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人合夥做生意,後來其中一個股東說她有一個朋友能力強想讓她入股我們,能同意嗎?

飯米粒208714511


合夥人合夥人,當然得考慮到是否合夥。這個問題分為幾個部分:


1 合夥人的能力是否能夠得到認可?總不能聽取片面之詞,就給股份,這是非常不理智的,也不會得到其他合夥人的同意。


2 目前的生意是否需要這樣一個人?如果不需要,三個合夥人已經足夠了,而且三個人的配合和能力、資金等等都足夠,那麼就沒有必要再找一個來分享利潤。如果比方說合夥人沒有太多精力,只出錢,而管理上還欠缺人手,那麼就有必要再找這個合夥人。一個生意,一般需要資金、人脈、管理等幾個方面,如果他在這幾個方面有你們需要的,那麼作為合夥人又何嘗不可。


3 如果有,那麼該入夥多少股份?對於管理人員,可以以期權的形式來發放股權,比方說如果1年內做到什麼樣的利潤,則可以給多少股份,5年內利潤做到什麼形式,就可以給股份等等。其他資源也都要經過評估來給定,但是這個合夥人不熟悉,所以除非是以資金入股,否則不要輕易給股份。


以股易金


有個老闆想去一家公司投資,希望投資200萬,拿10%的股份。這家公司是初創公司,非常缺資金,但是被公司創始人拒絕了。實際上,這家公司的處境已經很難了。該公司做軟件開發,前期投入的人力成本和生產成本非常大,還沒有賺錢。如果再過一段時間還沒有賺錢,公司就危險了,就連員工工資都很難發出來了。

但公司創始人卻說“我們並不差人差資金入股,我去借也能借到這200萬,我們差的是資源入股的合夥人,公司需要他的人脈資源來為公司拓展業務。這個投資人通過拆遷得到一筆錢,希望投資一些項目賺錢,但手頭沒有什麼人脈資源,只能靠資金入股,這和創始人希望入股的初衷相悖。

看到的一個故事,覺得很有啟發性,特別適合用在這裡。

合夥做生意,容易鬧得不愉快。無數的例子證明了這點,但也同樣有很多偉大的公司是由朋友、同學合夥做起來的,比如阿里巴巴、餓了麼互聯網公司。

2008年,上海交通大學宿舍,汪淵第一次見到研究生一年級的張旭豪。他穿了條短褲,情緒激動地說自己要做一家150億美元的公司。汪淵覺得他是神經病。但不久,張旭豪聯同他的同學、室友康嘉、汪淵、羅宇龍、鄧燁和閔婕創辦餓了麼。他們從給上海交大宿舍裡的同學送外賣開始,一步一步做大,最後95億美元賣給阿里巴巴。

大多數的我們,不管是創業也好,做生意也好,手裡的人脈、資源都很少,開始的時候都是發動身邊的親戚、朋友、同學幫忙。

同不同意入股的關注點倒不是她的能力強不強,而是她能不能在初期給生意帶來資源、人脈、銷路。如果是這樣的話,建議考慮她入夥。如果僅因為她能力強,而讓他入股,比較難以服眾,因為誰都說不好他能力到底強不強。即使他的能力很強,但是可能你們三個合夥人能力已經很強,四個能力強的人在一起反而容易發生矛盾。

所以,能力、資金、資源、人脈哪些更重要呢。


偉大的投資者


合夥創業,老股東舉薦賢能之人入股,行為本身值得讚賞,但是合夥人合的不僅僅是能力,更重要的是人品及個性上的互補。

引進新股東應該遵照公司發展及團隊搭建的角度分析。現有團隊是否存在能力拖後腿,新股東是否能夠補齊短板,引進新股東與老股東之間角色是否衝突,新老股東之間是否缺乏磨合基礎,都是創始人必須考慮清楚的問題。

