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提前收取一年物業費,並與門禁卡掛鉤是否合理合法?

大聖駕到


業主與物業是什麼關係?是合同關係。物業的主要義務是為業主照看財產。物業要求業主用門禁卡出入,前提是合同有這項內容,或者是後期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在不影響業主及親友出入,才能設立門禁,否則可以給他搗掉,原因是門禁設立沒有依據,妨礙了業主正常通行。合同中如沒有有權提前收費內容,則不要理他。


大悲谷


我們小區就是,不交物業費大門進不去,單元門也進不去,交了物業費還得那個門禁卡去物業衝磁才能用,本來物業是為業主服務的,反過來業主還得拿著卡去找物業,,物業這幫大爺往那一坐抽個小煙,翹個二郎腿!哼著小歌,牛逼壞了,估計大領導都沒有他們牛!一小區之霸!稱霸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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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什麼合理不合理的,要是業主都能主動交物業費的話,物業也不可能那麼辦的。都是沒辦法,才那麼做的,作為業主,你既然享受到了物業的服務,大家都應該主動繳納物業費的。就沒有那麼多矛盾了。


清風於照祥


這種做法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但現在的物業公司大都很霸道,定的全是霸王條款,你們可以召集小區業主與物業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就向房管局物業監管科投訴,再不行就只能到法院起訴物業公司了。


工仔1546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建築區域內的其它公共場所、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物業公司以刷卡限制居民使用電梯服務為要挾,侵害了業主的權益。而且電梯是住宅的一部分,所有權歸業主所有,物業無權設置使用障礙。如果購房合同中明確規定了住戶所在小區的物業費包含了電梯使用費,但是業主沒繳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用戶潁響之王


我們小區一直這樣,前兩天刷卡進門刷卡機提示你已經欠物業費。旁邊有鄰居白眼我,我趕緊和孩子說哎呦一會兒趕快去交!呵呵

物業提供服務按時交物業費是合理的。門禁提示忘了繳費也不錯。但不讓業主回家就有點違法了。物業只是提供物業服務,但不能阻止房屋物權人回家。可以合法催繳。


萌叔帶娃記


合理不合理有業委會管著,大多數業主投票通過的東西就能執行,哪個小區都會有一些不願意交物業費的,各種找理由,垃圾清運不及時、樓道扶手有灰塵、門衛不講衛生等啥奇葩理由都有,總之就是不交物業費,雖然物業公司可以起訴而且基本上都能贏,不過各項費用的支出都不少,所以個人覺得都互相體諒一下,提前收上來錢好辦事,拖欠都麻煩。

大多爭議都是共同收益的處理方式,進小區車的收費、電梯廣告的收費與處置等,都想賺錢,怎麼平衡是很大的問題,也需要磨合很久。


新房網絡


這個問題問的好,小區物業這種做法是違法的,它根本沒有這個權力,它的這種做法是強行的,業主可以向當地掃黑辦舉報此單位。


李文清


沒幹活就要錢,自古至今未曾見過。這肯定不合理,不合法!正常的應該是先幹完活才能要錢的。請問我的家該誰做主?說句不好聽的你不講理,我會比你更不講理,以暴制暴!


王學舍


鄙人覺得一點都不合理,我們小區的門禁卡只要用身份證就可以領取,而且物業費也是季度交,不存在提前交的說法,不過業主也可以提前交,預存,只要自己願意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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