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和監獄有哪些區別?

中等舔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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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和監獄的區別在於,前者關押的是公安機關還在偵查調查的嫌疑人,後者關押的是已經被法院判決生效的罪犯。


如果講詳細一點看守所與監獄有哪些區別的話,就是看守所現在不用勞動,但是看守所很壓抑,因為關押的都是還沒有被定罪的嫌疑人,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是不能和家屬會見的,每個嫌疑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刑期,這個過程是很漫長的,像看守所有些殺人犯或者重大案件的嫌疑人被羈押幾年都很正常,每個人都要經歷逮捕、法院傳票、審判、判決、判決生效,然後會被押送到監獄服刑。




監獄呢,相對“自由”一點。 因為已經判決生效知道了自己的刑期,並且可以通過勞動改造獲得減刑。而且每個月都可以和親人會面,監獄也會不定期開展親情幫教來讓罪犯和親人吃飯。

最後總結一下,看守所和監獄比,看守所要黑暗一點(你們懂得)。


洋洋生活日誌丶


看守所是關押犯罪嫌疑人的地方,在一個疑犯還沒有經過法院宣判之前,都是關押在看守所。
監獄是關押犯人的專政場所!在看守所裡關押的犯罪嫌疑人,經過法院宣判之後,監獄就是他判決刑期最後的去處!
目前國內的看守所


,嫌疑人進去之後,基本都是外面穿上一件印有號碼的馬甲,如果是重犯~殺人犯罪嫌疑人~數量較大的製造販賣毒品的~以及其他一些重罪的嫌疑人,進到看守所,都是要戴上腳鐐的,有的甚至還要~釘板!釘板是什麼呢?釘板就是看守所的通鋪上有幾個大鐵環,將那些重犯的腳鐐,用鐵鎖~鎖在鐵環上,限制他的自由!用來預防這些重犯的自殺以及傷害他人的行為!目前國內的看守所,基本都不幹活,以前有一些乾點手工活。另外,看守所裡除了政府發給的伙食外,還會定期賣貨,但是價格不用說了~貴的很!
犯罪嫌疑人基本在看守所關押不會太久,個別複雜案子除外。法院宣判後,過了上訴期,就開始分配到監獄了,進監獄之前,還要到入監隊進行一個月左右的嚴管階段,這時會給每個犯人發放監獄服~就是斑馬服!看守所把犯人送到監獄不是白送,會按照每個犯人的刑期,收取監獄方面一些費用。刑期越長的犯人費用越高,所以各大監獄都喜歡要刑期長的,雖然付給看守所費用高,但是刑期長的好改造,這些人為了減刑,拼命幹活,但是,刑期短的就不行了,特別是判一年多不到三年的,除了在看守所關押的時間,在監獄基本也減不了刑,這種犯人就比較消極。

看守所除了每天防風外,基本沒有室外活動。而且,大小便,吸菸,吃喝都有限制。監獄就不同了,相對於看守所,監獄比較自由,只要是在監區休息的監室,基本沒有太多限制。但是在車間,管理還是比較嚴的。目前國內監獄,基本上是早上六點出工,五點起床,洗漱吃飯。中午十一點半收工,下午一點出工,晚上六點收工。每個星期訂一次貨,現在的監獄不像外面傳說的那樣,除了沒有自由沒有女人沒有網絡,只要你經濟條件允許,其他的和外面差別不大。現在不同於以前,犯人改造全都在監獄內,基本都是做服裝和床上用品,以及噸袋~就是碼頭裝貨物的編織袋。不像以前的犯人,乾的是農田活,那份辛苦不用我細說了吧!總的來說,一個人失去自由還是很可怕的!


思雨小子


雖然看守所和監獄都是剝奪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羈押場所,但兩者之間卻又完全不同。下面,我來簡單為大家介紹一下它們具有哪些不同之處。

看守所

看守所隸屬於公安機關管理,裡面主要關押被採取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但尚未被法院判決有罪的未決犯。當然,如果犯罪分子被法院判決有罪後餘刑不足三個月的,也會繼續羈押在看守所。另外,被判決死刑立即執行的犯罪分子也關在看守所裡。

看守所是一個臨時羈押場所,“居住條件”有限,一般一間監室同時關押十幾個人,一起睡大通鋪。看守所裡也沒什麼娛樂設施,閒暇時間也只能在院子裡放風看星星。

看守所裡不實行勞動改造,勞動強度相對較低,通常也就做些打掃衛生之類的內務活兒。當然,看守所裡吃的東西也不如人意,幾乎都是千篇一律的白菜冬瓜,很少能看到葷腥。



監獄

監獄的主管部門是監獄管理局,屬於司法部的下級部門。監獄裡主要關押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緩的犯罪分子,他們一般都是來監獄裡長住的。

