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賢縣2名黨員幹部被處分:私車公養、公款吃喝


進賢縣2名黨員幹部被處分:私車公養、公款吃喝


進賢縣2名黨員幹部被處分:私車公養、公款吃喝

近期,進賢縣紀委縣監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例。


進賢縣委黨校原校長付小青違規私車公養問題。經查,2014年至2016年期間,付小青認為單位配置的公車破舊,擅自決定將自己購買的私家車用於單位辦公使用,車輛燃油費均在單位實報實銷。2016年12月5日,付小青將2015年度三張車輛維修發票共計13910元在單位上予以報銷。2019年11月,付小青將違紀款13910元上繳至縣財政專賬。2020年1月,付小青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進賢縣市管局食品安全局副局長餘友德違規公款吃喝問題。經查,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期間,餘友德先後三次在飯店請客吃飯後,將費用掛在單位賬上並予以報銷,共計1640元。2019年12月,餘友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上繳違紀款1640元。

進賢縣2名黨員幹部被處分:私車公養、公款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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