引入股東的基本原則

引進新股東的基本原則:依據公司發展規劃,明確項目應該設置哪些崗位,量化崗位角色應該具備的能力,依據能力標準及崗位職責,選擇最合適的人選。

公司發展的核心靠團隊,團隊成功的核心是互補。創始人在招募團隊成員的第一天起,就需要站在公司發展的角度,依據行業特性量化給部門負責的職能角色。

通常情況下,互聯網公司早期團隊成員架構一般為運營、技術、營銷;實體商貿公司一般是管理、銷售、採購,以三人組合的團隊最為穩固。

若公司業務發展太小,且為實體性質,引進過多合夥人,股份過於分散是小事,關鍵是大家都賺不了幾個錢。

因此,股東不是越多越好,而在於各崗位都是能人,能扛起部門大旗。

若現有股東能力不濟,缺少成長空間,給團隊拖後腿,影響公司發展。那麼確實有必要考慮引進新角色,補充能力不足的短板。

但需要提前做好老股東的思想工作,並回購老股東的股權,避免日後節外生枝。

設置股東引入緩衝機制

合夥人推薦新股東,一部分原因是基於個人之間的互信,但也可能會掩蓋其它方面的不足。創始人所需要承擔的任務是驗證能力、設置緩衝機制、安撫好股東。

能力驗證:作為創始人,必須對新股東能力有一個長期的觀察過度,對其人品、能力、個性是否能夠融入團隊,做綜合觀察。

如:可以邀請最為公司早期的智囊團,觀察期是否對公司發展及業務做出貢獻,且能力確實超出老股東很多。

這樣做可以避免盲目引進新股東,日後又發現能力未能滿足公司發展需要。很可能會造成股東頻繁變更,不斷進入惡性循環。

緩衝機制:在考核新股東能力方面,創始人可以與新股東做一個坦誠的溝通,告知若彼此磨合需要過渡期,且希望在過渡期內,能讓其他股東對其能力的認可。

一方面檢驗新股東個人格局,另一方面坦誠溝通體系真誠。

安撫好老股東:給予一個合理的時間,讓新股東作出成績給老股東看,也避免然後產生隔閡。對於計劃做出的決策,爭取老股東的支持與理解。

處理好新舊股東之間的關係

作為創始人,必須具備預見性,把未來可能出現的矛盾消滅在萌芽期。

老股東與新股東加入公司時間不同,且相互之間不熟悉,難免然後會產生摩擦。

因此,創始人必選先做好老股東的思想工作,從公司發展的角度分析引進新人的價值,在徵得老股東認同下,未來團隊才會更具凝聚力。

團隊內部必須建立開放的溝通機制,提倡不同觀點的表達,尊重不同部門的職權。

綜上所述:引進新股東,必須是圍繞公司發展的需求,在崗位角色設置上避免職位、能力重疊。在引進新股東之前,需要做好內部思想統一過重,設置緩衝期讓老股東看到新股東的真實水平,避免然後產生摩擦影響內部團結


創業行動家


合夥做生意,其實是一件很具有挑戰性的事情。不要怪我烏鴉嘴,這真讓我想起了上市公司美達股份的故事。

美達股份的創始人是三個姓梁的年輕人。梁廣義、梁少勳1956年出生,梁偉東1967年出生,三人同屬江門市新會區司前鎮天燈村,同村但並不是兄弟,更不是親戚。1995年梁廣義三人創立廣東天健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很快做得風生水起,2000年列廣東省家居生產出口量第一。2002年8月,天健集團收購美達股份完成上市,一躍成為江門市最大的民營企業。但是,三人卻在事業高速發展的過程中漸行漸遠,最後走到了相互舉報,相繼入獄的境地。

聯繫上面的故事,我有三點建議給你們參考:

一是儘量不要增加新股東。你們三個人能夠在一起合作,已經相當不容易,現在要打破原來的格局,由其中一個股東介紹新股東加入,必須十分慎重。新的股東進入,如何分配權利?削減誰的權利?都是非常難辦的事情。至於他能力很強,也可以採取參與分成的方式進行,不一定要作為股東或進入決策層。

二是儘早建立規範的公司制度。我看了不少公司的資料,一些公司的章程上錯別字都有不少,這說明什麼?說明很多人沒有重視公司的規範運作問題,朋友之間靠感情,在一起創事業,看起來很熱血,但要記住,人與人之間共患難容易,共富貴很難。所以,儘早把公司的制度規範起來,醜話說在前面,比將來撕破臉皮強。趁你們現在都還不是大老闆,把規矩定下來吧。

三是合理設定公司股權結構。前面提到的美達股份三兄弟,當初是按照三三三劃分的股權,看起來很公平,後來一旦出了問題,根本達不成一致,反而矛盾重重。還有,雷士照明的股權之爭,也是前車之鑑,值得注意。建議確立一人為主,兩人為輔的股權結構,並共同組成董事會。


