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拆迁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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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说明,“拆违”和“拆迁”是在法律上两个不同的概念。

“拆违”即拆除违法建设,是指对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以及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由有权部门进行认定后,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拆除。拆除违法建设,一般不予补偿。

“拆迁”是指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盛廷征地拆迁律师


只要不是抢搭抢建,因历史等原因形成的违建,在拆迁时会给予相应的补偿。

这是从事农村房屋拆迁工作多年的笔者,结合当地具体的工作实际给予的答案,各地政策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一、农村房屋拆迁中关于抢搭抢建的问题

农房拆迁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遵循严格的程序。所以在农房拆迁之前,当地政府会发正式的文件,告之某个区域将实施征地拆迁,将对农房建设审批等工作进行暂停,并特别强调对该文件发布之后的违规违法建房(即抢搭抢建)不会给予补偿,将纳入“两违”整治重点对象进行强制拆除。

从这里可以看出,已明确抢搭抢建不会给予补偿,而未明确说明在此之前的违建在拆迁时不给予补偿的问题。而在笔者当地的实际之中,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违建,在拆迁时都进行了相应的补偿。

二、对已认定不属于抢搭抢建的违建的补偿规定

(一)违建面积未超过证载面积的一半的,分房屋结构按证载面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举例来说,王五证载面积农房100平方,违建面积50平方,都是是砖混结构,合并计算补偿。若违建的那部分是土墙结构,就按土墙房屋的补偿标准进行计算。

(二)违建面积超过证载面积的一半以上的,其中刚好一半的部按证载面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超过一半的那一部分按证载面积补偿标准的80%进行补偿,就是打八折补偿。举例来说,王五证载面积农房100平方,违建面积80平方,那么50平方的违建按证载面积的补偿标准计算补偿,剩余的30平方按证载面积补偿标准的80%计算补偿。

综上所述,不属于抢搭抢建的违建,在拆迁时一般会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偿。当然,对明确认定为抢搭抢建的,“两违”整治的重点对象,不会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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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被拆迁人都有着类似的经历,因为利益问题,不想签订开发商现有的协议,随后被他们一纸通文,把你居住多年的房子戴上违建的帽子,要进行强制的拆除,面对这种情况,很多被拆迁人一下子就不知道怎么办了 ,慌了神,也不能理解,自己一直居住的房子什么时候就变成了违章建筑?就仅仅是因为我没有签协议么?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对于这种情不要慌,国家法律对建筑是否违章有着比较明确的审核制度,即便开发商认定了你的房子是 违章建筑也不要着急,我们要从本质看问题,合理分析,现在在明律师来告诉您什么是违建,不要被开发商所欺骗了!


一、 什么是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二、 违章建筑的种类

(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二)自建或自改房,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或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建筑或构筑物。常见的包括:

1、非法占有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在其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2、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过道、人行道等)、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3、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违章建筑是否有赔偿

不少朋友在看到上文提到条例时,心都凉了半截,这不就是我的房屋情况么。别着急,没有相对绝对的事情。违章建筑是否可以获得补偿呢?有也是会得到一定的补偿。

(一)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使用的材料。根据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所以,对于违章建筑的补偿,这一部分是得不到补偿的,但是建筑使用的材料是可以适当补偿的。

(二)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划拨方式得来的,拆迁人可以不补偿使用该土地的违章建筑人;

2.土地使用权是通过出让方式得来,违法建筑人缴足了土地出让金,但出让年限还未到期时,拆迁人应当就拆除违章建筑给违章建筑人造成的土地使用收益的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三)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违章建筑和建筑内的财产。拆迁人在拆除违章建筑的过程中,不得侵犯违章建筑人的违章建筑内的合法财产权益,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四)在拆迁补偿中,要注意区分拆迁补偿款、拆迁补助费和拆迁赔偿费。拆迁补助费包括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其它费用。拆迁人不得因违章建筑拒绝向违章建筑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拆迁补助费的请求。如果由于拆迁程序和手段违法,侵害了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赔偿损失,即拆迁赔偿费。


四、违建如何处理

依照《城乡规划法》64条,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不违反城乡规划但没有办理规划建设审批的建筑,属于程序性违法建筑,可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补办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违反城乡规划的建筑,属于实体性违法建筑,作出《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行政相对人逾期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组织实施拆除行为。

最后,大家也不要忘记,阅读开发商提供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时一定要仔细,特别是上面说的:“如不服本决定,当事人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换句话说,违建的认定啊,并不需要害怕 ,及时处理,向律师进行咨询,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拆迁法律实务


您好,违建的认定大家都知道,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就规定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至于为什么没有处罚?您别急,该法第六十五条就直接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当地行政机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换句话说,就是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可以依法进行拆除。如果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可以认定是违建,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在没有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我们还可以根据相关部门的用地批复或者土地使用权证来进行证明。(乡村)如果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话,我们可以根据并联审批部门(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抄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进行证明。所以,并不是没有证件就代表是违建。


袁曼曼征地拆迁律师


您好,(一)违建面积未超过证载面积的一半的,分房屋结构按证载面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举例来说,王五证载面积农房100平方,违建面积50平方,都是是砖混结构,合并计算补偿。若违建的那部分是土墙结构,就按土墙房屋的补偿标准进行计算。

(二)违建面积超过证载面积的一半以上的,其中刚好一半的部按证载面积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超过一半的那一部分按证载面积补偿标准的80%进行补偿,就是打八折补偿。举例来说,王五证载面积农房100平方,违建面积80平方,那么50平方的违建按证载面积的补偿标准计算补偿,剩余的30平方按证载面积补偿标准的80%计算补偿。

综上所述,不属于抢搭抢建的违建,在拆迁时一般会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偿。当然,对明确认定为抢搭抢建的,“两违”整治的重点对象,不会补偿。


诚略律师事务所


您好,违建是无证房屋,但是无证房屋不一定是违建。如果您要问违建的拆迁补偿,我国法律规定违建房屋是不给补偿的。但是,我认为征收方应该对您房屋内的物品进行补偿。


杨在明征地拆迁律师


您好,违建是无证房屋,但是无证房屋不一定是违建。也可能是历史遗留问题。


杨念平律师


很高兴替您答疑解惑,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应该给予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的前提是合法建筑,如符合城乡规划、取得土地使用权、有房屋权属证明等等。

那么违建是否有补偿?

严格意义上的违法建筑没有补偿,但也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的地方征收方不论房屋是否构成违建均给予合法补偿,有的地方征收方为了加快拆迁进度,节约拆迁成本,首先会对此次拆迁范围内的违建进行筛查,针对违建不予补偿或只给很少的补偿。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可见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法律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不是说违建就可以随意进行强拆。行政机关未经法定的手续而私自拆除他人违法建筑的行为也会被认定违法。


京平律师事务所


您好,我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就规定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至于为什么没有处罚?您别急,该法第六十五条就直接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当地行政机关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马丽芬征地拆迁律师


在九八年时从公路两侧建设的商品房取得了城镇规划选址意见书,请问此书是否有法效?商品房拆迁时能否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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