由於監獄是讓人長住的,因此“居住條件”還算不錯,雖然一般情況下還是七八個人、十幾個人同住一間監室,但每個犯人都會有自己的床位。監獄裡還設有運動場、閱覽室、下棋室等文體場所,條件好的監獄還能看電視,犯人們也不至於無聊致死。另外,偶爾監獄還會組織一些運動會和舞臺表演,當然都是犯人在自娛自樂。

監獄實行勞動改造制度,每個犯人都要從事生產,並且嚴格規定每天必須完成的任務,如果不能完成當天任務也許就吃不上飯。我認識一個人,他本來是個遊手好閒的公子哥,在裡面待了五年後,出來去紡織工廠上班,裡面工齡十年以上的女工人都沒他那麼高的產量。

監獄裡的伙食相對來說要好一些,基本上一星期能見到好幾次葷腥,經濟條件好的犯人還能開點小灶。另外,逢年過節監獄還會給犯人加餐,條件好的監獄年夜飯基本上能達到10菜1湯,甚至還能吃上火鍋。



當然,無論是看守所還是監獄,都實行軍事化管理,人犯需要遵守嚴格的作息制度,真的是非常痛苦。“生命誠可貴,自由價更高”,無論如何遵紀守法才是王道。


冰焰


關押的人不同

【看守所】關押的一般是未決犯(我們稱之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也就是案件還在審理中,尚未審結。

  • 如果案件處於偵查階段,公安機關隨時可能會過去提審、訊問。

  • 如果案件處於起訴階段,檢察機關的辦案人員可能會過去提審、訊問。

  • 如果案件處於審理階段,法院的工作人員會向其送達傳票等各類文書,還會被法院的法警帶去法院開庭,當然法院的辦案人員也可能會過去提審、訊問。

  • 如果案件已經審結完畢,已經對被告人宣告判決過了,那麼被告人有十天的上訴期。(1)上訴期內被告人上訴的,該案會移交上一級法院進行重新審理,該案依然沒有審結,被告人仍將在看守所關押一段時間;(2)如果十天的上訴期內被告人服從判決不上訴的,那麼上訴期結束後,法院會下發執行通知書,由看守所將各個被告人分發到各個的監獄去。

【監獄】關押的是已決犯(我們稱之為“罪犯”),也就是法院已經宣告判決了,知道自己被判了多少年的人。

>>>有一種例外情況,就是法院宣告判決後,被告人的剩餘刑期不滿3個月的,就直接在看守所服刑了,不會再被送往監獄。

關押的地點不同

【看守所】犯罪嫌疑人一般上在犯罪行為地的看守所進行關押,這樣方便當地公安機關辦理、偵查案件,也方便當地的法院進行開庭審理等訴訟活動。

【監獄】罪犯一般上是異地關押,雖說不會太遠,但一般上是在附近的市,不會在本市轄區內。

管理程度不同

【看守所】因為看守所裡面關押的基本上都是未決犯,為了防止案件審理過程中可能存在的串供、通風報信、遞小紙條等情況,看守所禁止會見、禁止打電話!除了辦理此案的公、檢、法工作人員之外,只有此案中為其辯護的律師才能會見。此外,同一個案件的不同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裡也會被分開羈押,也就是被關在不同的監室,這樣做的目的也是為了防止串供。

【監獄】監獄裡的人都是已經宣判過的,所以,在監獄裡的人每個月都有固定的時間可以與家屬會見,也可以給家裡打電話,而且可以經常出來放風。

自由程度不同

【看守所】看守所管理更為嚴苛,犯罪嫌疑人們幾乎每天都是在“面壁思過”,出來放風的時間比較少。

【監獄】監獄相對更自由些,有固定的放風時間,還有運動時間以及勞動時間等。勞動是強制性的勞動哦,比如在監獄繡繡鞋子、做做木工什麼的,這些工作一方面是為了為他們培養一種技能,另一方面他們也可以通過做工賺取一些報酬(雖然比較低),同時也是我國經濟創收的一種形式。


敲敲小法槌


京東的董事長劉強東,對於法律的問題一直都是非常看重的,曾經在回憶錄中,劉強東提到:“第一次創業時,餐廳本來經營的還是比較紅火的,但最終還是以失敗告終,原因是因為員工的腐敗問題。”2018年劉強東更是在美國“栽了個跟頭”,對他來說:“創業的這麼多年裡,大風大浪都已經是很平常的事情,但是法律的鴻溝絕對不能逾越半步。”

