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指点!买二手房批贷后房主要求我交全款后才过户,放贷后再还给我贷款部分。合同是这样规定,我该怎么办?

朴灿烈ChanYeol


风险很大。

估计对方还有贷款未还清,无法办理过户,需要你的购房款救急。但对你来讲有如下风险:

①付全款后对方不配合过户,或出现其他交易扯皮问题,导致你房、款两失。

②过户后房产抵押给银行,银行放款要釆用受托支付方式,将款项转给卖房人,如果他不付或拖延付给你,你同样会有资金损失。

建议:①房产交易是通过房产中介的,可委托中介做监管,在房贷流程没走完前,资金冻结,谁都取不走。

②当地房产部门有资金监管业务的,通过他们进行交易资金监管,无非付点费用而已。

③找双方都信的过的第三方管理资金。

如果卖方须资金还贷,可让他想办法找过桥资金(很多中介有这业务),你也可以为他承担点利息,让他尽快过户。


车夫165467864


针对该问题:

答:不必过渡担忧,解决办法很多种。

这一现象的发生是买卖双方都不熟悉房产交易的流程导致的结果,卖方担心把房子过户给买方后拿不到钱,买方担心给完钱卖方不把房子过户给自己。

1、初级解决办法。
进行友好的协商,给卖方好好普及房产交易流程知识,

(1)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2)房子存在抵押贷的情况,卖方申请解押,解押还款,注销抵押登记,(3)房产评估、买方查购房资格,购房证明,(4)买方存首付款,银行审批,(5)收件、缴税、交他项,(6)银行放款、领证,(7)物业交接。

交易完成。

2、终极解决办法。

‘合同权利义务不对等’,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合同成立生效后,完全履行前,法律也允许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请求通过法律手段来变更或撤销,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自行科普,可咨询法律相关人士。

3、买方的资金风险。

如果是如提问者,为所述“先全款后过户,房贷后再返还”的情况下,买方的风险主要是:房产交易资金风险,全款到卖方的手上了,贷款的钱还是到卖方的手上,就怕万一卖方拿钱跑了。

总结:

这类问题,一般经过买卖双方友好沟通、协商后都能解决的问题,主要在于沟通,至于那些“死脑筋”的卖方要多费精力罢了,对于“看热闹不嫌事大”、“瞎起哄”、“瞎出注意”的可以消停了。


天天房知道


我们这里二手房交易没有监管账户一说,直接是买家付首付给卖家,然后银行按揭,卖家留个银行账户到银行,银行审批后房款直接到卖家手里。

根据题主所给的问题,目前存在2个问题,银行按揭要先付全款然后再按揭和合同问题。先来说说合同问题吧,毕竟房屋买卖所有的手续节点和付款时间都是按照买卖合同进行。

一、合同问题

合同规定?是什么样的合同?是买卖方以及中介方签署的买卖合同吗?如果是的话,那之前你肯定知道这个问题,只不过你当时考虑没有这么严重或者没有人提前告知你这些风险,等到银行按揭时,提供资料已经银行方面的告知,你才了解其中的风险。毕竟这样的按揭流程明显区别与正常的按揭流程,当时肯定就这方面的事项肯定三方协商过。如果没有协商可以找中介公司,让中介公司和房主协商,能不能先过户然后房贷打他账户,毕竟从贷款到放款也就一个月时间(我们这里是)。如果是你和房主直接签的合同,那你们买卖之间协商,尽可能的按照按揭流程走,不然这样你的钱就相当于给房主付了2次银行贷款的部分。

二、先付全款再按揭

这个情况二手房买卖中也是有(除非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荐),但和你所说的情况不一样。主要一般情况下先付清全款是因为房主的产权证在银行抵押,需要解押,所以先一次性付清,然后办理按揭手续。但你所说的情况不是这样,你的按揭手续银行已经批贷了,那说明房主的产权证在自己手里,而且已经和你的贷款资料让银行审核了。这其中就很让人耐人寻味,房主既然能把房产证拿在自己手上,那为什么还要着急让一次性付款。业主着急用钱,这个没办法揣测到底是因为什么用钱,或许是之前解押房产证时接了第三方的钱,或许个人着急使用。总之这个流程是不对,如果这个环节出现问题那就是大问题。

