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男子因琐事聚众报复反被伤仍获罪, 你怎么看?

Z-jane


这就表明了刑法对于聚众斗殴的态度。首先该行为中,双方都是故意的;其次,该行为因其“聚众”,所以会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而并非单纯地危害个人人身安全这么简单,而且刑法的考量是公共秩序大于斗殴人的人身利益,所以聚众斗殴中一般不存在正当防卫,最后在这件事情中,不管是纠集人本人,还是砍伤纠集人的对方,最终都获刑了。所以说,玩社会人那一套缺了胳膊少了腿,就自认倒霉吧

聚众斗殴罪

1、聚众斗殴罪规定在刑法第292条,该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纠集人可以归结为首要分子。相互斗殴,表明双方都是基于侵害对方的意图而相互攻击,而且都默许承诺了对方对自己的侵害。不过,如果一方有侵害的意图,另一方没有侵害的意图和行为,则实施侵害的一方就变成了故意伤害的行为,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另一方当然也就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2、 聚众斗殴中致人重伤、死亡的,直接按照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故意杀人定罪处罚。

3、聚众斗欧,至少要求三人以上,但不要求双方都是三人以上。而且这里的“众”,不要求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岁)、具有责任能力。

4、构成聚众斗殴罪,不会考虑谁先动手;但是谁先动手以及斗殴的手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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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法难自行


如今社会和为贵,有因必有果,法律是么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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