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縣醫療保障局的溫馨提示來了!

洛川縣醫療保障局溫馨提示:根據《陝西省醫療保障局 陝西省財政廳 轉發國家醫療保障局 財政部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醫療保障的通知》(陝醫保發〔2020〕3號)的文件要求,對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參保患者,將臨時執行特殊報銷政策。

1、實施綜合保障。對於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參保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報銷後,剩餘個人負擔部分由縣財政給予補助,實施綜合保障。

2、取消異地就醫轉外支付比例調減規定。異地就醫患者先救治後結算,由就診醫院或患者本人向我縣醫保經辦中心(電話:0911-3623712)致電報備,醫保經辦中心為患者做好備案工作。醫保報銷政策不執行異地轉外就醫支付比例調減規定,原則上通過調整信息系統實現直接結算,如遇特殊情況,可轉縣醫保經辦中心進行手工結算。

3、擴大醫保支付範圍。縣醫保局按照省市統一安排,將國家衛健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覆蓋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以及所有治療必須的藥品、醫療服務項目,全部臨時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所有臨時新增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不設個人現行自付比例,不受限定支付標準限定。

洛川縣醫療保障局

20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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