总的来说,你这个问题说大也大,说小也小,也可以看作是一般的先一次性付款再解押,然后银行贷款(针对熟人知根知底)。如果是陌生人那就尽量避免这些问题,你还要再看看你的买卖合同,有没有违约之类的,如果违约赔付小,建议还是不要交易了,避免因小失大。如果实在不行,非要交易,那就要你多多操心了,你和房主之间签署协议,保留房主银行卡,让房主新办一张卡,不要开通银行支付。让中介和银行沟通好,银行放款的第一时间通知你,放款后第一时间双方进行转账,虽然此步骤能有一定防范,但如果是别有用心的人,这一步也是无济于事。

祝大家买到心仪的房子,如果买房有什么不懂,可关注我咨询哦!


小平的VLOG


虽说一个地方一个政策,但是你这个标题我真没明白,贷款都批了怎么还在全款过户去?流程不太符合实际,你和甲方要是这么协商是不是没找房产中介?我说下我们这的流程1.甲乙双方去房产交易中心先签订网签贷款合同2.交契税和个人所得税等3.不动产登记,然后等待5个工作日下不动产权证,4甲乙双方拿着不动产权证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等待审批,审批通过了等待银行放款,银行会将剩余尾款直接打入甲方账户。对于你说的问题,首先你还没过户银行应该不会给你办理贷,除非就是甲乙双方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手续,拿着网签合同去银行办理提前预审预审就是先看看乙方的贷款资质能不能通过,要是不能通过甲乙双方可以解除网签合同,通过了就可以继续下一步了。


冀Bfc小齐


你有一个问题你没有描述清楚,就是你讲的“合同是这样规定”是你们自己签的合同已经约定好了交全款后才过户吗?如果是的话你就惨了。正规的合同一般不会有这样的条款。如果合同里面真的有这样的条款,那么你只能按照合同执行,否则你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这样交易你会承担巨大的风险,没准就是别人给你下的套。

老亮给你的建议是你要搞清楚卖家为什么要求你支付全款以后才过户,如果是卖家还有贷款没有还清,那么建议你全款之前与房主单独签一个合同,写明事情的全部经过,最好要求房主给你一些抵押物或抵押权益。如果卖家是怕他过户以后,你不支付尾款给他,你就要给他讲清楚政策,过户时你们的贷款走资金监管,这样钱是直接给他的,不会到你的手里。

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不是,那么你就真的小心了,别等你支付全款给他,他又找其它理由不给你过户房子,或者等贷款下来以后,他不把应该返回给你的钱给你。这样的交易,老亮的建议是,如果不能确保绝对的安全,就放弃购买这个房子。

假设你已经支付了定金和首付款,而你们之间的合同中又约定了你先支付全款然后在过户,那就已经是案板上的肉了,你的选择只有两个,一是果断承担违约金;另一个就是承担风险继续交易。真想不通,这样的合同你为什么会签?如果能够支付全款,完全可以选择全款买房,过户以后想贷款,在自己去贷款不就完了吗?


老亮说房


这种基本不能答应!能不能接受贷款房东也该在签合同前就要给出答复,如房东不接受贷款要全款可能你也不一定会考虑买他的,既然已经接受贷款,那么购房合同里一定有这类的条约!你都不需要理睬他,按合同走,合同条款里会有约定最晚不晚于什么时间过户,房东拖着不过户那就等约定时间到直接按房东违约,无非就是麻烦点!但有20%购房款的违约金,再麻烦也是值得的!不怕,看谁慌