沉默的磚家


多少人加入合夥並不是問題的關鍵,誰推薦這個人也不重要。你得知道任何創業項目,能否成功的關鍵在於人。

所以我的觀點是,任何創始人應該是主動出擊尋找優秀合夥人和員工,而不是坐下辦公室想著應不應該接受別人的推薦。

但是,找合夥人一定要注意這幾個問題,處理不好的話,可能最後公司都沒了。

一、股權分配方案要做好計劃

合夥人的股權分別最重要的原則是不能平分股份!創始人最好保持67%以上的股份,對於公司要有絕對的控制力。

我的第一家公司就是按照平分的股權結構,後來出現分歧後,誰也說服不了說。從股權結構上也沒有辦法擁有絕對的控制力。

剩餘的股份如何分給重要的人,需要提前計劃好,還得抽出10個點作為股權激勵池,為後續股權重新分配留有餘地。

二、合夥人是否是急缺的人才

公司在不同的發展階段需要不同的人才,產品開發階段,需要技術人才和產品經理。市場推廣階段,需要銷售人才和營銷人才。公司擴張階段,需要財務人才。

但是也不可能在每個階段臨時去找需要的人,而是在公司的創立後,就需要開始找到相關的合夥人。

但是如果一早就找到了,人力成本又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一個初創公司很難給這麼多合夥人發工資,分配資金。

所以找到合夥人後,一定要說服他們前期不做薪酬計劃,而是在公司融資後,或者盈利後再開始逐漸建立合夥人的薪酬體系。

三、能否達成共同的價值觀

說服合夥人按照創始人意志推進項目的前提就是,擁有共同的價值觀。

如果某個合夥人只想著賺快錢,而創始人希望能做一些沉澱的東西。那麼就算這個合夥人再厲害,也不能合作。因為這樣每個人用力的方向不一樣,比一個人做的結果更壞。

雷軍是比較早提出合夥人制度的大佬之一,他曾經就說過,價值觀不同的合夥人絕對不能一起共事。


小漁的創業信條


在做生意的過程當中有新的股東加入,這絕對是可行的,很多公司在發展的過程當中,有意的想引入新的股東呢。所以關鍵是怎樣定位,需要怎麼樣的股東。

01,新股東有什麼可以互補的優勢?

一般來說公司發展還算順利,有了不錯的盈利,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才不太願意新股東的加入。但是我們也要考慮有沒有可能新股東的加入會讓這家公司更加強大,補充了一些原來不具備的資源。

資金,人脈,技術,管理能力,這些都可能成為公司需要的內容,所以要從公司長期發展的角度來考慮,新的股東有沒有具備這些東西?

02,擔心影響股權結構

如果三個人當中,另外兩個不太願意,其實也有一個比較簡單的辦法,就讓那一位邀請朋友加入的人,把自己的股權分一部分出去。至於價錢怎麼樣,他們自己討論就可以了。

如果不是這樣就要留意,千萬不要出現4個人平分債權的局面,否則邀請朋友進來的股東加上新的股東剛好一半股權,未來在很多事情的決策上面都會出現困難。

可以參考一些互聯網公司的創始人制度,最初的三位創始人,不管未來的股權怎麼稀釋,都擁有最重要的投票權。如果把這一套制度定了下來,對於未來的融資也有很大的幫助。

03,退出機制

既然有人中途加入,也有人可能中途退出。所以要趁這個機會,把未來的股權退出機制建立起來,也包括股權轉讓,股權繼承。

我曾經聽過一個這樣的事情,幾個人合夥創業,企業發展比較順利。但是後來其中一位創始人因為離婚一半股權被分給了前妻,前期憑藉自己所持有的股權,非要參與經營。這給企業的發展造成了很大的麻煩。最後幾位原股東不得不高價把這一部分股權買了回來。

所以這些方面涉及股權的都要提前定下規矩。

“財說得明白”,這裡用簡單的語言,把理財的東西說得清楚明白。已經發表的文章,包括房產,基金,銀行理財,黃金等,有些熱文已經收錄在菜單裡,請你關注,在後臺查看菜單。


財說得明白


能不能同意先不說。先來說一說你們合夥做生意的目的是什麼?有人說做生意當然是為了賺錢了,這當然不假,不過他的目的還是有區別的。

有的人做生意就是為了做大做強,做出自己的一番事業;可有的人做生意是受不了上班的約束,自己做點生意,還能比上班強,時間也自由,也沒有多大的企圖心,夠用就行了。

如果你們合夥的生意是第一種的話,就是希望闖出一番事業,做大做強,那這個能力很強的朋友你們不妨先考察一下,看看他的能力是不是如所說的一樣,而這樣的能力對你們是否是有很多的幫助的。

