席提出自己的訴求。經業主大會投票表決,如果絕大部分業主同意漲價,那麼業主大會授權業委會進行通告併到住建部門物管科備案。這才是一個正確的流程。

可是很多物業公司並不是這樣去做的。物業公司一般都是覺得好久沒漲價了,我覺得划不來了,然後不經過誰同意,直接收費的時候告訴你物業費漲了。如果你不交,他們就通過各種非法手段騷擾你。作為有家庭的業主,自然為家人安全著想,忍氣吞聲交了。

業主在物業公司非法漲價的時候,依然無法自發的組織起來解除黑物業,這才是業主的悲哀。可是一旦成立了業委會,業主的脾氣全來了,牛氣哄哄的了。結果,物業公司利用這樣的情況再次癱瘓業委會。業主如願了,物業笑了。死循環吧!

針對物業非法漲價的做法就是堅持以原價格繳費,如果物業拒收,注意做好錄音錄像證明你按照原來價格履行過,物業公司拒絕了。最好的辦法就是成立業委會,由業委會對物業的種種不法行為提出警告責令改正,物業不予改正的,由業委會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根據業主大會決議進行物業去留的投票!

只有業主團結起來,積極行使手中的權力,物業才不敢胡作非為,只能老實的做好自己的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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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如果物業公司未經批准擅自漲價,那麼業主可以拒絕繳納物業費用。


一般來說,業主是不能隨便不交物業費的,只要物業按照合同約定提供了相應的物業服務,那麼業主便要按照約定支付相應的物業費。即使物業的服務質量不合自己口味,只要到達了基本合格的標準,業主也不能拒絕繳納物業費。

並且,只要物業在按照約定提供相應的物業服務,業主不能以自己不接受或者不會享受該項服務,便拒絕繳納物業費用。比如,住在一樓的業主,不能以自己不乘坐電梯為由,拒絕繳納相應的電梯維護費用。

《最高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的解釋》第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當然,物業的收費標準應當合法合理,不能明顯超過一般標準,更不能超過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如果物業公司未經批准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或者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則業主是可以拒絕繳納的。

《最高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的解釋》第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或者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或者重複收費,業主以違規收費為由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因此,這種情況下業主拒絕繳納物業費並不違法。


冰焰


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企業是根據與業主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對小區的公共部分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服務的內容通常有: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部分的保潔服務;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部分的綠化管理服務;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秩序管理;物業管理區域內事實設備的檔案管理。物業管理企業在向業主的公共部分提供服務的同時,有權利根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費。而那些《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之外未經業主大會會議同意的收費,都是非法的無效的,業主可以拒絕繳納。


然而,增加物業管理費是由誰決定的,需要經過哪些程序才是合法有效的很多業主是不太清楚的。物業管理費是隨著物價的增長和人工工資的增長而需要調整的,當物業企業認為物業管理費偏低無法經營時,首先,必須向業主委員會提出申請,業主委員會應該依據周邊同類物業管理小區的收費情況,召開業主委員會會議表決是否召開臨時業主大會會議,對調整物業管理費進行表決;其次,將本次調整物業管理費的原因及調整幅度在小區內進行公示,讓業主充分了解情況做好表決的準備;再次,在法定公示期後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就是否同意調整物業管理費進行表決。調整物業管理費,必須經小區內業主專有面積佔總建面築面積1/2,且人數佔總人數1/2的業主同意;最後,將業主大會會議表決的結果送到屬地人民政府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只有經過以上程序,調整物業管理費的決定才是合法有效的對全體業主有約束力。因此,物業管理企業未經業主大會同意,擅自提高物業管理費是非法無效的,業主可以拒絕繳納調整的那部分的物業管理費。

物業公司未經業主大會同意,擅自提高物業管理費,業主可以向屬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要求撤銷錯誤決定,退還非法所得。也可以向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錯誤決定,退還非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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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苦行僧


感覺這個問題說的沒頭沒腦,“非法亂漲價”、“違法義務”,充滿了提問者的價值判斷,卻沒說事實,特別是那個“違法義務”~估計提問者想說的是:“它漲價了,我要不要交費”,詞意卻是違法的責任。是提問者邏輯混亂,還是有意隱瞞了什麼情節?

如果是物業費,那它是由業主和物業公司在物業合同中約定的,再蠢的物業公司,也不可能違反合同、未經業主多數表決同意亂漲價的,那樣業主都不會交費,而且即使物業費漲價,只要業主大會決議通過、修改物業合同相關條款即可,也不需要什麼備案審批。

最大可能就是停車費,還是大業主產權的停車費漲價。

前些天媒體上就有過報道,有業主到區住建局投訴小區物業亂漲價。

住建局下來調查,原來是開發商產權的停車場,上調了停車費價格。答覆業主說,這是市場經濟行為,政府沒有市場限價,也早取消了備案要求。


醉太平II


小區管理首先是人與人的關係是一種邊緣化的公權力而決不是什麼物業合同關係,收費也不是什麼自願的對等服務關係而是軟磨硬泡甚至是武力威協的涉黑涉惡手段,物業公司進駐小區更不是請進來的而是通過保護傘強行塞進來的。


用戶8318773757953


買房子就是個坑,房貸還沒還完,物業費年年交,物業費越來越貴,真心享受不起這麼高的物業服務,建議取消物業,業主自制。


鐵騎0516


俊發物業也是亂漲價,小區管理也差


手機用戶6761656906


你怎麼知道是非法的?

你們業主入住了多少?

開發商同意了麼?

開發商持有且同意漲價的房屋比例有2/3麼?

業主有2/3以上同意了麼?

問清楚這些才能下結論


爭取平常心吧


趕快換物業,成立業委會,看他還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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