梦境故事汇


这种情况下的买卖交易肯定是存在安全隐患的,而且这样的合同条款极其不平等不合理。如果业主在收到全款后,以各种理由推迟办理过户相关手续,甚至不办,你怎么办?如果业主在放贷后不还给你贷款部分的钱款,你怎么办?当然可以拿着合同起诉或者报案,但是损失要比现在的损失大!!从以下两个方面分析下

第一如果在中介公司的签署的合同,建议由中介公司去处理协商此事,因为这样的合同条款明显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仲裁机构去投诉,甚至可以到当地所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房产买卖合同是要本着公平,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此条款已经违背这样的初衷,可以具体咨询下律师。

第二如果是个人和业主私下签署的合同,那就需要你自己协商解决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咨询律师,是否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协商解决是对于买卖双方最好的解决办法,所以在协商时,一定不要心烦气躁,本着解决事情的态度和业主好好商议,问清业主合同这样规定是因为什么?看看有没有别的解决办法。有些业主这样规定可能纯粹的就是为了保障自己的交易安全,之前也没接触过二手房买卖,所以想当然的做了这样的规定,这在我做过的案例中不少见,这种情况,可以好好沟通一般能解决,甚至可以找家专业中介公司来保障你们的交易安全。

遇到此类问题,还是以协商解决为主要方法。放平心态,特别是在协商时,一定不能心烦气躁,本来能解决的事情也因为你的态度而积怨越来越深,把事情推向不好的方向。如果身边有中介的朋友,可以请朋友来帮忙,因为经纪人每天都要处理大量各种类型的买卖纠纷,对于问题症结也会比较敏感,处理问题的方法也会更有效。

以上仅代表个人观点,有问题可以关注我,加我私信


老臣


不知道为什么合同里会有这样的规定,正常的合同范本里是不会要求买家先交付全款,按揭放款后卖家再归还贷款部分的,二手房交易里,首付交完后办理房产过户,然后银行抵押放款给卖家,这才是正常操作流程,合同里的规定按正常逻辑来说是不合理的。


合同里的规定如果是卖家主动提出来加上的,那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卖家没有二手房交易经验,担心房产过户给买家后,尾款部分收不到,想要先收到全款再归还按揭部分房款,降低自己的风险;第二种可能是卖家有意骗取房款,在房贷放款后,所有款项都进入卖家账户,这时候卖家归不归还你贷款部分金额,主动权就完全掌握在他手上了,如果他有意想要私吞房款,那有可能在收到银行放款后,你就找不到他人了,或者什么时候返还给你也全看卖家了,这样做的风险是很大的,千万不要觉得有法律在不怕,凡是真正动用法律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耗时耗力,自己损失很大,还不一定能追回钱款。

个人给你的意见就是,不要私下跟卖家转款约定,先跟房产中介说明情况,让房产中介去沟通,过户后银行放贷这是正常流程,买家的要求非常合理合规,正常来说,如果卖家只是怕过户后收不到尾款而要求你提前支付全款,那房产中介可以去跟卖家普及交易知识,让卖家放下戒备。如果卖家无论如何都坚持要求先支付全款,那买家就要谨慎,细致的了解卖家这样做的真正目的,不要最后因小失大,被卖家套走房款,而房子又不过户给你,这样房财两空。


lucky365


办贷款审批通过,要拿贷款合同一起去房产交易中心办过户,过四个工作日后去交税,过两个小时房产证就能出来和抵押权证会同时给你,抵押权证需要寄到银行就能放款了[呲牙]你这样全款,后面银行放款等于没任何保障[抠鼻]进了人家口袋的钱拿出来就麻烦了,这房子换一家再买吧,感觉很坑[抠鼻]


Leo独特不漂泊


这种就是无理要求,还谁都不会答应,既然贷款已经批了凭什么还要另外给他全款,就算有贷款没有还清那也是他自己的事,你合同上早已经就约定好成交价格等事宜,如果在给全款等全部结束了后还要冒险看房东脸色,万一他不退你没任何依据,你合同价是多少就是多少,谨慎此方式操作,不过户那就不过户好了,他也卖不掉,看他急不急,实在不行报警,由警察配合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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