比如你們合夥的生意發展到現在,可能到了瓶頸期,往下可能會困難,而這時這個想入夥的朋友會對你們有很大的幫助,打破這個瓶頸期,這我認識你們要想發展,讓他入夥是很合理的要求,畢竟他對你們以後的發展有很大的推進作用。

如果你們現在的生意發展良好,而且預期的前景還不錯,對於這位想入夥的朋友對你們只是增添一些色彩,那我認識你們目前階段沒必要讓其入夥。因為現在生意不錯,風險相對來說不大,這時候讓其入夥會分走你們一部分利潤,雖然也共擔風險,但這個風險目前來說很小,可以說是小風險有大收益,對於你們來說不划算。

總之,入不入夥,要看現在生意的具體情況,生意很好,可以暫緩;生意有困難,而其可以提供幫助,可以允許。


老陳論股經


之所以當初決定你我他3個人一起做,我想原因就是,各位合夥人心理覺得,3個人已經達到了一種平衡狀態,3個人彼此熟悉,一起共事,一起拼搏,絕無二心。於是,也就不想要打破這種平衡,覺得任何後來者都是對自己地位的一中威脅。


人都會這樣,習慣了一種狀態,就不想做出任何改變,即使這種改變會給自己帶來利益。除非這種利益是二十倍、三十倍的增加自己的財富,否則都不會輕易接受。

溫水之所能煮死青蛙,就是這個道理。同意不同意都是後話,要先去了解清楚原來股東拉人如夥的目的;合夥做生意,有時候就是因為缺乏溝通,導致相互猜疑,合夥兩個字名存實亡。弄清楚他口中說的強人到底有何優異之處,到底是有豐富的過往經營經歷,還是有獨到的創新理念,或是隻是會滿口放炮,蠱惑人心的理想主義者。

掌握到股東的動機,擬入夥人的情況之後,自己也要做好心理準備。如果的確這人能力很強,視野很開闊,渠道很多,拉進來並益處多多,但是也要防止引狼入室,優勢比自己高出幾十倍的人,願意降低身份入股合夥,是否有二心很難說得清,而且未來的業務有可能慢慢轉換成由他主導。這個時候就要在書面合夥協議上,約定好哪些事項必須經過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才能做,約定好合夥人之間的收益分配比例及方法等等。害人之心不該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如果通過了解以後,發現其中一個合夥人口中所說的“能人”,只是個攪局者,往往是因為公司規模做大了,對分配機制不滿或是另有他心。那就應該極力阻止入夥。正所謂捨不得孩子套不著狼,寧可花多一點費用給這位不滿的股東,進行兩清,要求其退夥,也不要讓後院起火,天天忙於處理家務事。


財經奧迪特


這有什麼不可以,能力特別強就讓他做業績麼,高比例提成還不是一樣的。入股也可以,不要糾結這些,事成了不差一人稀釋幾個點。事做不成你佔多大都沒有。


zhang789456123


我覺得可以同意

增加有能力的人進來,競爭力可以提高。

我看可以。做生意只要管理得當,多一個進來沒有太大影響的,更何況此進來的人是具有較大能力的,常規來說,應該是有好處的。人多力量大不說,多一個能人,可以給自己的生意帶來額外的競爭力,這是好事!

科學規範的管理是關鍵

合夥的人,最好是能按照股份制的模式來,權責利的關係一定要理順,管理科學合理之後,對未來的發展壯大好處太多了。

小型的股份制或者合夥做生意,最忌諱的是“每個老闆什麼都能管、什麼都想管”,權責不清的情況下,很容易造成大家心裡的隔閡,長期下去不僅對生意的發展壯大不利,甚至會影響到正常業務的開展。

工作薪資體系和股東身份分開

有不少小型的合夥企業或者股份制公司,老闆親自工作的情況下,很容易將工資、獎金這塊忽略掉,“反正一年下來賺了多少錢就很少的人分下就可以”,這樣的弊端有很多,不同股東因為工作份量不同,而拿的報酬卻按比例來,極容易形成“不做事也拿工資”“做事多的沒有多拿勞動報酬”的情況。

因此在日常的生意業務中,給做事的人發工資,是一個潛在有利於未來發展壯大的做法。不僅避免了“股份分紅”與“多勞多得”的衝突,更為以後替換更為合適的專業管理人提供了經驗基礎。

業務做大了之後,毫無疑問,股東從繁瑣日常事務抽身出來,物色更開闊的業務空間,這非常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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