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長沙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豁免要約收購申請文件反饋意見回覆(修訂稿)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548 證券簡稱:湖南投資 公告編號:2019-051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有效落實長沙市委、市政府關於市屬國有資本佈局結構調整和企業整合的決策部署,經長沙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長沙市國資委”)批准,將其所持長沙環路建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環路公司”)100%股權無償劃轉至長沙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沙國投集團”),以進一步優化企業資源配置、提高市場競爭力。本次無償劃轉完成後,長沙國投集團間接取得環路公司直接持有的湖南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湖南投資”)32.31%的股份,導致長沙國投集團在湖南投資擁有權益的股份比例超過30%,從而觸發要約收購義務。公司於2019年8月31日披露了《湖南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報告書摘要》。長沙國投集團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報送了要約收購義務豁免申請。

2019年9月17日,長沙國投集團收到中國證監會出具的《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項目審查一次反饋意見通知書(192394號)》(以下簡稱“反饋意見”)。公司於2019年11月28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披露了《關於長沙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豁免要約收購湖南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覆》,並於2019年11月28日向中國證監會報送了反饋意見回覆材料。

根據中國證監會的進一步審核要求,長沙國投集團與相關中介機構針對反饋及審核意見進行了認真研究和落實,並對反饋意見回覆進行了補充和修訂,具體內容詳見與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的《關於長沙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集團有限公司豁免要約收購湖南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覆(修訂稿)》,長沙國投集團將按照要求將上述反饋意見回覆修訂材料及時報送中國證監會。

本次長沙國投集團要約收購義務豁免尚需取得中國證監會核准,能否獲得核准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及時披露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湖南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9年 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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