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後找人“頂包”?!你們攤上事了!

交通肇事後找人“頂包”?!你們攤上事了!
交通肇事後找人“頂包”?!你們攤上事了!

交通肇事後找人“頂包”?!你們攤上事了!

常言道

“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發生交通事故後

應該第一時間下車查看傷者情況

撥打報警電話

急救電話

交通肇事後找人“頂包”?!你們攤上事了!

下面這一位

不僅飲酒駕駛

並且發生交通事故後

不是選擇第一時間救治傷者

而是找人頂包

企圖逃避法律責任

殊不知

天理昭昭、法網難逃!

近日,

康某駕駛一輛小型轎車

從於山大道方向往長征大道方向行駛,

當行至濂溪路農商銀行路段時,

與相對方向由黃某駕駛的

無牌二輪摩托車(後載鍾某)相撞,

康某下車查看情況後

撥打了急救電話


交通肇事後找人“頂包”?!你們攤上事了!


因事態嚴重

加上當時康某飲酒駕駛機動車

害怕擔責的他

並未選擇留在原地照看傷者

而是選擇棄車逃匿

並與其家人商量對策


其姑姑隨後竟便找到其店內員工劉某頂包


交通肇事後找人“頂包”?!你們攤上事了!

(康某發生事故後,和其家人商量頂包事宜)


企圖瞞天過海的康某等人

沒想到警方很快便識破

第二天就找上門將他們抓獲歸案!

與康某相撞的二輪摩托車司機


交通肇事後找人“頂包”?!你們攤上事了!

目前,

康某因涉嫌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

且構成犯罪,

被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禁駕;

康某、劉某“頂包”涉嫌違法犯罪,

現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康某姑姑因涉嫌教唆、指使犯罪

警方正在後續依法偵辦當中。


交通肇事逃逸

不僅是對生命的漠視

更是對法律的踐踏

頂包行為與普通的逃離現場的逃逸,

一般還伴隨著作偽證行為和包庇行為,

性質更加惡劣。


法律延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對交通肇事逃逸行為作以下處罰:

一、交通肇事後逃逸,尚未構成犯罪,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二、交通肇事後逃逸,已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決生效後,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網恢恢 疏而不漏

不管是交通肇事逃逸者

還是冒名頂替者

最終都不能逃避法律的懲處

和道德的譴責

但願人們從中吸取教訓

讓這種“鬧劇”不再發生!


猜您喜歡

1.民警竟開著警車送快遞......

2.縣公安局黨委召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專題民主生活會

3.于都警方摧毀一聚眾賭博窩點!

4.這個高規格的會議定了,江西政法宣傳輿論工作今後這麼幹!


交通肇事後找人“頂包”?!你們攤上事了!

lh


分享到:


相關文章: