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員工把儲戶存的800元打成80萬,儲戶把錢用完了,事後銀行發現追究怎麼辦?

三晉新視界


別做夢了,這種低級失誤幾乎不可能會產生。整存800元現金的業務,現在都ATM辦理,你連銀行櫃員的面,可能都見不到,800元又如何會變成80萬呢!難道,ATM機也會操作失誤麼?

存800元變成存80萬,相差1000倍,哪有這麼離譜的事情會發生

首先,現如今的銀行都基本實現了現代化、全流程服務。如果是存款、且金額不足2萬元,一般都是去ATM進行操作,又如何出錯呢!

其次,80萬元的一次性存款,對於銀行網點來說,金額還是比較大的。單個銀行櫃員肯定是沒有權限操作的,需要主辦複核。總不至於經辦和主辦,都犯這種低級錯誤吧!

第三,銀行午間、晚上交班,都會進行盤庫結賬,一旦有誤,出現短長款,都會第一時間聯繫儲戶處理的!而涉及幾十萬元的金額,銀行甚至可以暫時“凍結”交易賬戶的,到時候,你就是想消費,也不一定能消費的了!

第四,退一步來說,存800變成80萬,一下子卡里多了這麼多不是自己的錢,你敢用麼!明知道這不是自己的,你還去用,這純粹是給自己找“麻煩”啊!

萬一遇到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如果真的發生了,那麼錢是肯定不能用的,連屬於自己的800元也不能動!記得以前有個段子:一哥們去ATM取2000元,ATM多吐了2000元,他將多出來的2000元放在那了。後來還是被銀行追責,因為“拿走的是銀行的2000元,留在那才是自己的”!如果遇到這種事,你上哪說理去,怎麼證明你消費的800元就是你自己的呢!

所以,最好的辦法是一分錢都不用,估計銀行很快就會聯繫你的。如果銀行承認錯誤的態度很好,那就積極配合處理;如果銀行態度很不友善、死不承認錯誤,甚至還威脅、恐嚇,那沒啥好說的,直接先掛失,然後讓銀行等著吧!反正沒有本人銀行卡及密碼,銀行又不可能直接將錢扣除、劃撥的!

總之,這種事想想就好了,別太認真,現實當中幾乎不會發生的!即便是萬一,只要你沒有用銀行的錢,那麼又有啥可擔心的,畢竟整件事,從頭到腳,都是銀行在犯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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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者思


我說一個我親歷的一件事,去年在一個驕陽似火夏季去銀行轉存,我這個人平時喜歡寫寫畫畫,對數字不是特別敏感,記得當時就是看了轉存具體數字大差不差,拎包就走,到了下午時分忽然接到一電話,說是銀行會計下午雜賬時發現櫃員一時手誤都給我轉了3000元,當時還以為是詐騙之類的,想置之不理,但人家說的有理有據,時間,編號,櫃員都說的十分具體,詳細,讓我立馬到銀行去一趟,在一旁的朋友打趣到,奇葩了,銀行只進不出,還能有這樣的事,百年一遇啊!!隨後馬不停蹄的到了銀行,櫃員是一少數民族的姑娘,熱情,周到的不失禮節的招呼了我:大姐真不好意思大熱天的還讓您在跑一趟,實在是我的疏忽大意,說著給我拿了單據詳細的進行核對完事後 說讓我稍適休息,她開車送我回家,我婉拒了,好腿好腳的自己個走走唄,就全當鍛鍊身體了,誰能保證自己個幹啥事都萬無一失呢,誰沒個犯錯的時候呢。


順旺仔


有這樣的事,我從來不去仔細看存摺一般都是營業員把摺子給了我我裝包裡就走了。可這一次在銀行存入八千元,業務員給我全部辦完後,摺子給我,我心不在焉的打開看了一下,哎?嚇我一跳,怎麼摺子上啥也沒登呢?這次存的錢一分我沒登記上。我馬上轉身問營業員,營業員一聲沒坑,把摺子接過去又重新登記上了。


拔起蘿蔔


銀行給多了錢給客戶,不管是現金還是在帳上都必須全額退還給銀行,不然將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這各事情我遇到過兩次,一次是銀行代發工資時,把一個員工的工資1500多元,錯打成15000多元到該員工的帳上。由於他們當時就發現了,就立即來到公司與該員工溝通,要求他退回多打部分,該員工也很配合,最後銀行還送了他們的的紀念品給他。


還有一次就是我在另一個公司時,公司的出納去銀行存錢,銀行錯把7萬多元打成了70多萬元。出納也粗心,拿到回執時沒有認真核對,當場沒有發現。由於銀行還沒有交班核對,而是公司的財務總監收到信息時先發現的。然後出納打電話給銀行詢問,銀行才發現打錯了,立即客氣的要派車來接公司出納去銀行辦手續,退回多打的錢。因為這次金額比較大,加上是我們的出納主動先打電話告訴銀行,所以銀行不但送了禮品給公司,還給出納發了3000元的獎金。同時,銀行還把經手的營業員和當班的主任辭退了。


回到本文的問題上來,銀行多給了客戶錢,雖然錯在銀行,但客戶收到銀行多給的錢,是屬於不當得利,必須全額退還給銀行。因為我國法律有規定,必須返還不當得利!所以大家千萬不要以為銀行出錯與自己沒有關係,用了就用了,否則不但用掉的錢要退還給銀行,還有可能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甚至被追究法律責任。