2019年3月20日,京東雲公共業務部的成員集體餐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在民警的帶領下了解了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日常生活,讓大家深刻的瞭解“犯罪的成本”和“反腐的紅線”,讓大家在心裡衡量犯罪和自由孰重孰輕。其實這一舉措並不是突然而為之,2019年2月京東在開年大會上就宣佈了:“管理層的末位淘汰制,裁員10%的高管。”再加上劉強東公開指出:“京東內部的裙帶關係過於嚴重了,拉幫結派的風氣盛行。”這都表明了2019年的京東“不太平”,內部管理將會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劉強東是一個農民出生,一路創業也是摸爬滾打走到今天,成為了BATJ的互聯網巨頭,他清楚的明白創業的艱難,也知道“創業容易,守業難。”劉強東的這一舉措,是要從內部來整治人事關係,讓更有能力的人上臺,將那些為企業做出傑出貢獻的人放在重要崗位。特別是“京東雲”這樣的科技崗位,掌握這整個京東的數據“命脈”,一旦數據外漏出現“斯諾登”類似的事件,那麼帶來的損失將會是不可估量的,有了前車之鑑不得不防。對於這次公開的“看守所之行”,其實也是在告誡京東內部其它崗位的員工,要時刻注意頭上的那把達摩斯之劍,不要逾越法律的鴻溝半步。


騎牛看熊


又回到老本行的問題了,雖然看守所和監獄都是關押人的地方,但是除了性質以外,不管在哪裡差別都大了去了。


1,在監管部門來看,看守所屬於公安部管理,而監獄屬於司法部管理,一般來說,司法部對監獄的管理是其主要的職業,所以各方便的規則制定和監管都非常的全面

2,看守所的犯人分為:等待審判的犯罪嫌疑人、已決但剩餘刑期在3個月以下看守所服刑人員、已決等待死刑執行的死刑犯。

而監獄的犯人,都為已經判決,符合進入監獄條件的服刑人員,他們將在監獄服刑直到出去。

3,從空間上看,雖然看守所和監獄都為牢籠。不過監獄和看守所比的話,就大太多了。看守所的羈押人員每天都只能呆在那20平米左右的監室裡面,在這20平米,吃飯睡覺洗漱上廁所,除了會見意外基本上不會有什麼機會出這20平米。

而監獄的話,就像一個工業園,除了監室以外,有工廠,有活動中心,有食堂,有籃球場等等等等,每天作息生產活動都很有規矩,除了無法出去沒有自由以外,好點來說,和普通工廠上班差不多。

4,在生活上,由於看守所只是臨時羈押人的地方,大多不會在看守所呆很長時間,所以生活上看守所也不會搞的很好,能保證你一個星期吃2個小蘋果2個雞蛋2片五花肉餓不死就已經很好了。

而監獄,裡面大多都是刑期長的人,因為每天要生產改造,而且相當於在很長時間就是犯人的家,所以相比看守所,自然不會太差,而且要好很多。

如果說看守所的放的佐料永遠只有鹽、薑片和醬油的話,那監獄最少有辣椒,味精和蒜頭

5,別的就不多說了,大部分的看守所都是睡通鋪,少部分的看守所雖然有床,但是在押人員晚上都要輪流值班的,10點30開始,每一個小時至少要有2個人值班,值頭班的還好,值其他班的,本來睡的好好的,被搖醒起來值班,值完班回去由於是睡通鋪,找不到床位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有些需要做工的看守所的犯人,為了晚上不值班,每天猛幹活。

而監獄的話,犯人睡的都是床,都有自己獨立的床位,而且晚上不用值班,可以睡個好覺。

而監獄晚上值班的,都是非常好的工種,可以說需要關係才能乾的。因為晚上值班,白天不用幹活,而且照樣有刑減,多爽。

6,娛樂活動的話,看守所也就那麼點地方,一個電視,每天晚上管教點名後,就開啟放1個半小時的CCTV3,高興的時候,多放一下,白天的時候,也就放放歌。

而監獄的話,除了集體看電視,一般管教都會下載一些電影電視劇給犯人門看,而且還有文化室,如果表現的好的話,還可以申請打籃球什麼的。娛樂活動可以說秒殺看守所


當然,在看守所能呆到出去,大多說明你刑期比較短,而能進入監獄的大多刑期在1年以上的,監獄比看守所再好,也沒有自由好,如果從這點比的話,看守所要比監獄要好。

就說這麼多吧,只能說看守所和監獄的區別千差萬別。自由永遠是最好的,如果真進去了話,心態要放好,因為再怎麼著急也沒用,刑期不長的話,就當體驗生活吧。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在案子沒有偵辦清楚之前都是被關押在看守所的,稱之為犯罪嫌疑人。並且在看守所不需要做事勞動,活動範圍小。