彤彤雅說


之前我們有一個朋友就發生過類似的情況,前年夏天去銀行轉賬,他平時就比較迷糊,尤其是對數字特別不敏感,由於當時候轉賬的時候由於數目比較大,也就沒怎麼看,到了下午5點多,突然接到電話,說是銀行的,剛開始覺得是詐騙電話,瞎對付幾句就掛掉了,後來一直打了好幾個電話,又發短信,說操作師傅,多給轉了5000塊,讓後把時間地點都說的非常清楚,讓立馬去銀行辦理一下,由於小姑娘說話覺得特可憐,所以就直接去了,後來去核對完之後,還說要請客吃飯,但小夥子太靦腆就沒答應,後來說順路把他開車送回去,但小夥子也覺得不好意思,就自己回來了,之後跟我們說這個小姑娘長的怎麼好看,怎麼對他說好話之類的,覺得挺有面子的,我們當時候說,為啥不刁難一下,他說,人家小姑娘也不容易,就當鍛鍊身體了,自己去一下也掉不了一塊肉,也就這麼招了,挺不錯的一個小夥子,人品挺好,

至於你說的充800給充成了80萬,我覺得不等你開始花,就有人找了,即使你花了,對不起,你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了


新古創意


我個人感覺不可能的 晚上攏帳就查出來了 有兩次銀行多付給錢,晚上就打電話給我了 取錢我也沒數 銀行說看視頻確實我沒數 ,可我包包裡面錢都混一塊了我也不知道多給多少錢了 銀行說多少就是多少,心裡感覺不舒服 但是沒辦法


美食阿菊


銀行員工把儲戶的800元打成了80萬,儲戶把錢用完了,事後銀行發現了是否有權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這種職位上的操作失誤也是太大了吧,真的不敢相信自已的耳朵,銀行員工把800元打成了80萬真的是讓人無法相信,這麼大一筆存款要取出來難道就不去仔細核實嗎?


80萬和800元相差了1000倍,這個數字相差這麼多難道就看不出來嗎?

而且取款人已經把錢用完了,我想取款人在銀行存了多少錢難道就不清楚嗎?

即是你不知道或者是忘記存了多少錢,按你存款的數目只有800元你也應該知比800元多也多不到哪裡去,怎不可能你存了80萬吧,你應該知道你自已從來就沒有賺過這麼多錢,更談不上你存了這麼多的錢,再說銀行把錢取出來你也沒有半點猶豫,沒有想到這錢不是你的,直接理所當然把錢領走了,而且還把錢花完了。



那麼出現這種情況,我認為銀行工作人員和儲戶是在合夥作案,他們很可能是預謀已久,經過詳細計劃,有意製造操作失誤,把公款佔為已有,從而達到自已不可告人的目的。


那麼銀行在發現了工作人員把800元打成80萬之後,造成的經濟損失是否有權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呢?

大家有什麼好的看法?


好運相隨66653672


銀行員工打錯,你也不敢花,你花了你就要承擔法律責任,銀行的錢是國家或集體的,你就是侵吞國家或集體財產,你明知你存了800元,銀行誤打成80萬,你卻將它花掉,你就是犯法了,銀行說離櫃概不負責,那是對儲戶的,你用這條法院決對不會支持你的,不論合理不合理,你個人能和國家和集體抗衡嗎?掙該掙的錢,花自已的錢才是正道。


快樂男孩1759308668


我看到有很多人留言說銀行規定“離櫃概不負責”,所以銀行多給了錢就可以隨便用?不是這樣的,大家不要被銀行 “離櫃概不負責”這句話誤導了。


當年為什麼銀行會提出“離櫃概不負責”這句話,在80年代科技都還不是那麼發達,如果在銀行發生糾紛,全憑一張嘴,也沒什麼證據,那個時候“當面點錢,錯了不負責”也是為了倒逼大家在交易的時候,多些謹慎。

但是現在就不同了,如果真的發現交易時出了問題,是很容易找到證據的,每一部點鈔機都有一個配對的攝像頭,還有技術部門介入,辨別視頻真偽,誰對誰錯都可以查出來。

確實,對我們普通人來說,對銀行總有些敵對心理,但不要忘了,幫你辦理業務的是業務員個人,出了問題他肯定是要受罰的,“離櫃概不負責”在如今其實已經很不適用了,把錯誤糾察出來,對雙方都是公平的。


如果銀行多給錢你了,也不要覺得是什麼好事,法院會以“侵犯財產罪”給你定罪,不要狡辯說明明是銀行的錯怎麼樣,但不是你的錢就不是你的錢。就算沒有用這筆錢,銀行向你索要,你拒不退還,同樣涉嫌構成侵佔罪。

2014年有一則新聞,某男子下午去銀行存了5千,結果賬戶存進了5萬,銀行及時發現並直接發了條短信給他,內容大致為“您非法佔有他人財產已構成犯罪”。當他想去銀行退回這筆錢的時候,發現多出來的錢早就被銀行轉走了,你說上哪說理去。


如果銀行沒有及時發現,又把錢用光了,銀行更有其他辦法。司法部門介入,財產直接沒收,直到還清這筆錢為止,甚至你還要承擔罪名。現在司法這麼健全,何必冒險做這些得不償失的事呢。


華埔商學院


這是銀行多打了,如果儲戶存錢時銀行🏦給少寫幾百,這存錢的儲戶當時也沒細看,多少天后取出來再看時肯定得去找銀行,那銀行🏦會認嗎?銀行🏦的專業人士能回答這個問題嗎?銀行方面肯定會手一指讓你看,儲戶離櫃概不負責!既然離櫃概不負責那儲戶離櫃跟你銀行🏦也就沒有了任何關係,那你們給多打了怪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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