而監獄則是已經經過宣判送到監獄接受勞動改造得,已經就是犯罪份子了。在監獄必須每天參加勞動。

在看守所是不允許見任何親人或者朋友的,而在監獄就有在規定的時間見親人權利。

再簡單明瞭的概括:看守所是暫時羈押犯罪嫌疑人的,而監獄則是對犯罪人員的執行機關



當陽生活圈


簡單明瞭的說吧、免得說一堆廢話,別人也看不懂。

看守所關的都是刑事拘留的,嫌疑人(還沒定罪的),批捕的(等法院判決的,)和死刑犯等待執行的。

比如某人2018年9月10日盜竊被抓,10月10日批捕,12月10日開庭,判刑半年。從關押那天開始計算刑期(9月10號),2月10號結束刑期,那剩下這兩個月刑期就不用去監獄了,在看守所繼續服刑。(通過關係,刑期一兩年的都可以在看守所服刑,因為裡面的活比較輕鬆。)

監獄關的都是確定刑期之後的犯人,在法院判刑之前在看守所關押,刑期長,判決完就下獄了。

ps:純手打。



浪在芭提雅


區別有二:1、看守所一般羈押的是未決犯,而監獄羈押的是已決犯。2、看守所歸公安系統管轄,一般為市級。監獄歸司法系統管轄。一般至少為省級。

一個人,因為涉嫌犯罪被公安機關逮捕,起初24小時會羈押在派出所或者公安局,如果認為該嫌疑人涉嫌犯罪,就會送往看守所。這個時候就是未決犯,也就是尚未判刑。這個時候會通知家屬該人被羈押在何處,但是不允許接見,因為有串供的可能。當最後案件審查事實基本清楚,就會被法院宣判,宣判之後就要執行刑罰。而刑罰執行機關,就是監獄。

通過以上,也可以看出,公安機關屬於行動執法的隊伍,而監獄屬於刑罰執行機關。二者有不同的職能,也分屬不同的管轄機關。無論是公安還是司法,都對維護社會治安有著不可磨滅的功勞。公安是現場執行者,而監獄,可以起到威懾作用,很多人萌神犯罪念頭後,因為懼怕監獄的刑罰和隔離社會,所以懸崖勒馬的很多很多。而已經犯罪的,改造那些犯過罪的罪犯,讓他們迴歸社會後不再犯罪,可以起到挽救的作用。一個人就算犯過罪,只要他接受過刑罰,並且自願重新做人,服務社會,都應該被社會所接受。所以,司法和公安二者同樣重要,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厚朴蓮心


看守所、拘留所和監獄的區別是什麼?別再傻傻的分不清,差別很大

中國是一個法制社會,任何人犯了中國的法律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大部分都會被看押在看守所或者是拘留所以及監獄裡面,但是看守所拘留,所以監獄是不同的管理犯人的地方,但是大家是否知道這三個地方究竟有哪些區別呢?別再傻傻的分不清,差別很大。那在今天就給大家詳細的來介紹一下。

首先先來看一下看守所,看守所是對罪犯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臨時性羈押的一個場所,將犯人關押在看守所裡面,僅僅是臨時性的而不是永久性的。看守所主要是羈押被採取拘留逮捕等強制性措施,但未被法院判決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未決犯,同樣也有另一種現象,那就是當被法院判處三個月以下和死刑犯這兩種也是羈押在看守所裡面的。

還有一種通俗點的說法,那就是看守所其實就是一箇中轉站而已,如果在法院審判定性之前,有一個期限也就是37天就是從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最長時間也僅僅只有這37天,如果37天的時間之內沒有對你進行逮捕通緝的話,那麼恭喜你將會被釋放,如果37天已經被定性要逮捕了,那麼不好意思,最終就可能長達一年半載短則數個月的看守所拘留日。

那什麼是拘留所?拘留所其實是刑事審判期間拘留犯人的一個地方,只適用於拘留而不是監禁。拘留所一般都是隻適用於行政處罰,它是一個臨時處罰的羈押場所,就比如說現在社會上面的打架鬥毆賭博或者是騙人錢財,故意遮擋車牌或者是酒駕等等,幾乎都是在拘留所裡面度過的,其實在拘留所裡面的時間最長也就15天的時間在之後就必須放,如果有合併處罰的情況,最長也不得超過20天。

那最後的監獄其實就是一個完全獨立的。羈押專門關犯人的一個場所,並且是隻屬於司法部門管轄的。在這個地區的犯人基本上都是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是死緩的一些犯罪分子。相比較來說,監獄裡面的生活條件要比看守所和拘留所裡面的好很多,偶爾還能夠吃上葷腥,尤其是在逢年過節的時候還會加餐,裡面的文體設施也10分的豐富,有閱覽室,下棋是運動場,甚至有時候還能看電視,但是在監獄裡面是有強制性的勞動的,而且量非常的大,能把一個懶漢訓練成拼命能幹的勞模。

其實最後總體來說,不管是拘留所,看守所還是監獄都不是人能夠呆的一個地方,所以說在這裡還是勸大家做一個遵法守紀的好市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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